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 滢 杜江霞

【摘要】 从政企社三个角度阐述了如何改进我国政企关系。

【关键词】 职能转变;政企分离;小政府;大社会

一、政府与企业的关系

政企关系问题的核心是政府未从根本上摆脱传统的统治管理模式,企业一切活动听命于政府。在此情况下,企业按照国家计划进行生产,没有自己的决策,面对复杂多变的社会需求,政府不可能完全了解,也就难免导致企业亏损或效益下降;另一方面就是“政企不分”传统模式下,企业不仅是生产经营单位,还承担了许多政府职能:住房、办学、医疗等,政企处在一种职能交叉的状态,加重了企业的负担。

(一)转变政府职能

政府应转变原来的微观经济活动管理职能,加强宏观调控功能,通过政策的制定来间接作用于企业活动。政府应退出资源配置的功能,将其交给市场。政府对市场的不足进行补充,干预和调整,这样政府才不会管得死,市场才会活而不乱,企业才会有更大的空间。

(二)责权明确 政企分开

长期以来我国都面临着“政企不分”的尴尬局面。企业是从事经济活动,通过满足社会需要获取利益的市场主体,其经营的好坏应由市场的需求决定,确定企业的职责应是提供社会所需。政府则应通过相关法规的制定来造就一个平等竞争的社会环境,为企业解除发展的外部障碍,并且承担起公益性事业的责任。各司其职,各尽其责,“政企分离”是政企关系改进的重中之重。

(三)加强政府对企业的监督

虽然一再强调“政企分开”,并不代表政府对企业可以放任自流。企业须在法律与政策允许的范围内活动,政府通过行政或法律等手段对企业进行约束。有时政府不需直接干预,可以通过社会力量来实现自己的监督,如社会舆论监督,政府也受到企业与社会的监督。

(四)改变政府运作方式

以前,“管理型政府”管企业管得很细,很多本应由企业做的事却由政府做了,导致很多企业难以独立。“服务型政府”倡导政府应为企业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帮助企业拓展其对外业务,提供服务。政府是公共部门,是服务企业的,要转变“政府是管企业的”这种观念,政府应以推动企业发展为己任。

二、政府与社会的关系

(一)政府职能的转变

1.政府权力结构的转移。随着市场的完善和社会自主性的加强,政府应将一些具体的、专业性的社会管理权力转移给市场、企业等社会组织来行使,中央政府也要将有关地方事务的管理权力转移给地方政府。

2.政府职能行使方式的转变。政府管理要逐渐从微观监督和控制向宏观管理转变,从直接管理向间接管理转变,从通过行政手段向综合运用法律、经济以及必要的行政手段转变。

3.强化政府的社会保障职能和公共服务职能。政府是一个公共部门,它最基本的职能应就是为公众提供公共产品和社会生活保障。公众也有权利和义务对政府进行监督。

(二)政府管理模式的转变

政府管理模式的转变,就是从依政策治国走向依法治国。依政策治国的社会基础是政府与社会高度一体化,其劣势在于政府行政裁量权过度,政策随意性太大,社会管理常陷入“放乱收死”的恶性循环。依法治国主要靠制度和法律来治理国家,强调特定的法的精神,强调法律对于公民权利和自由的保障,强调政府对于社会的责任,其核心是落实公民基本权利,实现政府行为的规范化、程序化和法制化。

(三)政府体制的改革

“政府体制”,是指一国立法、行政、司法机关的构成原则、机构设置、职能划分、结构形式及其相互关系的总和。政府体制的创新就是指政府面对社会内外部的各种挑战而进行的体制改革。

我国政府与企业、社会关系的改进关键在于一种思想的转变。作为政府应该建立从“管理”到“服务”,从“集权”到“分权”的转变,企业和社会则要建立从“依赖”到“独立”,从“旁观”到“参与”的转变。企业与社会都不应该再依赖于政府,要树立自主意识和社会责任感,充分发挥自身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提高自治能力,也要对政府起好监督人的作用。建立良好的政府,企业,社会的关系需要三方的共同努力,三者之间应该建立一种合作伙伴关系,互相帮助与监督,促进我国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参考文献

[1]陈吉.《如何正确处理政府与企业的关系》.《大地》.2001

[2]王文元.《深化体制改革切实转变政府职能》.《中国行政管理》.2001(2)

[3]孙晓莉.《政府与社会之间的权力调整》.《社会科学》.2001(5)

[4]徐鸿武.《我国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的主要任务》.《中国行政管理》.2002(6)

[5]中国社会科学院课题组.《努力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国社会科学》.200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