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汉文

江苏省盐城市大丰区城东实验初级中学建校5年多来,着力推进“自主自律式”的教育方式,实施“做最好的自己,摘闪耀的星星”学生综合素质发展过程性评价,具体拟定了文明礼仪、守纪规范、言行诚信、安全卫生、学习进步、阳光体育等六方面的“摘星”标准,通过星级目标预设与达成效果的民主、公开、透明评比,激励学生人格自尊、行为自律、班务自理,形成了自主教育、自我激励、自我完善、自主成长的良好教育氛围,引导不同层次的学生畅享成长的快乐,取得了显著的成效。

一、评价内容与标准

我校遵循“没有最好,只有更好”的发展观,认为评价的真正目的不只是为了证明办学成果,更是为了促进学生不断地发展;应该多几把尺子评价学生与班集体,把一部分有个性发展的学生、有特色的班集体评出来。我们相信,学生和班集体在这种“只有更好”的评价激励下,会不断地追求,不断地探索和攀登。以“文明礼仪之星”的评价标准为例,我们要求学生做到:

1.说文明话,办文明事,做文明人,谦恭礼让,有良好的文明礼仪习惯。

2.尊敬老师,孝敬长辈,体贴父母,不顶撞,不发脾气,虚心接受教导;能主动关心他们,帮助他们做力所能及的事;同学间团结互助,正常交往,真诚相待,不说谎,不叫侮辱性绰号,不欺侮同学;能服从任课老师、班主任或其他老师的教导。

3.自尊自爱,注重仪表。服装、发型应端庄大方,整洁利落,符合中学生的身份特点,不佩戴任何饰物,不留长指甲,不染指甲,不焗染头发,男生不留长发,女生不化妆、不烫发。不穿休闲短裤或运动短裤(体育课除外),不准穿拖鞋。

4.校园内坚持说普通话,处处使用礼貌用语“请、您好、谢谢、对不起、没关系、再见”等。主动关心和帮助残疾人等需要帮助的人,富有爱心,经常做好事。

二、评价实施方式

以学期为阶段,每月评比一次。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开展学生自评,小组互评,班委(班集体)评议,班主任审核,政教处审批,学校表彰。

1.学生自评。星级学生的月度评比一般放在阶段检测或期中、期末考试后的班会时间进行。每个学生根据自身的表现,对照《星级学生评比条件》进行自我评定,在认为符合标准的条件下,提出相关申请,自评达几颗星,再申报下一阶段争取几颗星。

2.小组互评。开学初,每个班级按照班级人数,结合小班化学习小组的组建,成立多个4~6人的互助互评小组。明确每个小组的小组长,小组长负责本组学生六个方面的日常情况详细记载。在学生自我申报的基础上,由小组成员对该生的申请进行集体评议、审核,确定评议结果(得到了哪几颗星,未得到的原因等)。考核依据为《班级日志》、小组长记载及考试的成绩等。

3.班委(班集体)评议。各小组长依次汇报对本小组成员的初评意见,班委(班集体)评议,未能如愿评上某颗星的学生可以在班级申诉,其他同学也可以为他辩护;根据学生的申诉理由,全班学生再次予以评议,进行表决。

4.教师审核。班主任根据学生平时六个方面的情况及《班主任工作手册》记载情况,综合审核并确认每月学生获星的结果,并将《申报表》及《汇总表》及时上交政教处。获得“六星学生”的由班主任审核,报年级分管政工主任审批确认后,由学校进行表彰奖励,在相关载体进行表彰宣传。另外,“星级班级”有礼仪星、环保星、节能星、荣誉星、秩序星和诚信星,由各班在月初申报。每月底,由政教处牵头各年级组,根据各班当月的常规考核结果予以评定,颁发流动锦旗。“星级宿舍”评比每月进行一次,由政教处、宿舍管理员根据宿舍常规考核情况,评定每个宿舍的星级,连续获得特定星级的宿舍逐次升星。

“做最好的自己,摘闪耀的星星”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充分调动了学生的自主成长热情与班集体荣誉感,培养了学生成长中的自律素质、学习与生活能力,促进了良好学风、校风的形成,使学校教育步入良性发展的轨道,教育教学质量稳步提升,办学特色日渐形成,得到广大师生、家长和社会人士的一致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