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 琛

(宁夏海原县法律援助中心,宁夏 中卫 755200)

我国的法律援助要不断完善,努力跟上时代的步伐,与时俱进,为我国的社会、政治、经济的发展贡献一份力量。由此可以看出,完善法律援助势在必行,需要逐渐明确其重要性,了解法律援助的机构、对象、形式以及职能范围才能对症下药,促进我国的法治建设蓬勃发展。

一、法律援助的重要性和由来

法律援助作为一个国家以基础的法律、制度所定义的形式,由专门的政府部门所设立的为人民服务的特殊专业机构,由有着丰富经验的律师为一些经济比较困难或者案件具有一定特殊性的人民群众提供免费的法律咨询等帮助,也会适当开展社会普法宣传教育活动,从而可以帮助人民群众的基本权利得到公正、平等的保障,是一项具有社会公约性和受法律保障的制度[1]。法律援助受到国家的财政支持,也受到国家的法律保护,是维护社会公平与安全的重要砝码,而在国际上享有共同认知的法律援助的基础则是公正、平等、法治,也恰恰说明了人类的美好愿望与诉求。

法律援助这一概念源自西方。从西方经济的发展来看,最开始西方发展第一、第二产业,然后应用商品交换的方式,提高商品的附加值,而商人就在贸易中获得大量的经济利润。农民、工人、服务人员等在劳动的过程中得到商人付给的薪酬,然而薪酬并没有因为产品提高了附加值而得到更多的回报,于是整个社会就形成了拥有资源的群体和没有资源、只能出卖劳动力的群体。拥有资源的群体为了巩固自己获得的财产,他们开始追逐政治地位、军事资源等,把话语权牢牢地把握在自己的手中。而没有资源的群体只能依靠少量的货币来生存。在西方的社会,富者愈富,贫者愈贫的格局形成。当这两类群体形成对立以后,拥有资源的群体可能会使用手中的话语权来剥夺没有资源群体的话语权。在西方社会,制定法律的目的之一,是为了缓和社会矛盾,使拥有资源的群体能够得到相应的约束,让没有资源的群体也能拥有话语权。为了贯彻法律的精神,人们在制定法律的时候,基于这一精神,提出了法律援助这一概念。即当没有资源的个体认为自己受到了不法侵害时,即使他们没有资金雇佣律师,政府部门也会指定持有律师资格的律师来为他们服务,这些律师提供的服务或者是免费的,或者个体只需要给付极低的费用。而被指派的律师有义务应用法律知识,为他们提供法律服务[2]。

二、法律援助机构、对象、形式、职能范围

(一)法律援助的机构、对象

在我国,法律援助的机构一般称为法律援助中心,主要是负责一定区域内的组织、指导、协调、监督等法律援助工作的。各级司法行政部门直接向党委、政府工作报告法律援助的相关工作,而对于一些地方未设立法律援助中心,则是由司法局下派人员行使法律援助中心的职责任务。而区域内的律师事务所、公证处、基层法律服务机构都可以进行法律援助。法律援助的对象主要是针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公民,需要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而真切需要帮助的,确实由于经济困难而无法支付法律服务费用的,还对特殊人群,如:未成年人、盲聋哑等残障人士、精神病人、家暴受害人、妇女、老年人、军人军属以及在刑事案件中由于经济困难而无力聘请辩护律师,要予以法律援助;刑事案件的法律援助已经基本全部覆盖,但根据现状,民事行政法律援助的对象有望扩大到农民征地拆迁、生态移民纠纷、职工工伤认定等领域。对于外国籍的刑事案件的被告人没有委托辩护律师时,也可申请法律援助。

