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硕 陈家喜 聂伟

技术型干部在晋升中处劣势?

在晋升至正处级方面,教育背景发挥了重要作用。研究表明,全日制教育年限和专业背景显着影响了县域干部晋升至正处级的速度。首先,全日制教育水平显着缩短了干部晋升至正处级所耗时间,受教育年限每增加1年,晋升所耗时间减少0.63年。

其次,相对于技术背景而言,非技术背景的干部晋升所耗时间少0.7年。根据描述性统计,样本中67.2%的干部具有技术性背景,说明县域治理在很大程度上依赖理、工、管理学等学科人才的专门知识和专业技能,但与非技术背景的干部相比,他们却在晋升上占劣势。

此外,研究显示在职教育对县域干部晋升至正处级速度的影响并不显着,它仅能帮助部分干部提升学历。

在职业能力方面,模型显示,干部在乡镇多工作1年,其晋升至正处级所耗费的时间就会增加0.06年。这说明,在当时,部分基层工作经验更加丰富的县域干部并没有获得更快提拔。事实上,大量的乡镇干部都被沉淀在了基层,能晋升至科级或被提拔至县级机关的已是少数。另一方面,挂职经历并未对干部晋升至正处级的速度造成显着影响。

在晋升为县委书记方面,全日制教育受教育年限每增加1年,晋升为县委书记所耗时间减少0.59年;相比非技术背景的县域干部,技术型干部晋升为县委书记所耗时间增加0.93年。在职教育的效应不显着。

研究表明,晋升至正处级之后,基层工作经历不太会影响他们晋升为县委书记的速度。同时,挂职经历的效应依然比较微弱。同时,团委任职经历对县域干部晋升的作用并不明显。这一定程度上可能与近些年来基层群团组织的规模缩减和优化改革有关。

值得注意的是,秘书任职经历比较明显地加快了县域干部晋升为县委书记的速度。具体而言,有秘书任职经历的干部比他人晋升为县委书记所需的时间少0.46年。研究表明,领导秘书的工作经历使得年轻干部能够积累有用的人脉,有助于日后晋升。尽管此前显示这项工作经历对县域干部晋升至正处级的影响并不明显,但当面对更加重要的县委书记一职,秘书任职经历对晋升的促进作用变得更加显着,这表明,县域干部选拔受到社会网络的影响,秘书任职经历有助于县域干部累积社会资本,获得上级赏识,进而获得快速提拔。

让实践能力强的基层干部突破“天花板”

整体而言,中国的县级领导拥有良好的教育背景,在政治上和工作上接受过重重考验,良好的全日制教育水平是县域干部获得快速提拔的有利条件,而技术背景、基层工作经历则在不同程度上降低了他们的晋升速度;同时,县委书记的选拔任用仍然受到社会网络的影响。这些结果表明,能力逻辑是县域干部晋升的主要依据,关系逻辑虽是次要的,但不可忽视。

基于以上对县委书记晋升速度的分析,本研究将对县域干部选拔现存的问题与可能的政策优化方向提出建议。

首先,在理性看待干部队伍知识化趋势的同时,从严管理干部的破格提拔。一段时间以来,高学历和名校背景成为入仕途和晋升的重要砝码。然而,从政是否需要高学历、需要什幺样的学历,还需要更加深入的思考。近年来,一些年轻高学历干部被快速提拔的案例曾多次引发社会讨论。地方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应进一步细化领导干部任职条件,完善破格提拔的标准和程序,若没有突出表现、缺乏出色的才能,就不应轻易破格提拔。同时,需建立健全程序公开、操作透明、公平公正的选拔机制,防止干部为求走捷径而“自我设计”晋升路线图。

其次,落实基层导向,建立崇尚实干的考核与激励体系,帮助工作资历老、实践能力强的基层干部突破“天花板”困境。一方面,由于领导职数的有限性、教育背景的相对劣势、上级领导用人偏好等原因,许多干部在基层接受锻炼的同时失去了年龄优势,最终不得已成为了“天花板干部”。而另一批高学历干部的“小步快跑”和“火箭式提拔”将进一步加深“天花板干部”的失落感,甚至导致他们因晋升无望而怠政、懒政。另一方面,县域治理在很大程度上还依赖理、工等技术背景的干部,但他们却明显存在晋升上的劣势。同时,“老黄牛型”技术型干部因为不善言辞、不擅长建立关系等而未能进入上级领导和组织的视野。以上情况表明,基层干部考核和激励制度还有待进一步完善,要严格落实重视基层的导向,建立崇尚实干、带动担当、加油鼓劲的正向激励体系,帮助具备人力资本但缺乏社会资本的基层干部脱颖而出。

再次,警惕官员盲目追求在职高学历的现象,加强对官员在职学习的规范管理。描述性统计显示,样本中80%以上的县委书记都曾参加在职学习,且以进修在职硕士学历为主。事实上,根据2014年《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一般仅要求大专以上学历。近年来,部分在职学历的真实性已受到强烈质疑,干部学历造假问题也屡见不鲜。因此,完善官员在职学习的登记、审核和考察,确保在职学历的真实性与有效性,并避免在职学习对干部的正常工作与实践能力带来负面影响,是当下需要考虑和解决的现实问题。

第四,坚持从严治吏,匡正选人用人的风气,选出真正令人民满意的“好干部”。本文的研究结果表明,关系因素仍然对县域领导人的选拔存在影响。若关系因素左右人事任命,则会对干部晋升的机会公平造成负面影响,从而损害干部工作的积极性和他们对干部人事体制的信心。首先,必须严格干部选拔任用程序,坚持德才兼备的选人用人原则,特别是贯彻新时期的“好干部”标准。其次,扩大党内民主,发扬基层民主,坚持群众路线,选出真正令人民满意的干部。最后,坚持从严治吏,强化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问责机制,反对“任人唯亲”的不良倾向,匡正选人用人的风气。(作者分别为深圳大学城市治理研究院副研究员、教授、讲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