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葛洲坝集团第一工程公司 范明亮

国际合作中境外业务的税收问题分析——以建筑业为例

中国葛洲坝集团第一工程公司 范明亮

税收是我国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境外从事建筑业务的税务制度坚持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的原则,给予境外建筑企业必要的免税、退税政策。随着社会主义经济体制的不断完善,境外从事建筑业务的税务问题也日益突出,税务制度还需要进一步优化与改革,以适应境外经济的发展。本文将系统分析境外从事建筑业务的税务问题,并针对这些问题提出了一些建议,以期对境外从事建筑业务的税收体制改革提供参考。

境外 建筑业 税务问题

当前境外从事建筑业务主要包括建筑施工、设计、物业运营、融资项目和建筑咨询等,缴纳营业税由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管理费、规费、利润和税金等各种含税收的费用组成,而境外从事建筑业务税收体制改革对中国经济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是优化市场经济体系的需要。深化财政税收体制改革有利于合理分配资源,贯彻落实“引进来”和“走出去”战略,全面实现社会主义经济建设的目标。但是,我国的境外从事建筑业务税收体制还普遍存在一些问题,例如税收的相关法律不完整,宏观调控力度薄弱,税收分配不合理以及建筑企业利益保障存在缺失。要解决这些问题,必须完善税收的相关立法,加强宏观调控;改革税费制度,优化免税政策;提高工作人员的素质,加强税收管理队伍建设。

1 境外从事建筑业务的税务问题

1.1税收的相关法律不完善

目前,我国境外从事建筑业务的税收法律还不够健全,没有增加促进社会稳定、支持技术创新和科技进步、调节社会收入分配的税种。不仅严重影响国家财政收入,而且导致社会主义经济建设缺乏足够的资金。

另外,境外从事建筑业务的财政收入尚且存在严重失衡现象,财政税收管理机构和工作人员被缩编和精简,制约了财政税收管理的有效实施,影响了从事建筑业务税务管理的有效性发挥。另外,税务管理机构的工作人员素质参差不齐,难免会出现违法乱纪的行为。

1.2宏观调控力度薄弱

目前,我国宏观调控在对于境外从事建筑业务税收管理方面的力度还相对薄弱,缺乏必要的行政手段与法律手段,导致偷税、漏税、骗税与抗税等违法行为层出不穷,也时常出现暗箱操作现象,建筑企业没能享受必要的免税政策。而且,境外建筑企业的增值税税种还存在比较大的欠缺,尤其是对企业的发展和经济增长没有发挥出明显的促进作用。

1.3税收分配不合理

目前,我国的境外从事建筑业务税收承担者是广大中小型企业,这样必然会给这些企业带来沉重的税收负担。很多收入来源多元化的大型建筑企业因为享受了多源扣除优惠,缴纳的税收比较少,这就造成了税收分配不合理的现象。另外,政府对建筑企业的财政补贴与税收优惠政策的支持力度不够,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境外企业的发展。

1.4企业利益保障存在缺失

税收属于国民经济再分配,应该取之于民,用之于民以促进社会主义经济的发展。但是,我国的社会保障制度并不完善,税收管理在企业福利待遇分配方面和优惠政策方面存在一些问题,这必然会导致企业利益难以保证。按照科学合理的方法,税收优惠政策应该坚持覆盖面广,低收入阶层受惠多的方针,但是由于大、中、小建筑企业的税收分配不合理,导致贫富差距很大,很多中小型建筑企业并没有享受优厚的福利待遇。由此可见,税收在企业利益保障方面没有充分发挥应有的价值。

