池小慧

针对中小企业面临的融资约束问题,本文以2015年至2019年深交所中小板上市企业相关数据为研究样本,并根据现金——现金流敏感性模型,探究供应链金融对我国中小企业融资约束的影响作用。进一步地,本文引入供应链上合作关系稳定性这一调节变量,在原有模型中加入交互项进行了回归分析。研究发现,供应链金融能够缓解中小企业的融资约束,这表现在现金——现金流敏感度的显着降低上;对于供应链上合作关系趋于稳定的企业,这种缓解作用更为明显。

近年来,我国中小企业发展势头迅猛,国家也相继出台了各项决策部署和惠企政策,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法律、政策保障。但这些宏观层面的政策与倡导在改善中小型企业融资困境的实践中发挥的作用有限。供应链金融的应用,将商业银行、中小企业、核心企业以及第三方物流企业间的关系进行了重塑,依托于产业供应链,核心企业对上下游中小企业的融资提供担保,同时也约束中小企业的融资行为,而第三方物流企业在其中起到监督管理质押物的作用,这无疑缓解了中小企业面临的融资约束问题。但是,实际中供应链金融是否可以解决中小企业面临的融资困境,其内在有着怎样的影响因素,还需要我们进一步探究。

文献综述

对于供应链金融缓解中小企业融资约束的问题,我国学者的研究大多集中在理论层面。李善良(2012)提出供应链金融具有信息共享性、融资整体性、风险可控性等优势特征,为实现中小企业融资的可行性提供了解决措施。也有学者从供应链金融的三种模型入手,分析不同模型下存在的融资优势。鲁其辉等(2012)根据供应链应收账款融资模型,建立起多方参与的多阶段供应链决策模型,研究了在有无融资情况下中小企业的融资决策问题,分析发现因无其他融资情况而导致生产中断的中小企业可以在供应链金融的帮助下实现连续生产。鲁其辉等学者(2016)利用EOQ模型研究了存货质押融资的几种主要模式,旨在为供应链中企业提供最优的存货质押融资模式的选择。相较于国外学者的研究,我国学者对于供应链金融如何缓解融资约束的机理问题研究不深,且相关的实证研究较少。虽然宋华、卢强(2017)从网络和能力的理论视角出发,研究了供应链网络连接的强弱以及中小企业自身能力对于其融资绩效的影响作用,但链上企业关系稳定程度方面的研究有所缺乏。基于此,本文利用2015-2019年中小板上市公司面板数据对供应链金融缓解中小企业融资约束的问题进行研究,并进一步探索供应链上企业间关系的稳定性在其中发挥怎样的作用,从而作出实证检验,以期提供一定借鉴意义。

研究设计

研究假设

供应链金融作为一种新的融资方式,一方面基于真实的产业链,核心企业以自身信用为中小企业贷款做担保,提高了中小企业的资信水平,同时中小企业违约会影响其与核心企业的长期合作关系,这也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中小企业的信用风险;另一方面,由银企、第三方物流企业建立起的特定的供应链网络,保证了信息传递的通畅,降低了银企间的信息不对称,并在各方监督下促使信息充分披露。由此,本文提出假设1:中小企业的融资约束问题能够通过供应链金融得到有效缓解。

基于社会网络理论,网络构造中的结构、关系以及位置等网络特质都对网络中的企业有着重要影响。王霏(2020)分析指出,中小企业在供应链网络中的网络嵌入性能够显着的正向影响到中小企业在供应链网络内部获得资金。通俗来讲,供应链上各企业间关系的稳定与信任程度可以反映中小企业自身经营的稳健与否,以此来向银行等金融机构进行融通资金的把握更大。因此,本文提出假设2:供应链上合作关系的稳定性可以正向调节供应链金融模式下中小企业的融资效应。

模型构建

1.供应链金融的融资约束度量模型

2.供应链金融对缓解融资约束效应影响的度量模型

若交乘项SCF*CF系数α3显着小于0,则代表中小企业的融资约束问题能够通过供应链金融得到有效改善,假设1得以检验。

3.供应链稳定性对融资(缓解约束)效应影响的度量模型

依据以上分析可知,我国中小企业存在融资约束问题则α1为正,而供应链金融可以有效缓解其融资约束则α3应当为负。此外,在假设2的检验中,若供应链上合作关系的稳定性可以正向调节供应链金融模式下中小企业的融资效应则α5为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