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 琦 刘盛钰 李 俊

1.海军工程大学,湖北 武汉 430033;2.军委训练管理部信息中心,北京 100039

一、引言

法律素养是在法治意识和法律思维的引导下,通过后天获得法律知识并逐渐积累和积淀,而形成的自觉运用法律处理问题的能力。法律素养不是与生俱来的,必须经过后天的长期学习和实践养成,是对法律知识的主动运用,对人的行为方式和实践活动产生潜移默化的影响。良好的法律素养在军事实践活动中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能够约束官兵的行为,使广大官兵明确合法与非法的界限,明确不同行动和行为的法律后果,真正做到令行禁止,并运用到维护国家利益和安全的军事实践中。

军校学员作为我军未来高素质新型军官,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军、从严治军,提高国防和军队建设法治化水平的生力军,其自身法律素养是否过硬、法治思维方式能否有效确立,直接关系到我军未来一段时期依法治军从严治军的水平。因此,在实现一名老百姓向军人转变、一名高中生向大学生转变的关键阶段,着力培养学员法律素养,既是依法治军题中应有之义,也是全面落实依法治军的基础工程,更是事关军队现代化正规化建设的重要任务。

二、军校学员法律素养培育的重要意义

习主席深刻指出“深入推进依法治军、从严治军,首先要让法治精神、法治理念深入人心,使全军官兵信仰法治、坚守法治。”[1]要实现党在新形势下的强军目标,建设世界一流军队,就必须提高广大官兵特别是军校学员的法律素养。

(一)新时代军队建设发展的必然要求

党的十九大准确把握当今世界新军事革命发展趋势和国家安全发展战略需要,对全面推进国防和军队建设作出新的战略布局,到本世纪中叶把人民军队建成世界一流军队。建设一流的军队,需要一流的法治保障,更要有一流的法治环境。习主席强调,“要加大依法治军工作力度,强化法治信仰和法治思维,加快构建中国特色社会军事法治体系,加快推动治军方式根本性转变。”[2]依法治军从严治军的首要是强化官兵法治素养,必须在提升法治能力素质上下功夫、见真效。随着我国安全和发展利益的新变化,应对国内外多种安全威胁、完成多样化军事任务已成为我国军事斗争常态,对军队法律能力、军人特别是军官的法律素养等新的要求更高、更具体。只有真正提高全体官兵法律素养和法治思维,才能保证形成无坚不摧、无攻不克的战斗力。

(二)实现法制化正规化管理的重要保障

军无法不立,法无严不威;严则所向披靡,松则溃不成军[3]。高度的法治,是军队正规化建设的重要基础,是官兵健康成长的重要保证。增强官兵的法律素养,提高法治思维能力,开展警示法制教育,有利于防止不良思想文化侵蚀,进而积极预防各种违法犯罪的发生。提高学员的法律素养,一方面能够提高学员运用法律武器解决军营涉法问题能力,强化法治理念,弱化人治思维,预防滥用职权等职务犯罪,纯正军营风气。另一方面能够带动所属官兵学法守法,提高部队整体法律素养水平,有助于部队形成坚决服从统一指挥和严谨精细的战斗作风,提升军队战斗力。

(三)维护官兵合法权益的重要支撑

良好的法律素养能为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提供重要支撑和保证。受传统教育和社会大环境影响,军人往往会认为,为自己争取合法权益就不够高尚,也不是无私奉献、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革命军人,而当自己或家庭的合法权益受到非法侵害时,总会一味地选择退让甚至放弃,不能很好地运用法律保障自己的合法权利。军人首先是公民,合法权益受国家法律保护,军人对法律知识的掌握和灵活应用决定能否享有并维护合法权益。通过提高学员法律素养,当自身合法权益受到不法侵害时,才能够运用所学法律知识,理性地采取行动,维护自己的正当权益,使学员能够安心完成学业,从长远看,对增强军人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荣誉感具有重大意义。

三、军校学员法律素养的现状

军校更加重视学员法律和道德素养培育,军校学员的法律知识和综合素质要高于地方非法律类高校学生。不可否认的是,通过综合分析近些年来通报和报道的军人违法违纪案件,广大官兵法治思维缺失,法律素养整体还不够高。

(一)“人治”思想仍占据主导地位

通过法律通识等必修课程以及相应选修课程的学习,绝大多数学员基本认知到了法治对于军队建设与管理的积极和重要作用,但距离形成根深蒂固的法治思维还有较大差距,仍有部分学员受中国传统思想影响,错误地认为认知“人治”大于法治。他们认为,部队是强调“服从命令、听从指挥”的特殊集体,从而导致在实际的生活和工作中,更加习惯于等待上级机关以及领导的命令和指示[4]。这种典型的“人治”思想忽视了法律权威性,必须坚决予以反对,积极加强法治教育,倡导法治思维。

