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素君

许昌学院美术学院,河南 许昌 461000

高校辅导员工作法治化研究

张素君

许昌学院美术学院,河南 许昌 461000

“法者,治之端也”。依法治国是我国的基本方略,因此高校辅导员工作法治化也是时代发展的趋势选择。只有及时转变观念并与时俱进地推进法治化建设,并创设民主管理的环境,才会确保依法治校目标的有效实现。高校辅导员作为高校一线的特殊管理工作者,必须要依据章程管理学生,同时增强法律意识,不断优化和创新辅导员工作的法治化工作。

高校;辅导员;法治化

近年来,我国法治化进程逐渐加速,大学生的民主化和法治化意识日益提升。这就更需要辅导员教师与时俱进,更新以往传统教育理念,进而提升工作管理和服务保障的程序化、正规化和制度化标准。与此同时,提高自身法律意识、素养和精神,以推进高校良好法治化管理氛围的构建。

一、高校辅导员工作法治化的必然性

(一)时代发展的必然选择

近年来,高校大学生违纪、违法和犯罪事件持续增加,诈骗、盗窃和人身伤害行为时有发生,不仅对社会造成了严重的危害,同时对于学校、家庭和个人也带来了极大的伤害,甚至是难以挽回的灾难。因此,加大对高校辅导员工作法治化进程尤为必要。一方面,可以对学生不良思想的产生可以起到预防和约束的作用。另一方面,可以有效降低违纪、违法现象的产生。此外,随着我国综合国力的提升,以及十八大以来,国家明确建立法治化社会的要求,这也就为高校基层管理者和实施者提供了政策指向,只有辅导员依法管理,并有效协调好师生及生生的关系,才会确保高校教育的和谐稳定发展。

(二)高校依法治校及辅导员人性化工作的必然之路

随着社会法治化进程的不断推进,高校管理模式也要及时跟进,只有利用严格的规章制度和法律手段才能促进高校教育轨道保持正轨。同时,在高校教育改革的背景下,高校辅导员工作法治化也是确保改革顺利实施的关键保障。此外,在新时代下,师生关系也发生了微妙的变化,以往传统粗暴、重管罚、轻服务的管理模式已经不适应新时期的工作需要,只有以学生为本,充分尊重学生的主体地位,并开展法治化、规范化和人性化的辅导员管理工作,才会提升管理效果和质量。

(三)依法治校是推进与时俱进的必然保障

新时期,贯彻和实施依法治校任重而道远,这就为高校辅导员学生教育管理工作带来了新的挑战。因此,“法治”原则不断被提倡,依据法律法规维护学生合法权益显得尤为重要。依法治校要确保教育立法和规章制度的严格落实,其中学生工作作为学校管理的重要内容,必须要严格执行依法治校的精神,同时辅导员在思想理念方面要融入法治思维,与时俱进,不断推进教育管理创新机制的达成。为了加快学校法治建设的成果,学生管理工作必须遵循法治化路线。基于此辅导员工作法治化十分关键。其次,依法治校同时也为辅导员提升个人素质和管理水平提供了新环境和新机遇。众所周知,高校辅导员教育管理能力是学生工作能否取得成功的重要关键因素,一直以来,高校十分重视辅导员梯队建设及整体素质,在地位与待遇上也不断改进和投入。因此,辅导员队伍呈现出欣欣向荣的发展趋势。然而辅导员所面临的学情十分复杂,学额又很庞大,一些突发情况经常发生,会使辅导员教师措手不及,甚至焦头烂额,可以肯定地说,辅导员工作所承受的压力极大,对于其自身成长和发展是一种极大的考验。在这样的背景下,依托依法治校的举措,其意义十分重大。一方面可以增强辅导员教师依法管理的思路和理念,同时确保了对相关法律知识的摄入,进而强化了运用法律知识管理学生的意识与能力。另一方面,面对突发和复杂事务,可以增强辅导员教师的冷静思考和处理能力,这样有利于管理水平的飞跃,同时提升管理效果。以往,辅导员在工作中已经形成了固守模式,在管理实践中容易形成行政管理路线,并在公平公允方面会出现一些差池,这种发号施令式的管理手段已经与时代发展格格不入,而且脱离了依法治校的根本。同时过于经验主义的管理方法很容易犯主观主义错误,进而造成随性的被动局面。因此,高校辅导员要与时俱进,顺应大势,摒弃原有传统过于陈旧的管理办法,充分以法治方法为主导,进而全面推进高校学生工作实现规范化、科学化和法治化的新台阶。

二、法治化背景下高校辅导员应具备的素质

(一)提高法治教育意识

高校辅导员在工作当中要提升法治教育的标准,并增强法律管理意识,同时要以身作则,严格遵守法律、法规,为学生树立标榜示范。此外,辅导员还要遵循法治原则以保障正常的教学秩序,又要维护学生的个人合法权益。而且要进一步明确法治教育的重要性,深刻掌握辅导员与学生之间的权利与义务关系,并能结合实际情况、具体任务和突发事件合理开展公平正义的法治教育工作。

(二)具有构建和谐法治教育管理氛围的能力

辅导员在管理的实践中,要凸显工作程序的规范化和人性化,一旦关乎学生权利保障方面的工作,更要严格、严谨,以发挥法治管理的妥当性和实效性。一直以来,高校辅导员工作缺乏完善的法治化监管,在管理程序的合理性与合法性方面还相对欠缺,致使学生应有的权利和保障难以实现,学生的不满情绪随之产生。因此,构建和谐的法治教育环境势在必行。此外,高校还要加强学生权利救济的落实,对于学生有申请和诉求的愿望,一定积极有效复查,进而推动学生合法权益的全面实现,最终为高校辅导员工作管理法治化起到有力的推动作用。