(二)法律援助的形式、职能范围

法律援助的形式主要是提供法律咨询,拟写法律文书、可以进行刑事辩护的申请以及刑事代理、还可以进行民事案件、行政诉讼的代理以及一些基本的非诉讼法的代理、公证证明也是法律援助的范畴。而法律援助的职能范围主要是依据法律援助对象所提出的法律诉讼的诉求所确定的,法律援助中心需要接听来自人民群众所提出的法律问题进行一定的解答,并且依据国家的法律条款和法律援助提供的服务中选择解决措施,从而帮助有请求的人民群众完成需要,解决人民群众所有合理的问题。

三、加强法律援助队伍建设

(一)完善法律援助立法工作

法律援助作为一个有着公益性质的机构,是迫切需要国家通过立法而进行保护其运作的,法是立国之本,是维护国家的社会秩序稳定,保证人民的财产安全不受侵犯的国家制度,立法的重要性不言而喻。并且伴随着社会主义制度的不断完善,时代的不断进步,我国的各类法律制度也逐渐完善起来,司法的处理机制也更为合理,但我国的法律援助的这一公共制度仍存在着一些不足,立法是解决法律援助内容以及社会普及度的重要措施,将法律援助的立法的基准提高起来。我们高兴地看到法律援助法的立法已经提上了议事日程,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已经提请审议了《法律援助法(草案)》议案。

(二)加大法律援助的范畴

将法律援助的范畴加大,指的是法律援助条件的放宽以及范围的扩大,将法律援助隐形的门槛降低,让社会大众只要有需求就能立刻受到法律援助的帮助,及时有效地享受到这一项国家赋予的权利。法律援助作为公平正义的代名词,将国家的执法立足到人民群众当中去,切切实实为人民群众办事。而对于法律援助的范围的扩大,指的就是要扩大法律援助在民事纠纷和刑事案件这两个方面,将法律援助的重点落实到与人民群众息息相关的生活当中,而不是徒有其表,高高挂起,要给予人民群众大范围的法律援助。不但要提供法律援助的主体范围,也要扩大法律援助的范围,援助对象的条件和法律关系的范围都应当放宽放大,比如明确值班律师法律帮助制度,完善扩大其援助内容。除此之外,对于援助对象年龄范围的扩大也是极其重要的,对于未成年人的法律援助更是重中之重,未成年人虽然有着未成年人保护法的保护,但未成年人由于年龄的限制,对于法律是一知半解的,无法正确利用或是识别法律来捍卫自己的权利,这就需要法律援助,同样还要放宽对老年人援助帮助年龄的限制。还有对于外国人的法律援助也是需要得到一定的重视的,中国法律是公正的。

(三)合理解决经费问题

法律援助机构以及在聘律师的工资等都是困扰法律援助普及度的重要因素,要构建一个专业的法律援助的队伍,充足的资金保证是必需的。而法律援助是国家所保护的,国家是有义务为其运行提供充足的资金保证的,帮助法律援助步入正轨,解决法律援助资源的短缺问题,满足人民群众对于法律援助的合理诉求,对于众多矛盾的解决,是需要政府以及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的。政府无法完全满足法律援助的完美运行,就需要社会各界人士贡献自己的力量,利用公益的方式,进行筹集,法律援助不仅仅是国家的单一义务,也是一项非常有意义的公益事业,可以进行一定的法律援助公益演讲,既可以让更多人了解法律援助,也能让有能力的人伸出援助的手。而更加重要的是,要加强法律援助的监管,对于财政的收入以及支出都要有细致的材料证明,要合理进行公示,采取透明化的法律援助财政收支方式。

法律援助象征着一个社会走向文明的进程,也将衡量着一个国家的法律文明程度以及公正程度。国家的发展、社会的进步,是永远离不开法律的保护,而帮助弱势群体,永远是一个国家注重平等、关注人权的映照。但是我们也知晓,一个优秀的法律援助队伍的建设,不是一朝一夕就能完成的,随着我国综合实力的不断加强,国际上话语权的不断加大,各项法律法规的不断完善,法律援助也必定会与时俱进,帮助到每一位有需求的人民群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