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小君

我的第一个吻,送给了一个笑起来露出两只虎牙的姑娘。

18岁那年夏天,一个特别普通的六月的周末,我们有了一次独处的机会。

我按照约定,满头大汗地摸到她家小区楼下。依据我们两个人的暗语,如果窗帘拉上了,就证明她家里没有人。我心花怒放,几乎是一口气上了六楼,在门口平复了呼吸,才敲响了她家的房门。

门开了一道缝,她穿着碎花的可爱睡衣,刚刚洗了头发,洗发露的香味飘散出来。她请我进了门,紧张兮兮,像个地下党。

我坐在沙发上,她打开了电视,然后坐在我旁边。尽管我内心躁动,尽管她刚洗完头的香味撩人,但我们还是很安静地坐了一会,看着无聊的电视剧。许久,她看着我湿透了的衬衫,先开了口,你把衣服脱下来,我给你洗洗。她丢给我一件她的大T恤,穿这个。

我穿着她粉色的大T恤,鸡心领的,有个深V,看着她在洗手间里给我洗衣服,觉得无比幸福。她家里的洗衣粉实在好闻,像森林深处暗自生长的某种香料。她转过头,喊我,喂,给我挽挽袖子。我走过去,强行压制住自己的心跳。她把两只手伸给我,皮肤上沾满了白色的泡沫,像是下过雨又晴朗起来的天空起起伏伏的云朵。

我站在她身后,看着她把我的衬衫洗完。从此这件衬衫就有了神性,它不再只是一件衬衫了,它是一件她给我洗过的衬衫,它得到了爱的加冕,它已经是一件圣物了。我突然有些嫉妒我自己的衬衫。

洗完了,她帮我把衬衫晾在她家的阳台上,和她的裙子晾在一起。阳光透过玻璃,散漫地射进来,有风恰到好处地吹过,衬衫和裙子就迎风起舞,就像两个不知死活,无忧无虑的年轻人——我更加嫉妒我的衬衫了。

洗好了衣服,她看我额头上仍旧有汗,问我,你吃不吃冰棍儿?我点点头。

她从冰箱里拿出一根冰棍,自己咬了一口,然后递给我。我伸手去接,她却握着冰棍儿不松手,我一愣,她已经把冰棍凑到我嘴边。我咬了一口,感觉我一口吃掉了整个南极亿万年的冰雪,我再一次打了一个激灵。

她坐在我旁边,我们一人一口把冰棍吃完。我跟她说,我觉得我们得做点什幺。她看着我,说,念念你写给我的诗吧。

她生日的时候,我送了她一份礼物,一本日记本,里面全都是我写的诗,单单凭着肉麻几乎就可以酸倒一整支军队。我没想到她会提出这种要求,但我没有理由拒绝。

她把日记从自己床头柜里拿出来,摆在我面前。我心里很高兴,她把日记放在床头柜里,说明了什幺?说明她每天晚上都要读我的诗睡觉。这简直就是这些诗歌最好的归宿——在一个姑娘的床边,在一个姑娘的梦里。

老师让我给出九种/关于美的定义/我写了十八遍/你的名字……才读了几首,我已经满脸通红,她却笑得很宽容。这一瞬间,我好想永远和她呆在一起,看着太阳升起来,又落下去,看着她的裙子和我的白衬衫一起晾干。

她说,从来没有人给我写这样的诗,要是让我妈看见,可能会先打死我,然后去打死你。我说,还是打死我吧。打死你我就写不出诗来了。她笑出声,虎牙就露出来,很调皮。她的嘴唇翕动,像春天红蝴蝶的翅膀。我几乎是毫无征兆地凑过去,吻了那对蝴蝶的翅膀。我亲到了她。

我的第一个吻从此以后,就具象化了。我的灵魂从此就有所依傍了。

如果要写一个人的纪传体通史,那个下午,绝对是里程碑的一刻。对我来说,意义实在是太重大了。

多年以后,同学聚会,她已嫁作人妇,成了漂亮的妈妈,我看到她,又想起了那对蝴蝶的翅膀。我突然想,我忘了对她道声谢谢。谢谢她给了我意义,给了我启蒙,给了我一个少年所能想象到的最美好的一切。

那个下午,她给我炒了三个菜。两个失败了,另一个勉强能吃,但已经分辨不出来究竟是什幺食材。但我还是吃得风生水起。下午六点,她爸妈就要回家了,我们依依不舍地告别。她送我到楼下,我偷偷捏了她的小拇指,像是要把一个秘密按进她手心里。她用很小的力量回应我。我走出去,回头跟她挥手。

她站在夕阳底下,像一朵花。

(屈彩玲摘自“豆瓣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