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勇

最近,山西一位老师在社交平台上吐槽“课间圈养”现象,“把课间10分钟还给学生”登上各平台热搜,引发热议。“课间圈养”限制了学生好动的天性,有悖青少年身心发育规律。温室里长不出参天大树,一味“圈养”学生,身体得不到舒展,生活乐趣得不到放飞,不利于青少年全面发展,这一点毋庸置疑。

但是,我们也需要清醒地认识到,将“课间圈养”的板子全部打在学校身上,这对学校和老师并不公平。我们应当看到“课间圈养”现象背后学校的无奈,而不是简单地贴上“惰政”之类的标签,激化师生、家校矛盾。

事实上,不少中小学选择“课间圈养”模式,禁止学生出教学楼,将课间校园变得静悄悄,是不得已而为之,主要是担心学生在课间发生磕碰等意外事故。今天有不少人回忆乃至“美化”20世纪八九十年代的课间丰富多彩的校园生活,却忽略了在这二三十年间,社会环境和家长观念已经发生了变化。

在20世纪八九十年代,教师体罚学生是家常便饭,当时学生在校园里发生意外事故,如果有直接侵权人的,基本上由直接侵权人承担赔偿责任,学校和老师担任的是调解角色,不用承担赔偿责任,最多是人道主义补偿,看望受伤孩子。家长很少闹到法院打官司判定责任,向学校索赔,或去教育局、地方政府上访。所以,那时候的学校和老师没有后顾之忧,不会也不必约束、限制学生课间活动。如今不一样,学生只要在校园里发生安全事故、意外事故,不管学校有没有责任或者有多大的责任,部分家长都会以各种方式要求学校和老师承担责任,学校和老师的角色从过去的调解者变成了被告的侵权人。更有甚者,学生在校外发生溺水等意外事故,家长也要求学校承担责任。

相对而言,课间10分钟不同于体育课,是学生自由活动,没有老师盯看,更容易发生意外事故,现实中有不少学生课间嬉闹致伤致残案例。2021年安徽省阜阳市一小学学生王某与其他同学在学校操场上玩“爆雷”游戏,王某摔倒受伤,经鉴定构成九级伤残,颍东区人民法院最后判决学校承担30%的民事责任。从司法判决案例来看,只要学生在校园里发生意外事故,学校基本上要承担至少三成的责任。

“安全压倒一切”,学校在“维稳”思维驱动下,担心家长闹事,影响学校声誉,往往选择赔钱了事,部分责任最后落到一线教师身上,班主任被迫“背黑锅”。在这样的环境下,安全工作成为学校工作的重中之重,给学校和老师带来巨大的压力和负担,“人人自危”,只要是危害到学生安全的苗头不得不掐灭。实际上,即便是“课间圈养”,普通教师在课间10分钟的工作也一点都不轻松。不少学校会安排老师课间在楼道、楼梯口等学生易发生意外伤害的场所值班,确保学生安全。

因此,要把课间10分钟真正还给学生,关键是政府、社会、家庭和学校形成合力,打消学校和老师实施课间放养的疑虑。这既要用法律厘清校园安全事故的责任边界,确立合理的责任分摊机制和认定机制,并用校园保险等降低学校赔偿压力,也要引导家长认识到孩子在学校里磕磕碰碰难免,不全是老师责任,对老师和学校的工作予以理解和包容,同时加强对孩子的安全教育,共同营造安全且自由的课间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