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刘 放

法 国

在主要依靠市场经济体制调节商品流通,同时政府又部分直接参与调控的流通体制和管理的国家中,法国模式比较典型。

1.农产品流通

法国的农产品主要有粮食、水果、蔬菜、肉类、牛奶、蛋类等,上世纪末其占比情况列如下页表:

二战后,法国的农产品严重短缺,法国一方面采取很多倾斜政策给予支持,另一方面放开农产品价格,放手发展生产。20世纪70年代初法国的农产品开始显现过剩,到80年代初出现了严重过剩,但为了不挫伤农民生产的积极性,保持农产品生产的稳定,政府不得不给农产品以价格支持,近年平均每年国家给予农产品的价格补贴过20多亿欧元,占整个农业预算的5—7%。为了消化这些过剩的农产品,政府一方面千方百计地鼓励出口,另一方面千方百计刺激国内消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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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法国“统计和经济研究所”的资料,进入本世纪法国居民消费品比例列如下表:

总计为100%,分类比例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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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上表可见,进入新世纪,法国的恩格尔指数为25%左右,近年更进一步降到只有20%。

法国的农产品流通主体有三大类,第一类是农业食品业综合体,类似于美国的“农商联合体”或日本的“农产品加工企业”,这类综合体将农业产前生产资料(种子、化肥、农药、薄膜等)的生产流通企业和农产品产后流通加工企业联成一体,成为一体化农业,主要经营的是便于工业化加工的产品,如烘焙食品、奶及奶制品、肉制品、罐头食品等等,其总产值在法国各行各业中仅次于机械工业居第二位,据上世纪末统计,全国共有这样的联合体1.5万个,从业人员360余万人,其中230万人在农业生产上,52万人在食品农产品加工上,80万人在食品农产品流通部门。

第二类农业合作社。农业合作社是由农民自愿组织起来的经济合作组织,既有综合性的合作社,也有专业性的合作社,每个农民可以同时参加几个合作社。

上世纪末,法国全国共有这样的合作社41000多个,200万会员,总营业额达千亿法郎。据统计,农民粮食的70%,葡萄酒的45%,水果的40%, 蔬菜的20%,牛奶的50%, 猪肉的55%,牛肉的20%,家禽的25%是通过合作社销售的。

第三类是私营和股份制商业企业,这一类主要是农产品批发市场中的批发商及超市、零售店的零售商,经营的多是以生鲜和加工食品为主。

法国农产品流通的主要市场形式有期货市场、批发市场、超市及零售店、社区服务中心、农业食品业综合体直购直销等,其中粮食类主要通过期货市场和粮商运销。法国的粮食购、销、出口、粮价管理均由农业部所属的ONIC(粮食行业管理局或称委员会)负责,该局建于1936年,在全国有一个系统,经营粮食的粮商或合作社必须向ONIC申请许可,持证经营,全国粮价由ONIC管理,它是据欧盟(EEC)的统一控制确定法国的粮价。以小麦为例,EEC将国际市场小麦价定为PL(最低限价),另据EEC各国情况确定一个PS为最高限价,将PL和PS的加权平均数XPM确定为EEC的小麦市场价。EEC各国进口小麦的价格不得超过PS,但可以低于P L,低于P L的粮价要加税到PL,以保证EEC各国的共同利益。但如果小麦出口价低于PL,差价则由EEC给与补贴。PS、P L一年有效,但XPM则可根据市场变化情况进行调整。ONI C不仅控制着粮价,还控制着全法国的粮食市场。持证经营粮食的粮商和合作社必须每月向ON I C报送经营量(购、销及进出口等)及库存量。ONIC指定专门机构对产粮区的粮食样品进行抽检,以掌握全国粮食的数量和质量。每到收粮季节ONI C即向各地银行下达收粮货款计划,待粮食卖出后,粮食经销商还本付息。ON IC还掌握着全国的粮食储备业务,只要市场粮价低于PL,则收入储备,当高于PS时则抛售储备。ONIC没有自己的粮库,而是粮食经营企业签订合同,储存储备粮,由ONIC为储备粮库挂牌并掌握着储备粮权,储备粮的储藏管理费用由ON I C支付并最后统一向EEC申请补贴。

法国的生鲜农产品及加工食品主要通过批发市场流通,而零售环节有超市、社区服务中心及其他零售店等,这同其他发达市场经济国家相似。

(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