毛利

正月开车数百公里,去某村看舞龙灯表演,感受有点像张爱玲某年去温州乡下看戏,乡下人不在意,撇嘴说这个行头不好、那个卖相难看,城里人轧闹猛(吴语词,有凑热闹之意),连烂袍子都觉得新鲜有趣,旦角的丑,小生的涩,无一不是戏。

我去村子的时候,正值元宵佳节,七点一过,陆续有男人抬着纸做的灯笼,一提四个,往广场出发,据说和一百年前一模一样。这不仅让我觉得兴奋,也让围观队伍里几个高鼻深目的老外格外高兴,大概在他们眼里,这才是最中国、最传统、最好看的,那些城里搞的灯会,规模太大,商业气息太重,又尽是拙劣的模仿,哪有这种“野趣”味浓?

意犹未尽看到深夜,上车准备走人时,有个拘谨的乡下男人朝我们笑笑,问这车是不是去城里,还能不能搭个人?获得肯定答案后,这个乡下男人招呼一个娇小的妇人过来上车。她去的是县城,和村子大概有三十多公里的距 离。

车刚开出村子,女人就长长舒了一口气,开始道谢:“要不是你们,我得叫我老公骑摩托车送我回去。”我们都一惊,三十多公里,摩托车得开一个小时,乡下温度接近零度,为什幺非走不可?

女人说:“我可住不惯。”她摆出一副跟村子势不两立的场景,说这是她过年第一次到男人乡下来,平常一直住在县城,小孩们也住在县城。我们一群人都很纳闷,村民大多是客家人,几乎每家每户都是女人在厨房掌勺,张罗各种菜式,印象中客家妇女相当于勤劳吃苦的化身。

我刚说出这观点,前座的女人就点头说:“是啊,这里的女人特别能干活,也特别会说,我哪里说得过?反正回到这里就六个字——多吃饭少说话。”沉默了一阵,她还是没忍住,说她在这个地方,是一天都住不惯的。

车里有还沉浸在舞龙灯气氛中的朋友,不解地说:“可是这里才有真正的元宵灯会,而且吃得多好啊,芋子饺,豆腐酿,菜肉都是自家种自家产的。”女人大惊小怪说:“这种日子,男人当然舒服了,村里每次闹元宵,整个村的男人都要大吃大喝整整三天,舞龙灯还不是为了好好消化下。女的前后得忙上一个礼拜,所谓的风俗就是有人来家里,要随时拿菜拿酒出来,喝上一轮。”

这个女人坚持晚上要走,或许是在想,与其明早起来洗碗买菜做饭,或者即便不做,都要面对第二天中午就吵着要喝酒的男人,还不如回自己家清净清净。

有部美剧叫《百年酒馆》,讲述两个男人在布鲁克林开了家酒吧,酒吧经营得一塌糊涂,行将倒闭。一开始你会对这家酒吧的传统和执行传统的酒保充满敬意——太酷了,在这个时代有这幺一家不是为了赚钱,没有任何噱头,老板对着不顺眼的顾客可以做出一个滚蛋手势的地方,真想让这种地方再开一百年。

结果这个家族唯一的女性,对该酒馆深恶痛绝,恨不得它赶紧倒闭,赶紧拿一笔赔款,开始新生活。

怎幺会有对传统如此不敬的女人?在某些地方,我甚至觉得这个女人代表了女性身上最丑恶的一面:利己主义,不讲兄弟家族情分,总想着重新开始。

直到后来,我发现这个有一百年历史的酒馆里,两个男人能在前头开酒馆,靠的是无止境地家暴老婆,对家庭成员实施冷暴力,对女人给予最恰如其分的性别歧视。

噢,原来是这样,怪不得,女人一心想要让一个伟大的传统倒闭。

作为游客,我当然可以开开心心看上一晚上舞龙灯,心中充满着某种奇妙的穿梭时空之感。可我要是村子里的女人,每天一大早起来干到深夜,伺候一群男人斗酒,没准掉头就走,八百年都不回一次老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