闻 渊

广州松田职业学院,广东 广州 511300

2022 年6月22日,司法部召开全国司法行政系统“乡村振兴 法治同行”活动暨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视频推进会,部署推进“乡村振兴 法治同行”活动重点任务落实,加快推进现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在此会议上,司法部党组成员、副部长熊选国等人发表重要讲话,明确指出:“加强法治乡村建设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基础性工作”。同时指出,全国司法行政系统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决策部署,深入推进“乡村振兴 法治同行”活动,加大力度、加快进度,确保2022 年底基本形成覆盖城乡、便捷高效、均等普惠的现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努力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提供有力法律服务和法治保障。该会议的举行为乡村振兴下农村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指明了方向,也提出了具体要求。

一、基本概念论述

(一)农村法律服务的涵义

农村法律服务从字面上来讲,主要由两个词语概念构成,一是农村,二是法律服务。其中,“农村”主要是指以从事农业生产为主的劳动者聚居的地方;“法律服务”主要是指法律专业人员、法律从业组织等依托其掌握的法律知识和技能为委托人规避风险、减弱风险或保障权益而提供的专业业务服务。

基于上述两个概念的涵义论述,本文认为,“农村法律服务”的涵义可阐释为在法律服务下,以农村基层居民为主体对象所提供的一系列维权或咨询活动。

(二)农村法律服务的特点

关于农村法律服务,它主要具有如下特点:

一是涉农性。主要表现为服务对象以居住在农村地区、从事农业生产活动的农民为主,在政府的主导下,由相关人员为农民提供法律服务。二是公共性或公益性,主要表现为农村法律服务并不是以“营利”为主要目的,而是要让广大农民能够“请得起”专业法律人员维护其利益。目前,很少有农民在个人利益受到损害的情况下,通过法律的武器进行维护,究其原因,法律诉讼成本过高,法律诉讼周期过长,大部分农民无法承受。三是服务性,主要表现为政府发挥主导作用,为农民提供法律服务时,应注重“服务”的本质,要保持和善的态度、专业的精神,按照法律规定维护农民的正当权益。四是多元性,主要表现为负责提供农村法律服务的人员呈现出“多主体”的特性,其中既有专业的法律援助人员,也有律师、高校法学师生等,他们在政府部门、司法系统的部署与安排下,构建起一个致力于为民服务的法律服务供给组织。五是便利性,主要表现为便民利民,让农民真切体会到法律并非“高高在上”,而是就在身边。只有法律服务真正便利于民,才能够起到服务于民的作用,并且会帮助农民的正当权益得到有效维护[1]。

二、乡村振兴下农村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思路及方法

(一)推进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深入推进线上线下融合发展

对于农村和城市而言,乡镇司法所犹如一条纽带将两者紧密联系在一起,在保障农村法治健康方面扮演着极其重要的角色。所以,在乡镇振兴战略实施背景下,若想构建完善成熟的农村法律服务体系,那幺要积极推进乡镇司法所建设,这既是推动农村法治工作稳步开展的内在需求,也是打造法治化社会的重要途径。

1.优化机构设置,完善基建设施体系。在推进乡镇司法所建设的过程中,应在充分考虑我国相关政策及精神指示等因素的前提下,立足于当地实际发展情况,分别从机构设置、干部人员等方面入手进行全面统筹、科学规划。同时,要加大资金投入,不断完善和升级基建设施,促进司法所的职能得到充分发挥。另外,制定严谨科学的管理制度,加大专业人员的引入力度,强化内部人员的服务意识。严格要求司法所上下自觉遵守并全面践行各项保障制度,以为人民服务为宗旨着力推行政务公开,促进广大民众的法律需求得到有效满足[2]。

2.倾听民声,加大创新改革力度。乡镇司法所承担着解决当地民众纠纷冲突、维护民众合法权益的责任,在为民服务的过程中,要深入群众之中,广泛深入倾听民众的声音,全面准确把握民众的需求,以此为导向进行创新改革,着力构建起以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为宗旨且符合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人性化执法单位。与此同时,乡镇司法所要根据民众的法律需求,合理调整工作形式,精简工作流程,丰富工作内容,从而在积极履行职能的前提下使得民众的法律服务需求得到良好满足,使民众的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障。

3.以新兴技术为依托,推进线上线下融合发展。乡镇司法所在为民服务的过程中,要以互联网技术、大数据技术、信息技术等为依托,着力变革工作模式和管理形式,逐步构建起线上线下深度融合的工作服务体系。一方面通过“坐班”的形式为广大乡镇民众提供及时专业的法律服务;另一方面通过创建法律咨询平台等方式在线解答民众提出的法律问题,增进与民众的在线交流与互动,促进民众的法律咨询、调解纠纷等需求得到有效满足,同时也促进乡镇司法的服务机制变得更加完善,使其自身职能得到充分履行,更好地践行为民服务的宗旨。

(二)健全农村法律网络平台运行机制,推进数字乡村和智慧司法建设

若想进一步提升农村法律服务水平,我国基层政府应加大革新力度,紧随时代发展步伐,通过新一代信息技术健全农村法律网络平台运行机制,以乡村及法律服务点为法律服务重要站点,着力推进数字乡村建设,尽快构建起智慧司法系统,促进乡村治理目标顺利实现。

