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随着医学研究的进展,在心肺复苏的过程中,过去的某些观念正在发生变化,这些变化有助于抓住复苏时机,提高溺水复苏成功率。

夏季,是溺水事故的高发期。每到这个季节,不少放暑假的大中小学生就会到池塘、水库、江河等地方去游泳,由此引发的溺水死亡事件也时有发生。

对于溺水者,心肺复苏是不是及时、正确,是能否抢救成功的关键。近年来,随着医学研究的进展,在心肺复苏的过程中,过去的某些观念正在发生变化。这些变化有助于抓住复苏时机,提高溺水复苏成功率。

无需检查脉搏?

多年以来,脉搏检查一直是评估心脏是否跳动的金标准。但是研究表明:其总的准确率只有65%,错误率为35%。有鉴于此,国际心肺复苏指南规定,对非急救专业人员,在行心肺复苏前,不再将检查颈动脉搏动作为一个步骤,无需根据脉搏检查结果来确定是否需要胸外按压,而是根据患者有无呼吸、咳嗽及对刺激的反应,在10秒内完成循环体征评价。如果确定有循环,或者不能肯定是否有循环,都应立即开始胸外按压。

减少检查脉搏程序,对溺水者来说尤为适宜。当患者溺闭,特别是合并低温时,脉搏很难发现,如一味强调检查脉搏,势必拖延时间,使溺水者在最有效的时间内得不到及时救治,丧失心肺复苏时机。所以说,只要将溺水者移出水面,即应尽快进行胸外按压等心肺复苏急救。

不必清除气道内水分?

大多数溺水者仅有少量水被误吸,且水被快速吸收入循环;有些患者溺水时因喉痉挛或屏气未误吸任何水,故通过吸引器以外的任何方法从气道内消除水,是不必要的,且是危险的。

例如腹部按压排除水分的方法,可导致胃内容物返流和继发误吸,带来其他损伤并发症。人们常用的传统拍背倒水法,也不能彻底排出水分,还可使水分更加深入,并因此延误了早期通气呼吸救治和胸外按压等心肺复苏措施的展开,不利于溺水患者的救治。

搬运时防脊髓损伤?

溺水者脊髓损伤可能与跳水、相关娱乐设施及水下障碍物等有关,故对所有溺水者都应视为可能存在脊髓损伤,并给予救护——固定颈、胸椎,确保预防脊髓损伤。

救助人员应用手固定患者颈部于中立位(无屈无伸),使患者仰卧漂浮于水平背部支持装置上,再抬离水面。救离水面后必须翻转患者时,应延长轴保持头、颈、胸、躯体成直线,小心地滚木样转至水平仰卧位。

适当延长复苏时间

在临床上,患者心搏骤停后行心肺复苏20~30分钟,未见自主循环恢复,评估脑功能有不可逆的表现,医师即可宣告终止心肺复苏。

研究发现,溺水者在长时间淹没于水中后仍有完全复苏的可能, 这可能是“潜水”反射起着重要作用,它使心率减慢、周围小动脉收缩, 使血液从肠道和四肢驱至脑和心脏,故对已知循环停止的溺水者,即使是超过复苏的时限, 通过进行心肺复苏仍可能存活。尤其是对5 岁以下儿童,终止心肺复苏时需特别谨慎。因小儿对损伤的耐受力较成人强, 即使神经系统检查已经出现无反应状态, 某些重要的脑功能仍可恢复。

对于部分溺水心搏骤停的患者,通过适当延长心肺复苏时间,可成功挽救患者的生命。

专家简介:

王立祥,武警总医院急救医学中心主任、主任医师、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华医学会科学普及分会候任主委、中华医学会灾难医学分会副主委,提出“个体化、差异化、超长化心肺复苏”等理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