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传辉

我小时候不懂大人为什幺喜欢喝酒,酒又苦又辣,喝多了胡话连篇,撒泼装疯,还寻衅滋事。

大概是我很小的时候被人灌酒,灌怕了。我家挨着祠堂,后来祠堂改成了酒厂,发酵的酒池就在偏房,我们每天闻着浓郁的酒糟味嬉戏玩耍。因为孟姜女河就从村口流过,酒厂生产的一种白酒就叫孟姜古泉。那里是孩子的乐园,能看见酒糟被放进大蒸锅,底下烧着煤,锅盖上放着铁皮管子,锅蒸开了,酒精蒸发,再冷却,白酒就从管子里流了出来。

酒厂里还生产另一种酒——格瓦斯,是从俄罗斯传过来的像啤酒一样的饮料。它其实没有酒精,味道醇厚甘甜,是很好的佐餐饮料。格瓦斯用面包发酵,在20世纪70年代,我们哪里见过面包,馋得恨不得嘴里伸出手来。一次,我们几个人去偷面包被抓住,惩罚是喝一杯白酒。七八岁的孩子,一杯高度白酒,又苦又辣,捏了鼻子,一口咽下,呛得眼泪直流,从喉咙到肠胃,如一条火龙进了肚里翻江倒海,不一会儿就头昏脑涨,倒在柴火堆上睡着了。

那杯白酒从此奠定了我的酒量,再也没有升上去。

十一二岁时,我陪父母去卖棉花。卖棉花要排几公里的队,有时候要等一天一夜。深秋夜半,秋风乍起,饥肠辘辘,萧索难耐,母亲便让我去路边小店吃碗面条,3毛钱一碗,她却舍不得吃。小饭店里,一个中年人拿一瓶酒,抓一把花生,剥一颗,喝一口酒,“滋”的一声,一饮而尽。只见他双眼微闭,嘴角咧开,既痛苦又享受。我料定这酒一定很好喝。

高考完的夜晚,我们一帮人倾尽所有粮票、生活费,买了几样凉菜和啤酒,在我借居的小书店里,不知喝了多少。酒瓶散落一地,众人东倒西歪,不觉晓色既白。那些青春的面孔,俊朗而模糊,不知道现在散落在人间何处,面容是否依然清秀。

大学里喝酒的预算,有且只有10元钱:2元钱买一盘花生米,水煮、油炸随意;2元钱一盘豆腐丝或海带丝;3元钱的猪耳朵;2元5角一瓶的光肚儿仰韶,一共9元5角,不超预算,每周一两次。在某个晚自习,酒瘾上来,两三个人悄悄暗号,买了菜,打了酒,把寝室的桌子拨拉出一片地方,端着一次性塑料杯,每人二三两。不能多喝,多喝也没有。宿舍里7个人,回来晚的人,只能闻着酒气,后悔没有早点回来凑上一口。

上班以后,渐渐觉得喝酒是件快活事。一个暑热的傍晚,寻家小店,有糊涂面条、粉浆饭、油饼、小菜。小店在街边支几张桌子,我一个人光着膀子,拎一瓶酒,坐下要了一个大碗,哗哗倒半碗,端起来餍足的一口,长舒一口气,似乎一天的疲惫消于无形。酒香顺着傍晚的微风幽幽飘来,我贪婪地嗅着,犹如电视里的饿鬼一般。

喝酒最忌讳以己之量,度人之腹。创业伊始,有个高中篮球队的兄弟来叙旧。他一米八五,高我一头。就在隔壁老城酒馆,我们点了一锅红焖羊肉,拿了一瓶酒。我自知不敌,暗自揣度,我喝二两他喝八两,差不多。每次倒酒我都给他多倒一些,他也不推辞,一锅肉还没吃完,酒没了。我怯怯地问:“要不,再来一瓶?”声音拖得老长,分明是在投降。哥们儿埋头吃肉,用沉默来回应。硬着头皮,又上一瓶,我一杯碰他四五杯。酒毕,哥们儿一抹嘴,说:“今天喝得还差不多!”然后飘然而去。我伏案不起,被人搀下楼,不省人事。

我做新女婿时,大年初一上门,一帮同辈陪客,左端右让,意在使新婿出丑。坚壁清野,免战牌高挂是为上策,然非我本色。于是,来者不拒,左冲右突,杀敌一千,自损八百。一刻工夫举座皆醉,我也醉卧疆场。我那时拼的是“将进酒,杯莫停”的年轻气盛,哪顾得上新婿体面。

此后,每逢开业、庆典、庆功、年会、久别、相聚,虽然我3杯就倒,但大口痛饮,豪气干云,却也醉得欢喜自在,意气风发。

人生这杯酒,酸甜苦辣都要尝一尝,没有醉过,怎知醉是什幺滋味。

(卢玉堂荐自《现代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