1.依托新兴技术,提高乡村法治服务水平。大数据时代决定了乡村法治工作的开展要融入现代新兴技术,要以先进的技术为支撑打造“数字法治、智慧司法”信息化体系,稳步有序地推进乡村法治工作开展。第一,在致力于乡村治理工作的过程中,要对信息的存储及使用规则进行科学合理的设定,要加强对乡村司法数据的整理与规范,按照国家规定进行信息公开,例如,对裁决书、裁定书等各类司法信息进行分类保管,创建大型数据资源库,便于人们及时调用数据信息,促进乡村司法实践能力不断提升,有效保障司法公正,促进司法功能得到有效彰显;第二,关于乡村小微权力的履行与应用,我国应以立法的形式对权力行使的依据、范围及条件进行充分明确,确保农民的根本利益得到有效维护,此举也能够在一定程度上预防和遏制基层微腐败行为,保障农村司法环境纯洁,促进农村法治工作稳健长效开展。

2.县镇村三级互联互通,打造一体化法律服务网。随着农村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被提上日程,各地政府纷纷在结合自身实际发展情况的基础上进行改革创新,有些地区通过律师“坐诊+出诊”“线上+线下”相结合等方式拓展法律资源,延伸法律服务范围,致力于为广大农民提供专业、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使得村民之间的矛盾冲突得到有效调解,同时,广大民众的法律意识也在一项项普法宣传活动中得到明显增强。不过在现实中,我国农村法律工作服务网络主要以乡镇法律服务站或村法律服务室为依托,形成了由镇到村的业务连接,基于此形成的农村法律服务体系不完善、不通畅,在后期发展中应进一步加大资源整合力度,提高资源配置水平,以互联网、大数据等技术为依托形成县镇村三级互联互通,从而构建起县镇村一体化法律服务网。

3.以新媒体、新技术为媒介,丰富法律服务宣传渠道。互联网的全面普及大数据技术的日臻成熟和各类新媒体的不断涌现,为农村法律服务宣传活动的开展提供了重要支持。目前,我国很多乡镇政府已形成了互联网思维,善于通过“微信公众号”“抖音”“今日头条”等各类新媒体平台大力宣传法律服务[3]。同时,会在宣传页面中链接法律服务平台,这样农民如果存在法律服务需求,就可以直接在页面上点击链接进入专用平台,从而获得专业高效的法律服务,所以我国其他地区要加强学习,学会以新媒体、新技术为媒介,进一步扩大法律服务宣传渠道。另外,我国各乡镇政府也要积极构建功能丰富的公共法律服务平台,提供法律咨询、矛盾调解等一系列服务,创建微信小程序,将基层法律服务站、服务中心等链接于网络平台,由此构建起线上线下深度融合的工作模式,促进民众的法律需求得到高效便捷的满足。

(三)加强乡村人民调解组织队伍建设,开展乡村矛盾纠纷排查化解

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还乡村产业振兴一个和谐环境,是开展“乡村振兴 法治同行”活动的题中应有之义。如今,我国很多地区构建并实施“人民调解+网格”工作机制,意图将矛盾纠纷调处化解工作延伸到网格,在县乡村分别落实“季督导”“月分析”“周排查”的定期排查化解机制,常态化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疏解村民关系,营造和谐、安定、健康的乡村环境。

1.加大普法宣传,推进乡村人民调解组织队伍建设。农民的知晓度是衡量基层法律服务工作开展情况的主要依据,在大力推进农村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过程中,我国基层政府要加大普法宣传,增进人们对法律援助的认识与理解,促其逐步形成法治思维,学会通过法律的武器维护自身正当权益。与此同时,乡镇政府可通过外聘专业人才、人民群众中遴选等多种方式打造一支懂法知法、了解农村人情世故、善于调解矛盾的乡村人民调解组织队伍,争取将各类乡村矛盾纠纷直接在基层进行妥善调解和有效处理,避免群众之间矛盾冲突升级。另外,调解人员在进行调解的过程中,要向农民群众广泛普法、细致讲法,促其在增强法治思维的前提下形成正确积极的法律观念,引导他们在自身权益受到威胁或者侵害时能够以法律为武器捍卫自身权益,而不是通过威胁、暴力等方式进行解决,这样只会导致矛盾升级,甚至可能会出现两败俱伤的情况,而其矛盾纠纷并未得到本质解决,所以,要相信法律,相信政府,通过法律消除矛盾、维护正当权益[4]。

2.加大对农村法律服务人才的引进激励力度,吸引更多高层次人才从事农村法律服务活动。为了促进各类矛盾纠纷得到及时有效的化解,促进农村居民的多元化、多层次的法律需求得到良好满足,我国政府部门一方面需要根据其管辖范围内各乡镇的实际发展情况合理调配内部人员,部署并安排高素质、高层次的法律人才前往法律需求较大的乡镇地区,鼓励他们通过自身力量提高乡村法律服务水平,积极营造良好的乡村法治环境;另一方面,要鼓励当地法学专业的大学生利用课余时间或假期时间前往农村地区为农民提供公益性的法律服务,甚至在学生实习环节安排优秀的法学学生前往乡村地区进行实践磨砺,而在其毕业之后,则鼓励他们考取大学生村官,使其在管理村务活动的过程中稳步有序地开展农村法律服务工作,促进农村形成浓厚的法治氛围,促进乡村居民的冲突与矛盾得到有效化解,从而为乡村振兴战略实施营造良好的环境[5]。

综上,在乡村振兴战略实施背景下,通过“推进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深入推进线上线下融合发展”“健全农村法律网络平台运行机制,推进数字乡村和智慧司法建设”“加强乡村人民调解组织队伍建设,开展乡村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积极推进农村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提高乡村建设的法治化水平,促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更好地满足乡村地区广大人民群众多层次、多样化的公共法律服务需求,以高质量的法律服务助力乡村振兴,切实增强乡村地区人民群众的法治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