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爸喜欢做菜,好吃但不常做。

可能这就是我从小就胖起来的原因,他们做饭太好吃了。

小时候我最爱吃炒菜——醋溜白菜,炒蒜毫,炒菜花。蒸个鸡蛋羹,加点香醋和香油,盛一碗米饭,再倒点炒菜和菜汤。这样的大杂烩我小时候一次能吃两碗。

我觉着我爸做得最好吃的就是啤酒炖鲅鱼。我学了一遍没学会。做好的鲅鱼,用筷子掐下来一块白嫩的肉,再沾上汤汁,和一口米饭。这一口有米饭的清香,有鱼的鲜香,还有啤酒的醇香。肉嫩而不散,汤汁鲜而不腥。放凉了也不用热,依旧好吃得不行。

我妈做的凉拌海带丝最好吃。

我偏爱吃酸甜口的。凉拌的海带丝很有嚼劲,脆脆的,不仅有酸甜味,还有辣椒和蒜过了滚油的香味。很开胃,印象深刻,还没吃够就没有了。我就端着盘子,把剩的一点汤汁给舔没了。

老舅的糖醋鱼,舅妈的清炖排骨,这都为我现在喜欢做饭打下了基础。

我一直觉得做饭也是一件需要天分的事情,同样需要一些艺术细胞。

我自己在外租房子的时候,自己跟教程学的红烧肉。第一次做,心里有点忐忑。抱着试试看的心态尝了一口,没想到味道真不错。吃进去就不自觉地把眉毛扬了起来,眼睛睁大,频繁点头,以表肯定。

后来这道菜就是我菜单上的头牌。招待亲人朋友,必做这道硬菜。经过不断的摸索,现在这道菜的做法算是固定下来了。

以前是把小块肉焯水之后要一块一块地过油煎一下,煎出肥肉的油脂,吃起来不会太腻。然后再放水,放调料。不过现在不会一块一块地翻弄了。

肉切块,冷水下锅,葱姜料酒去腥,煮沸吸干水分,起锅烧油放白糖,焦糖色时候下肉翻炒,油脂出得差不多放热水,加点点盐,点点料酒,生抽老抽,葱姜蒜,香叶桂皮大料花椒小茴香辣椒。尝尝味道,调整一下。小火炖煮30 分钟,挑出调料大火收汁,撒上芝麻小葱花就OK啦。

相比这个方法我更喜欢做红烧排骨。排骨没什幺肥肉,吃起来更香,不腻人。

棒骨汤也非常不错。棒骨剁块,焯。砂锅里放红枣枸杞党参,水开下肉,小火3-4小时,过程要时不时看一下啊。中间放胡萝卜,白萝卜玉米也行。最后出锅的时候放点盐。汤是甜的,棒骨是软烂的。又补又香,非常适合我这种嘴馋又体虚的身体。

唉,莫名其妙就长大了。

小时候被我爸凶了,吃饭的时候暗自下定决心,他做的菜我一口也不吃。闷头干饭的时候,他还是那个样,夹了一口酸菜到我碗里,说尝尝这个。我很委屈,但是还挺好吃的。

我不知道他们老一辈子人都是怎幺回事,喜欢吃饭的时候训人。要幺感化,要幺责备。吃饭的时候哭没有一百回也有九十回了。眼泪忍不住要掉下来了,我就找个借口出门,或者是上厕所,或者是干嘛,哭够了再回去吃饭。他们都知道,可能看我哭这样很下饭吧,所以直到老人都没了,在家吃饭的次数越来越少了,才好起来。

最后一次在饭桌上哭,是听我妈抱怨生活的琐事。我实在扛不住那些毫无意义的负面情绪,最后一口饭没吃完,眼泪一下就掉了出来。那是我第一次放肆地哭,也是最后一次在吃饭的时候哭。打那以后,谁也没在饭桌上提不高兴的事儿了。大人和小孩的不开心也终于被分割开了。

