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雨忧笛

“有罪推定”可以休矣!

1968年,斯坦福大学心理学教授 David Rosenhan 花了四年时间,做了著名的Rosenhan 实验。他安排8位正常人前往各精神病院就诊。这些正常人被收治、观察、诊断,他们在病院里表现得跟正常人一摸一样,但医院里所有医生仍不相信他们是正常人。结果最后这8人全部带着一张“轻度精神分裂症”的诊断结果出院。

Rosenhan由此得出一个结论:以现行精神病诊断标准,没有什么绝对证据可以证明一个人是健康人还是精神病人。

这就是非常有名的“精神病悖论”。

当你先入为主地对一个人进行“精神病”有罪推定后,他将陷入两难境地:正确的表现被视为伪装,错误的表现则被当做“精神病”症状。

过去十年,游戏玩家(包括电竞游戏玩家)也陷入了“网瘾悖论”。

罪魁祸首是网瘾的“有罪推定”。当陶教授、杨院长认定网瘾有罪之后,“网瘾少年”没人任何办法证明自己不是“网瘾少年”。因为他们已经预设立场,将少年们犯下的所有过错与网络游戏评定为因果关系。

巧合的是,给“网瘾少年”安上的罪名也大多与“精神”有关。某戒网中心从2013年起,将一名无病少年三次诊断为“双相情感障碍”,并对其进行强行抓捕和电击治疗。但这位“患者”在自行中断“治疗”后,经过全国知名的精神病诊治医院北医六院2016年10月的诊断,证明并无这种征象。

诚然,很多负面报道显示不少违法犯罪的未成年人爱玩网游。但这些新闻无一例外的忽视了另外一点:这些未成年人往往是“留守儿童”。

家庭教育缺失,网络游戏影响,到底谁为因,谁为果?

这是一个深刻的社会问题,讨论清楚已经不是这篇短文所能完成的任务,不过这并不妨碍本文主题。实际上之前的文章中,我们曾援引国外相关研究的结论:并没有任何科学研究表明所谓的“网瘾”能影响青少年的心智。在问题未曾清楚前,贸然将“网瘾”进行有罪推定已属牵强,更何况用虐待、电击等方式来“治疗”?如果父母的疏于管教才是青少年犯罪的主因,是不是要把这些父母抓起来“电击”?

在法律没有明确之前,所有罪行都是“莫须有”的。

“莫须有”三字,何以服天下?

谁来为受伤害的孩子道歉?

反而是电击这种手段对人体神经的损伤是有科学认证的,尤其是大脑和心脏。用电击来消除电脑的诱惑,不禁让人想起计算机之父图灵。这位人工智能、第一台概念计算机创始者在二战期间为同盟国胜利立下汗马功劳,却在战后因同性恋倾向而被视为精神疾病。然后无知而正义的医生们为了治疗图灵,居然给他注射雌性激素。

给男人注射雌性激素意味着什么?——泰国人妖告诉你。

最后图灵身体被摧残,选择自杀。而他自杀的毒苹果成为当下最知名IT公司苹果公司的logo创意来源。讽刺的是就在几年前,苹果公司CEO库克却能堂而皇之地宣布出柜,同性恋也早已甩开了“精神病”的标签。

当无知以正义之名行事时,后果可能比邪恶更严重。自认正义却无知的父母们,就这么稀里糊涂做了网戒中心伤害孩子的帮凶。

过去十年,家长并非专业人士,对网络这种陌生事物没有正确感知。出于固有的文化传统和对新生文化的恐惧,他们将小孩行为偏差归结为网络游戏并不稀奇。但所谓的网戒中心里的医生们可都是专业人士,他们将“网瘾”污名化绝不是因为无知,而只能解释为利益驱使,毕竟传闻中的“收入八千万”。

对毒品这种公认有害物,法律层面重在打击贩毒,而对吸毒采取柔性救助制度。跟毒品相比,游戏罪行几何?对上网小孩采用如此极端的方法,于理于法于情都不能说正确。

《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送审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出台,标志着法律公信机关认为“网瘾”并不是罪大恶极。

官方发文,盖棺论定,之前对孩子们的虐待错了。

那么,谁来为受伤害的孩子们道歉?谁来为过去的错误负责?

《红楼梦》中探春小姐有句名言“除了朝廷治罪,没有砍头的”,在现代文明社会,居然有人能私设公堂对青少年进行惩罚,岂非咄咄怪事?拳打脚踢、电刑虐待,就差老虎凳辣椒水了。彷佛国民党监狱再世,渣滓洞集中营重现,是谁给他们的底气?

2013年,英国女皇终于宣布赦免图灵,英国政府也发表了道歉声明。

2017年开场的今天,也许有些人欠孩子们一个道歉。

本人一向是个冷静的人,但这一篇文章可能含有愤青成分。因为在这件事上,孩子是受伤害者。靠伤害孩子来挣钱,发的是不义之财。不义之财,于人无益,君子不耻,但偏偏有些人却打着正义的旗号去赚取这个不义之财。

文章结束让我重引鲁迅的一句话:“勇者愤怒,抽刃向更强者;怯者愤怒,却抽刃向更弱者。不可救药的民族中,一定有许多英雄,专向孩子们瞪眼。这些孱头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