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锦元

摘要:“三会一课”制度是党的组织生活的基本制度,是党的基层支部应该长期坚持的重要制度。必须加强对党务工作者队伍特别组织员队伍建设,提升其工作能力和整体素质,积极推进“三会一课”制度的贯彻落实,为学校以教学为中心的各项工作提供坚强的政治保证。

关键词:组织员队伍 “三会一课”制度 作用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指出:坚持“三会一课”制度,推进党的基层组织设置和活动方式创新,加强基层党组织带头人队伍建设,扩大基层党组织覆盖面,着力解决一些基层党组织弱化、虚化、边缘化问题。因此必须加强组织员队伍建设,充分发挥组织员在贯彻落实“三会一课”制度的作用。

一、高度重视,明确定位,努力加强组织员队伍建设

明确组织员的主要职责:组织员应当在学校党委和所在党总支(支部)的领导下,积极开展党务工作。一是认真学习党建业务,积极参加各级组织的相关培训;二是参与制定基层党组织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计划,落实相关工作决策部署;检查和督促党支部工作;三是贯彻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制定相关计划,认真组织实施,并做好记录;四是做好发展党员工作。加强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严格审查发展对象,做好预备党员的教育、考察和转正的有关工作;五是做好党员的教育、管理工作。了解和分析党员的思想状况,有针对性地开展党员教育工作;引导党员严格履行党员义务,保障党员充分行使权力;组织党员参加党的活动;做好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工作;六是完成组织安排的其他工作任务。

加强组织员队伍建设,有利于加强学习型党组织建设。组织员在党组织的领导下,贯彻落实“三会一课”制度,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经常组织党员学习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学习十九大精神,不断提高党员的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技能素质,加强学习型党组织建设,从而适应新时代的要求。

加强组织员队伍建设,有利于实行党务公开,加强党内监督。组织员在党组织的领导下,贯彻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尤其是召开党员大会,党员讨论评议支部工作,可以增强党内权力运行的透明度,使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更好地接受广大党员的批评和监督。

加强组织员队伍建设,有利于加强党员的教育管理,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组织员在党组织的领导下,贯彻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可以使党员经常接受理想信念教育、党性教育、党的优良传统作风教育,增强党员意识,加强党性修养,在学校的各项工作中自觉地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二、创新方式,严格培训,努力提升组织员队伍整体素质

当前贯彻落实“三会一课”制度中存在一些问题,比如说,有的支部会议程序不规范、不及时;有的支部上党课不及时,党课形式缺乏创新性,内容针对性不强,缺乏吸引力;“三会一课”记录不及时、不规范、不完整,甚至出现在检查前临时补记录的现象,等等,这些问题的出现,原因很多,其中组织员的政治思想素质和业务能力素质有待提高的原因不容忽视。

加强组织员政治思想培训。组织政治理论培训,重点围绕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党的十九大精神、新党章等,确定培训内容,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不断提高政治站位,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坚定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

加强业务能力培训。学校党委要加大对组织员能力素质的培训力度,每年应当根据工作安排,有针对性制定业务培训计划,严密组织对组织员进行业务能力培训工作,切实建立健全组织员培训制度,对新聘任的组织员有及时进行上岗前培训,保证其顺利开展党建工作,平时也应当根据具体工作需要,随时对组织员进行培训,每年在发展党员工作之前要集中开展一次专题培训。

培训的形式要灵活多样,要结合学校实际,采取集中培训“领”学、专题活动“活”学、多种形式“助”学等方式,既要有理论讲授,更要有典型事例剖析、专题研讨,问题剖析、实地考察培训,开启组织员能力素质培训工作新平台。学校党委每年应在年中和年终适当的时候,召开组织员工作交流会,方便组织员相互学习,相互交流,同时也保证学校党委及时掌握整体工作进度,适时调整工作计划。

三、细化标准,严密考核,充分发挥其在贯彻落实“三会一课”制度的作用

要成立考核领导小组,明确对组织员考核管理的机构和实施者是学校党委。结合职责要求,重点围绕组织员自身政治修养情况、业务能力水平情况、在贯彻落实“三会一课”制度中,在发展党员和党员教育管理工作中各项任务的完成情况,廉洁自律情况,科学制定考核细则,按照考核标准,进行量化赋分,评定等次,将结果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以建立组织员工作的激励机制。

要发挥好考核、通报“指挥棒”和“晴雨表”的作用,把贯彻落实“三会一课”制度与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情况纳入组织员考核的重要内容,不定期调阅各基层党组织“三会一课”为主要记录内容的党支部工作记录本。逐一检查落实情况,指出存在问题,及时跟踪纠正。要在日常工作中融入对落实“三会一课”制度的督查,时时过问,常常提及,考严考实,作为评判组织员开展工作情况的重要依据。

要严格落实“问责”机制。组织党员群众不定期对组织员的工作情况进行评议,对组织员工作出现的问题进行质询,达到对组织员工作进行监督的作用。对工作落实不力、搞形式走过场的,考核不合格的,要严肃批评,并做好追责问责,切实让“三会一课”在基层“动”起来、严起来、实起来、活起来,让“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在“三会一课”中得到最好的体现和检验。对连续两年考核不合格的组织员,学校党委应当将其及时调离组织员岗位。

要关心组织员的工作和生活。为了更好地激发组织员工作的积极性,学校可根据实际,对组织员发放一定的工作补贴,从党费中列支。同时,对政治思想过硬、业务素质高、工作成绩突出的组织员,应当予以提拔重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