(三)规范把握管理尺度

辅导员作为基层一线指挥员,是大学生日常思想政治教育的重要力量。因此,辅导员在教育管理中,要以学生权利为本位,处处关爱学生,时刻体现育人导向。而且还要创新管理机制,在给学生以人文关怀的基础上,不断推动辅导员工作的法治化。首先,高校辅导员应该严格按照案章制度和法律法规办事,充分发挥学生与学校之间承上启下的桥梁纽带作用,重视学生全面参与机制的构建,并激发学生表达诉求的畅通运行,努力维护学生的权利。其次,改变传统权威管理观念,确保学生合法利益的实现,尤其在收到侵犯后能够有效针对的处理。此外促进学生救济制度的稳健运行,当学生遇到申诉救济的难题时,辅导员教师要具有责任心,并主动为学生提供相关法律咨询,以提高学生合法权益的保护。最后,随着时代的发展,学生法律意识也逐渐提高,但是整体维权意识和手段仍比较模糊,这就需要辅导员教师在平时的工作中,加大对民主法制观念和知识的灌输,并积极寻求各种举措,深入对学生进行法制宣传教育,这样学生既能够明确权利与义务,又能够间接地推进依法治校的进程。

三、优化高校辅导员工作法治化的途径与建议

(一)健全辅导员教师应用法律知识处理学生管理工作的制度保障

高校要加强对辅导员法律意识和知识的培养,定期举办相关培训、座谈会并增加参观学习和交流的机会。一方面,要让辅导员教师明确和掌握法律实践的能力,同时要求辅导员教师严于律己,以实际行动树立严格、秉公和规范的工作精神。另一方面,高校要注重辅导员师风师德的建设,并在平时监管中加强考核评价机制的实施,同时制定基于辅导员法治化工作的规章制度,确保辅导员在职务行使中力争诚信教育、道德教育和爱岗教育的实现,并在工作方法、内容和策略上创新管理,以形成流畅和切实可行的规范化管理操作。

(二)优化学生工作管理章程

无规矩不成方圆,高校学生工作管理章程无疑是辅导员管理工作的保障。然而随着时代的发展,目前学生工作管理章程并没有做到及时跟进,而且在内容、方式和理念方面还存在诸多不足,这也为辅导员法治工作带来了新的挑战。因此,持续优化学生工作管理章程,以及不断丰富章程内容是高校教育管理亟待解决的问题。首先,要明确学生的权利义务,充分树立管理与服务意识,以增强法治教育管理的层次感和逻辑感。其次,规范处罚条例和流程。大学生在校发生违纪、违规的现象在所难免,而且情况十分复杂,因此在违纪的处罚中要与法律有机结合,并力求具体和贴合。不仅要体现教育管理的正义性,而且要为学生创造改过自新的机会和空间,使得辅导员法治化工作能够彰显个性和魅力。

(三)依法构建辅导员管理的网络平台

随着科技的发展和智能手机的普及,在校大学生基本上每天都在不同程度地使用以微信和QQ为代表的网络微媒体。准确地说,微媒体的快速普及应用,为辅导员开展学生工作提供了更为便捷和高效的工具。尤其是微信群和QQ群的构建,教师可以在群内及时发布法治信息,并可以实现针对性地法制教育活动与交流,有力地提升了法制教育的效率和质量。然而网络平台也是一把双刃剑,负面信息对于学生的思想导向也会产生巨大影响,尤其是一些谣言更对大学生教育工作带来巨大挑战。因此,应用网络工具要保持警惕和清醒,在富有正能量的传播中,教师要善于利用并渗透,进而为法治化工作氛围的构建提供保障。此外,辅导员教师还要及时发现网络不良动向,同时果断处理,以形成校内网络监督的长效机制,主动抵制不良信息的侵害和扩散。与此同时,大力提倡文明上网,力争网络纯净化,坚决抵御违法网络行为的发生。最后,在网络信息时代工作实践中,高校辅导员一定要抢抓新机遇,迎接新挑战,加强法治涵养,将网络法治行为有效实施到日常辅导员工作当中去。

(四)培育学生民主参与学生日常管理事务的法律意识,增进辅导员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程序化

首先要培养的学生的法治意识。辅导员在工作中要学法用法,营造良好的氛围。通过学习学生守则和国家政策等给学生讲清楚助、奖、贷、评先评优等规定和政策,加强对学生的法制宣传教育,让学生了解自己的权利和义务。其次,要加强和完善学生参与日常管理事务的机制。在入党、评优评先,助、奖、贷等关乎学生切身利益的事务中,引导学生参与,使这些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程序化、阳光化,已达到公平、公正。最后,要维护学生权利。当学生的权益受到侵害时,辅导员要及时维护学生权益,可以设立法律咨询日,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当学生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及时维权。

总之,辅导员是高校与学生之间的重要纽带,高校贯彻落实依法治校是新形势下时代发展的必然趋势和要求,因此提升辅导员工作法治化、民主化和人性化十分关键且势在必行。这就需要高校辅导员明确自己的角色定位,提升个人法制素养,并以维护学生权利作为工作的基础。此外,还要在工作中不断创新管理思维和机制,进而推动高校法治化建设持续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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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度许昌学院科研基金项目(项目编号2017YB0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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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2095-4379-(2017)24-0049-02

张素君(1983-),女,河南漯河人,法学硕士研究生,许昌学院美术学院,讲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