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鹏钰 刘卫国

烟台市芝罘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引言:近几年来,中国老龄化问题越来越明显,社会保险制度的改革与发展面临机遇与挑战,也给社会保险稽核工作带来了更大的挑战。社会保险费的征缴体制建立和完善的工作已经成为当前政府部门日益重视的研究课题之一。完善社会保险稽核制度,加强社会保险稽核工作,能有效解决当前社保征缴及支付过程中的主要问题,不仅是有效维护参保人合法权益的重要手段,更是社会保险机构提升工作效能的迫切需求。

一、社会保险稽核的定义

社会保险稽核是指为了促进社会保险基金的征缴;防止社保基金的流失;促进参保企业公平竞争,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依法对社保缴费单位和缴费个人申报的社会保险缴费人数、缴费基数是否符合国家规定;缴费单位和缴费个人是否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欠缴社会保险费的单位和个人的补缴情况;国家规定的或者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交办的其他稽核事项进行核查。

二、社会保险稽核的重要性

社会保险稽核的最终目的是要维护参保人员的合法权益,这样才能保证社会保险待遇按照国家法律和政策规章顺利的执行下去,对于维护社会保险事业稳定和发展有很好的作用。加强社保稽核工作有利于社会保险基金应收尽收,壮大社保基金规模,实现社会保险工作的安全稳定运行和可持续发展;有利于增强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社会保险意识和法律法规意识;有利于促进社会保险申报登记、核定缴费、待遇发放等工作的顺利开展,使不按规定参保、不如实申报、拒缴和拖欠社会保险费,虚报和冒领社会保险待遇等行为都将得到有效遏制。

三、现阶段社会保险征缴稽核工作遇到的主要问题

(一)经办机构编制人员不足

调研数据和访谈结果显示:在经办力量配置中认可度较高的比例是省、市、县 三级在信息服务系统下的人员配置人头比(即1个编制与所管理的参保人数之比)为1:8000~10000, 1: 4000~5000, 1:3000。但随着社会保险制度覆盖面的不断扩展,我国经办机构实有人数大幅度增加,但与经办服务规模的增长相比,仍然明显不足。以2014年为例,实有工作人员与参保人次比较,全国范围工作人员年人均服务人次达1:10174,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人次比最高的是广东省,达到1:21354,紧随其后的是浙江、上海、重庆,均超过1:19000。此人头比换算成稽核单项业务人头比来说,县一级稽核人头比基本接近1:20000―30000,工作量十分巨大。

(二)队伍专业结构不合理

现实经办中,稽核队伍的专业结构也不尽合理,普遍缺乏基金管理、信息技术、会计审计、统计、法律等专业技术人员,特别是市、县一级经办机构问题更为突出。以烟台市芝罘区为例,芝罘区社会保险服务中心共有稽核专职人员3人,均为会计专业人员,1人负责专职受理职工投诉举报,2人负责到企业开展现场稽核,包括《职工收入台帐》、会计总账、明细账、银行日记账、工资表等会计账目的审核。但在社保清欠、追缴、追偿涉及限期补缴、限期催告、申请强制执行等多个稽核环节中,审计、法律、信息技术等专业的重要性就变得极为突出。

(三)稽核内容更广泛

随着社会保险管理高度信息化发展,人社、民政、公安、卫生等多部门跨区域信息共享、技术校验工作的推进和社保先行支付办法的实施,原有管理体制下产生的跨区域重复参保、骗领冒领社会保险待遇追缴和先行支付基金追偿等问题也在逐年增加。如何提高社保清欠工作效率,有效避免社保基金“跑冒滴漏”,确保社保经办机构履职尽责到位,管好群众的养老钱、救命钱,成为稽核工作的重要工作之一。

四、社保稽核服务外包的可行性

规范社会保险稽核工作对于完善社会保险制度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针对近年来出现的社会保险基金的流失的现象,实现社会稽核工作的制度化、程序化,将有助于提高社会保险基金的收缴率,保证社会保险基金的完整,维护参保人员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保险事业的和谐发展,完善社会保险制度的高效化。充分稽核,建立在经办资质和经办力量能适应当地社保稽核的工作量,且略有盈余,而这正是很多社保经办机构社保稽核的“痛点”。因此,以“服务外包”的形式,引入社会力量参与社保稽核,让专业的人干专业的事就具备了更多的可行性。

(一)经办力量更充实

经办人数是“服务外包”对外包机构的首要限制,要实现社保稽核常态化,社保稽核人员配置人头比必须不低于1:3000的理论值。所以,实行社保稽核“服务外包”后,社会保险稽核工作的主体将从社保经办机构的稽核科室变更为整个为外包机构主体,经办队伍人数不再是三两个人,经办力量更为充实。

(二)经办队伍更专业

稽核人员的专业结构、专业资质是“服务外包”的必要条件。外包机构必须配备充足的专职稽核工作人员,业务范围涉及法律、会计、审计、统计、社会保障等多个专业,通过加强业务培训,提高稽核人员的能力水平,进一步强化稽核人员“资格认定、持证上岗”制度,多角度提升稽核管理从业者的能力,从而确保建稽核工作队伍的专业性。

(三)清欠环节更流畅

社保稽核后往往涉及社保清欠、追缴、追偿涉及限期补缴、限期催告、申请强制执行等多个环节,流程繁琐、周期较长、工作量巨大。服务外包后,相应的欠费移交法院、死亡冒领追缴、工伤保险先行支付后追缴等稽核后续程序都可以依托外包机构开展,特别是在社保追缴移交司法程序后,外包机构的法律专业人员在处理立案、法律文书派送、执行、账户冻结等相关程序上更流畅,更有利于维护参保职工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