2 改革境外从事建筑业务税务的措施

2.1完善税收的相关立法,加强宏观调控

要推动境外从事建筑业务税务管理体制的改革,促进国民经济再分配的合理运转,必须制定完善的宪法。需要结合我国的实际国情保持国内与国外财政收支的平衡,解决境外从事建筑业务的财政收入失衡问题。而且,政府应该正确认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规律和利弊,加强宏观调控。市场经济的优点是具有分配资源的功能。分配资源是市场机制在宏观方面显示的优势,能够推动资源在各部门间实现比较合理的配置。另外,市场具有推进技术进步与节约消耗功能,这是市场经济在微观方面显示的优势。但是市场经济也存在弊端,市场经济具有自发性和盲目性,单纯地依靠市场调节只能解决市场微观平衡问题而不能解决宏观经济的平衡问题。市场经济的有效作用是以竞争为前提的,要注意强调竞争的合法、合理性,从而提高市场调节的效果。而处于竞争中的企业会在优胜劣汰的趋势下导致财政税收不均衡,加剧了经济矛盾和冲突,影响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公平与安定。而且,市场经济无法管理违法与犯罪的社会现象,例如乱罚款、乱收税、偷税、漏税、骗税与抗税等。所以,国家要加强宏观调控,保持经济的平稳发展。宏观调控能够弥补市场经济的不足,保障国民经济的健康运行,保持收支平衡,能够稳定物价,促进社会公平。宏观调控可以运用法律手段维护社会安定,打击违法犯罪。国家应该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以改革创新为核心,深化经济体制改革,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从粗放型经济转变为集约型经济,需要创新企业财税制度,改革税收,完善金融体制,以维护建筑企业的健康稳定发展。与此同时,政府要引导建筑企业依法纳税,坚持走特色社会主义创新路线,从而提高企业生产力和综合力。

2.2改革税费制度,优化免税政策

财政税收管理机构应该改革税费制度,优化免税政策,免除境外从事建筑业务的增值税,对于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管理费、规费等营业税也需要进行必要的减免,从而减轻境外建筑企业的负担。其次,税务机构还可以改排污收费为征税,对污染程度不同的资源实行差别税率,提高资源税的征收标准,完善资源税的计税依据,从而有效保护环境。另一方面,建筑企业在开展业务活动时必然会运用大量的资源,税收管理机构应该将严重短缺的水资源和林业资源等纳入资源税的征收范围。另外,政府和税务机构应鼓励中国的建筑企业抓住去国外的投资机会,坚持“走出去”战略向海外投资,让中国的税务价格接近国际市场税务价格,将中国的税收法融合进国际税收法,拓展境外建筑企业的融资市场,避免中国的资金外流,防止外来税收制度对中国境外建筑业务市场造成严重冲击和不利影响,维护中国境外市场的稳定。

2.3增加财政补贴和优惠政策

国家应该增加财政补贴和优惠政策,加大建筑业务技术创新基金的投入,提供银行贷款以扶持建筑企业的发展。一方面,税务管理机构应该通过税收优惠政策来减少企业技术创新的税收负单,提高企业技术创新的积极性,从而提高企业的技术水平。而且,财政税收管理机构应该加强对建筑企业人力资源的投资力度,为境外建筑企业培养创新型人才。另一方面,政府应该制定细致的、全面的财政预算管理体系,使税务管理具有系统的、科学的导向作用,从而实现社会主义经济建设的目标,并及时、准确地发现税费征收工作过程中的偏差,防止因预算安排不周造成的损失,即使出现问题也能够及早发现并解决。

2.4提高工作人员的素质,加强税收管理队伍建设

改革税收体制,合理免除境外从事建筑业务税收,促进社会主义经济的发展,必须注重提高财政税收管理机构工作人员的专业素质,加强税收管理队伍建设,从而保证境外从事建筑业务税收工作的顺利运转,维护社会主义经济的健康发展。

3 结语

综上所述,境外从事建筑业务税收体制改革对中国经济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可以推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系统的全面优化。境外从事建筑业务主要包括建筑施工、设计、物业运营、融资项目和建筑咨询等,缴纳营业税由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管理费、规费、利润和税金等各种含税收的费用组成。目前,我国的境外从事建筑业务税收体制中还普遍存在税收的相关法律不完整,宏观调控力度薄弱,税收分配不合理以及建筑企业利益保障存在缺失等必须解决的问题。因此,政府和税务机构必须完善税收的相关立法,加强宏观调控;改革税费制度,优化免税政策;提高工作人员的素质,加强税收管理队伍建设。

[1] 李娜娜.跨学科视野下的税务司海关史料整理——读中国近代经济史资料丛刊:帝国主义与中国海关[J].图书馆论坛,2015(09).

[2] 胡国强.税务管理流程下的企业税务风险管理系统设计[J].商场现代化,2014(14).

[3] 李建新.对推进财政税收体制改革的思考[J].中国乡镇企业会计,2010(05).

[4] 曲川.以税务实训平台建设推动税务教育培训跨越式发展--基于国家税务总局教育中心税务实训平台建设立项检查评估调研报告[J].湖南税务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15(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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