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立美

6月14日,有网友在微博爆料一份署名为“洛阳市偃师区槐新街道迎宾社区居委会”的文件,文件中称因迎宾社区为“无访社区”,因此户籍在该社区的中招考生第一志愿可降3分录取。偃师区信访局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信访局当初确参与该政策制定,中招降分是一系列优惠政策中的一项,仅面向偃师区内的两所学校。(6月14日《每日经济新闻》)

显而易见,“无访社区”中考生加分政策,有百害而无一利,背后的实质是权力滥用。在舆论压力之下,当地暂停了“无访社区”中考加分政策,是必要的纠错。

从教育角度说,“无访社区”中考生加分政策直接破坏了教育公平、中考公平。为了保障教育公平、中考公平,大幅减少、严格控制中考加分项目是中考改革方向,从教育部到地方教育主管部门出台了许多政策。按照《河南省中招政策性加分对象和标准》,中招政策性加分标准共8条,加分对象为公安烈士、公安英模子女、归侨、侨眷考生、少数民族考生等,并不包括“无访社区”中考生。因而从法律角度说,“无访社区”中考生加分政策属于违规加分。

实际上,“无访社区”中考生加分政策在客观上限制了居民行使信访权利,这大概也是当地出台这一政策的目的所在。根据《信访工作条例》的规定,信访是居民的法定权利,只要是依法按规信访,就并不无可,谁都无权限制、剥夺居民信访权利。地方政府出台“无访社区”中考生加分政策,不仅逼得家有考生的家长打消信访念头,还会将那些依法信访的居民推向家有考生居民的对立面。

总之,中考加分政策不能沦为地方政府的工具,对地方随意任性出台的中考加分政策必须说“不”,不仅要及时清理,而且要进行必要的问责。唯有如此,才能遏制地方政府滥用中考加分政策,杜绝不合法不合理中考加分政策的出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