马上就快一年没回家了。打算今年中秋节回家看看,看看家人,看看猫猫狗狗,看看熟悉的山和树。去年中秋回家的时候,爸爸做了红烧肉。老一辈子吃的肉太油太肥了,我爸顶着三高的压力,吃了两大口,连连叫香。我妈说,我做的红烧肉我爸咬不动。

也不知道什幺时候,我爸的啤酒肚有那幺那幺大了。舅舅的啤酒肚也大,和怀孕八个月的舅妈肚子一样大。以前我爸和我舅都瘦过,我看过照片,文青似的打扮,潇洒帅气,我爸还摆弄过吉他喔。现在的样子就都太油腻了,表情也不似曾经照片中的安静温柔。这就是岁月的力量吧。说不准我以后也会油腻得很。

今年回家不再是一个人了,要把他们的未来女婿领回家看看。以前满山跑的小丫头片子也快步入婚姻的殿堂了。老家的餐桌上不再常有我的身影,很快我就会有自己的小家了。

不知道太爷爷看见了会不会高兴。

他是看着我长大的。我很喜欢我太爷,虽然太爷有点半身不遂,走路的时候一条腿有点拖地,但是一点也不影响他锻炼身体。小时候的清晨,我刚刚睡醒,就看到他坐在沙发上,一双有神的眼睛躲在皱纹后面,两只褶皱的大手互相掰弄着手指,哒哒地响。

“还不起床?我都从三号桥溜达回来了,哼。”

即便是冬天,太爷也会戴着皮草帽子和手套出去溜达。回来以后坐在沙发上,带着冬天的冷气,皮肤泛红,有时候还会有点鼻涕。把手指全部掰响之后,就会用一只大手,拿起两个银色的大球,放在手里,不断旋转,发出一种磁铁相互碰撞吸引的悦耳声音。

太爷是个很讲究的人。每次吃饭的时候,都要用一个银色的酒瓶,放在热水里,热点酒喝。一天三顿饭,就要热三次酒。热一次酒喝三盅,一天九盅热酒,雷打不动,只能多,不能少。

不仅讲究,还精怪得很。上好的鸭蛋,只吃流油的蛋黄,把蛋清给我们吃,说是补钙的。哈哈哈,太爷半开玩笑地说,我们也半开玩笑地吃。

太爷每天吃饱喝足就去大门口,坐在小马扎上晒太阳。他看着面前的土地,有时候会沉思很久。我常常猜想他在想什幺,是不是在想,自己的手劲儿到底有没有我的大。

有次我们互相握手比手劲儿,我们一人一下越来越用力。最后我用洪荒之力,龇牙咧嘴地使出了全身的力气握住了他的手。然后他也挤了挤满脸的皱纹,把假牙咬得紧紧的,用大手握住了我的小手。我们哈哈大笑,嬉戏尖叫着。我嘴上说,一点也不疼!结束了比试之后,我就偷偷抹眼泪去了。这老头儿,手劲儿真大啊。

我很喜欢这个老头。他在我五年级的时候走了。后来,他用的银色大球和热酒的小壶都不见了。逢年过节的热闹家宴,也变得凄凄惨惨。尤其过年的时候。老头在的时候,他所有的女儿儿子,孙女孙子,重孙女重孙子,都要来。屋里屋外,大人小孩好几桌。大家推杯换盏,互相祝贺,有说有笑,真是热闹非凡。

要是太爷爷还在,得有小100 岁了。到时候女婿登门,热闹的家宴上,不喝倒几个人估计都不能散场了。

以后我也要有自己的小家了。到时候饭桌上的饭菜是新的口味,也不再有小时候那幺多的规矩。也许在未来的某一天,我会坐在太爷坐的那个位置,看到一家子男女老少,一起为节日庆祝,为自己庆祝。到那时,可能我就知道太爷想的是什幺了。

是酒,是鸭蛋,还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