邹志成

(广东韩江司法鉴定中心,广东 汕头 515000)

所谓的外伤后延迟性脾破裂,主要是指患者因外伤原因而导致的包膜下皮组织破裂出血的情况,包膜下血肿是患者最常见的临床表现。外伤后延迟性脾破裂本质上属于真性破裂,发病前期多数患者不会出现明显的临床反应,若医生在临床上没有对患者进行仔细鉴别,则非常容易将患者的病情混淆成自发性脾破裂。导致患者出现外伤后延迟性脾破裂问题的原因有很多,高空坠落、交通事故、拳击等都会引发此类问题。有研究显示,患者出现外伤后延迟性脾破裂问题之后,往往是经过多天之后,身体方面出现了出血的征象,才选择寻求医生的帮助,而这也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法医鉴定工作开展的难度,文章就针对法医鉴定外伤后延迟性脾破裂的相关问题进行了具体探讨。

一、法医鉴定过程中出现外伤后延迟性脾破裂问题的常见原因

脾脏在人体中主要发挥免疫的作用,在对患者的脾脏进行解剖的过程中,由于器官的结构具有一定的特殊性,若患者的腹部受到损伤,则会在一定程度上引发患者脾脏方面的损伤,从临床的角度来讲,腹部损伤患者发生脾脏损伤的概率相对较高[1]。从脏器结构的角度来看,脾脏有一层膜进行包裹,内部血供十分丰富;但是从现实情况的角度来讲,脾脏本质上是一个十分脆弱的组织,一旦脾脏受到暴力冲击或是钝器打击,就会出现一系列问题,最常见的问题主要包括迟发性脾破裂以及脾开放性损伤等,这也是现阶段法医在临床上针对腹部损伤患者进行鉴定的过程中,外伤后延迟性脾破裂问题发生概率较高的一个重要原因。临床上需要注意的一个问题是,多数患者在发生脾破裂问题之后,往往都会出现疾病迟发性的问题,在对患者进行早期诊断的过程中,漏诊以及误诊的概率相对较高,尤其是对于一些老年患者来说,由于腹壁肌相对松弛,加之自身的脾脏相对脆弱,鉴定结果发生偏差的概率也会相应增加。这就需要法医在进行临床鉴定的过程中,不仅要能够判断患者外伤的因果关系,同时还需要能够针对患者的发病时间做好推断。

二、法医鉴定外伤后延迟性脾破裂的常用方法

(一)临床症状鉴定方法

首先,患者在出现外伤后延迟性脾破裂问题之后,最常见的临床症状就是腹部疼痛,有患者表现为全腹压痛,也有患者表现为左上腹压痛;部分患者会出现肠鸣音减弱或是消失的临床症状,也有患者的腹部会出现移动性浑浊音。几乎所有外伤后延迟性脾破裂患者在脾破裂问题之外,会同时伴有其他方面的合并伤,常见的主要包括胰腺损伤、肝破裂、后腹膜血肿、肋骨骨折、肢体骨折等[2]。

(二)影像学鉴定方法

法医在针对外伤后延迟性脾破裂患者进行鉴定的过程中,影像学鉴定方法的应用十分普遍,最常用的影像学鉴定方法主要包括CT检查方式、X线检查方式以及B超检查方式等。其中,B超检查方式的应用最为普遍,B超检查方式的最主要作用在于检查患者自身是否存在腹腔积液的问题。若发现患者存在疑似骨折的现象,则需要配合使用X线对患者进行检查[3]。CT检查方式的主要作用在于明确患者脾脏外轮廓的情况,包括患者的脾脏外轮廓是否存在模糊或是不完整的现象。研究显示,多数外伤后延迟性脾破裂患者在接受CT检查之后,都会在患者的脾实质部位发现低密度区,且低密度区的力度呈现出不规则的特征,个别患者还能够发现哨兵血块的问题。

(三)病理鉴定方法

患者外伤后延迟性脾破裂主要包括中央型脾破裂以及边缘性脾破裂等几个大类。在对患者进行病理鉴定的过程中,通常需要分离出脾脏的一部分组织,若患者确实发生了脾破裂的问题,则能够在患者的脾实质之中发现多处片灶状出血点,切面也会出现十分明显的实质挫裂[4]。在对分离出来的患者脾脏组织进行处理的过程中,需要先使用HE染色的方式进行病理组织处理,镜下能够清晰地看到患者脾实质以及被膜均存在破裂伤,且这种破裂伤会呈现出连续性的特征,患者的脾脏组织内部可见广泛性出血,且通过显微镜进行观察,在出血部位能够发现大量的多核粒细胞以及淋巴细胞,病情严重的患者能够发现清晰的小动脉壁坏死情况,但是多数患者的小梁动脉以及中央动脉不会发生明显损伤。

三、对患者裂伤等级进行鉴定的标准

首先,若患者的外伤后延迟性脾破裂属于一级损伤,则患者的裂伤长度往往不超过5.0cm,深度往往不超过1.0cm,能够发现明显的被膜破裂损伤,且被膜破裂损伤呈现出孤立性的特点。

其次,若患者的外伤后延迟性脾破裂属于二级损伤,那幺,患者的裂伤深度往往超过1.0cm,长度往往超过5.0cm,且患者的裂伤会呈现出明显的多发性特点,但是患者的脾门不会出现明显的损伤。

再次,若患者的外伤后延迟性脾破裂属于三级损伤,则观察患者的脾破裂创面,会发现患者的创面位置会呈现出不规则的特征,脾门位置能够发现明显的损伤,同时可见脾门位置有离断的现象。

最后,若患者的外伤后延迟性脾破裂属于四级损伤,则说明患者的病情严重程度相对较高,不仅能够在患者的脾动脉位置以及静脉主干位置发现明显的损伤以及离断现象,同时,能够清晰地见到患者被膜脱落的现象。

法医在对患者的伤情进行鉴定的过程中,要想准确地对伤者的损伤进行等级判定,则需要严格依照国家方面出台的《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中的相关要求,确保鉴定结果的准确性,为后期的伤残责任认定做好前期准备工作。

四、法医在进行外伤后延迟性脾破裂问题过程中需要注意的问题

在对外伤后延迟性脾破裂患者进行法医鉴定的过程中,由于患者自身的病情存在一定的隐匿性,为了最大限度地保证法医鉴定结果的准确性,则需要避免采用单一方式对患者的病情严重程度进行判断。实际操作过程中,一方面需要注意分析患者的影像学检查结果,同时通过病理鉴定的方法判断患者的疾病是否属于外伤后延迟性脾破裂的问题;另一方面还需要综合考量患者的临床症状以及发病原因[5]。将多种因素联合起来进行判断,综合判定患者的脾破裂损伤等级。从司法的角度来讲,在对施害者进行量刑的过程中,往往还需要考虑法医的临床鉴定结果,因此法医在实际开展鉴定工作的过程中,还需要深入地调查与分析案情,明确患者自身是属于外伤性延迟性脾破裂还是属于自发性脾破裂,最大限度地维护司法公正。

五、结语

综上所述,法医在对外伤后延迟性脾破裂进行司法鉴定的过程中,不仅需要考虑患者的病理学检查结果以及影像学检查结果,还需要综合考虑患者的外伤史情况以及临床症状情况等,进而保证鉴定结果的客观性以及准确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