(二)对法律的认识不够全面

法律的首要目的是保护公民正当权利,对侵犯合法权利的行为和恶势力进行惩戒和压制是保护正当权利的重要手段,但学员对法律的认识,首先往往会将其视为一种工具。有的学员认为,法律只是实现军队高效管理的工具,自己无论是作为军校学员还是未来军官,永远都是治理的对象而不是治理的主体,不需要学习掌握,只需要了解即可;有的学员认为,法律主要规定公民应尽的义务,赋予的权利也是为履行义务服务的,从而不能也不愿积极主动地学习并运用法律;还有的片面地认为,遵守法律就是遵守刑法或民法等单一法律条文,其他法律与自己关系不大,平时也用不上,没必要学习,有的甚至在合法权益受到侵犯、侵犯他人合法权益时仍全然不觉。

(三)重专业课程学习轻法律素养提升

经过相应课程的学习及实践,多数学员已大致了解了民法等涉及日常生活的法律条例,但不可否认的是,由于当前主要以纯粹讲授法律条文为主,如学员基本认为比较枯燥,对理论知识较为头疼,运用法律知识解决实际问题、指导实际工作的能力急需加强。在教学管理上,部分学员和管理干部错误地认为,专业学习才是真正的“硬实力”,而法制教育和法律素养只是为了完成课程标准所规定学分、应付各级检查的“软实力”,片面强调专业学习能力和水平,相对弱化法律素养等综合素质培育。有的认为,法制教育可结合班务会、日常教育等进行,无须占用正课时间讲授和学习,部分院校存在抓法制教育三天打鱼、两天晒网,有时常常被其他课程侵占,不利于法律素养的培育和提升。

四、军校学员法律素养的培育路径

习主席深刻指出,要加大全民普法力度,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树立宪法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法治理念[5]。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略,是建军治军的基本方针。军校学员作为未来的军官和基层带兵人,他们的法律素养对军队法治化进程有着重要的基础作用。必须采取有效措施,进行“供给侧”法治教育,着力提升新时期学员的法律素养。

(一)改进课堂教学内容和形式

法律素养的培育要以深厚的法律知识为基础,立足课堂,抓好用活课堂教学,重视知识能力和实践能力培养的有机结合。首先是注重优化法学课程教学内容。根据军队院校学员法治教育实用性、广泛性、普适性的特点选取教材,紧紧围绕各种类法律的核心理论,以案例为牵引,以实用为抓手,通过对法律条文讲解,案例剖析,深刻解析法律知识所蕴含的思想、政治、社会因素,让学员从法律角度审视个人在国家、军队法治建设中的关系,树立起正确的法律价值取向。其次是改革传统法律授课模式,传统教学授课模式多以理论为主[6],激发学员学习兴趣是顺利开展法律教学的前提。应多采用启发式教学,鼓励学员自主思考分析问题,引导学生发现法律规范、事实材料及其各种因素之间的关系。将真实或模拟案例引入课堂,引导学员站在第一人称视角分析实际案例,在模拟法庭中切身体会法律的强大魅力。

(二)搭建法律素养培育实践平台

法律素养,重在对法律知识的理解和灵活运用上。学校应借鉴理工科创新实践基地建设经验,为学员法律素养培育搭建“第二课堂”,搭建学员法律素养培育平台,逐步实现由课堂理论教学和灌输为主的强制性模式向以与校园文化活动相结合的自主性模式转变,变“要我学”为“我要学”。依托该平台,可以有效组织学员旁听有关案件的审判活动,组织模拟审判和模拟联合国等实践活动。充分利用以案说法、模拟法庭、展览、法律知识竞赛等方式对学员进行法制宣传;组织学员参与法制教育基地、法律专访、现场审判、法律社会问题调查等实践活动,增加法制教育的现实性。同时,也充分利用信息技术发展新思维、新成果,大力加强普法网站的建设,建设涵盖宪法及刑法、民法等主干法律,以及国防法、条令条例等军事法规、军事规章的法律法规库,便于随时学习和查阅。依托已开通建成的强军网,开设在线交流栏目,解答学员遇到的法律问题,也可吸收部分有兴趣、有能力的学员作为咨询员,进一步增强学员解决实际问题的思维和能力。

(三)大力加强法治教育师资建设

法律教学师资队伍素质决定学员法治教育质量和整体法律素养[7]。军校要借文职制度改革东风,引进法律优秀专业人才,建立一支思想信念坚定、政治和业务能力过硬的教员队伍,并通过职业教育以及培训进修等方式和途径,加强教员队伍业务素质提升。同时,军校可在保密允许范围内与地方高校公建共育,充分吸收地方优质法律教育资源,打造校际间的师资团队协同培养培训机制,进一步加强交流与合作,取长补短、优势互补。在坚持以专业教员为主体的基础上,吸纳长期从事法治工作、具有丰富经验的法官、检察官、律师等专业人员组成校外兼职教员队伍,充实法治教育的人才队伍,增强法治教育的实用性。

五、结束语

军校学员是未来全面建成世界一流军队,巩固国防、维护国家主权领土安全的中流砥柱,是党领导下实现强军目标的关键力量。良好的法律素养是军人遂行军事行动的重要内容和重要保证,要在平时的教育中不断加强,为推进依法治军从严治军的提供可靠保障和人才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