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新房时,小区物业合同规定空置房屋可享受物业费7折优惠。但是,当我们入住后交物业费时,物业告知物业费优惠至装修完成时,装修完成后就不是空置房屋了。可是,我们装修后并没有入住。请问,物业的说法有法律依据吗?

江苏 魏女士

在房产销售领域,空置房是指房屋竣工一年后没有售出的房屋,此类房屋的物业费应由建设单位缴纳。物业服务领域的空置房是指已经销售并交付给业主但未入住的房屋。至于“入住”的概念应作广义理解,因为房屋交付给业主后,业主对房屋已经享有基本的处分、使用权利,进驻装修后就会产生生活和装修垃圾,业主即开始实际享受关涉自身利益的物业服务,此时不能再视为是空置房。故在物业领域,空置房屋的认定应以是否装修为标准。装修后的房屋即不再被认为是空置房屋。

同时,《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规定:“业主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用。”小区物业合同虽然规定空置房屋可享受物业费7折优惠,但你的房屋已经装修完毕,不再属于空置房,应当按照物业合同全额缴纳物业费。出现此类问题时,住户可以和物业公司进行协商,实际情况确实没人入住的,也可以适当争取物业公司在物业合同之外的合理优惠。

姚 懿(江西民信律师事务所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