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 鹏

(华中科技大学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湖北武汉 430074)

0 引言

滨水空间,又称滨水地区(waterfront),是城市中一个特定的空间地段,是指“与河流、湖泊、海洋毗邻的土地或建筑,亦即城镇邻近水体的部分”。空间范围包括200 m~300 m的水域空间及与之相邻的城市陆域空间,其对人的诱惑距离为1 km~2 km,相当于步行15 min~30 min的距离范围。根据毗邻水体的不同,滨水区可以分为滨江、滨河、滨湖和滨海地区[1]。很明显,城市滨水空间凭其特有的水体环境优势,已经成为一座城市中集生态价值、景观价值、经济价值于一体的活力区域,为城市居民提供了极富特色的“活动舞台”。随着社会经济的高速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城市居民对高品质生活的需求越来越迫切,这就使得滨水空间的开发和建设成为城市政府和规划师关注的焦点。

1 我国城市滨水空间开发规划存在的问题

自20世纪90年代以来,国内很多城市都意识到滨水空间的重要价值,陆续进行了一些较大规模的滨水空间开发项目。随着这些滨水项目的不断开展,很多问题也逐渐凸显出来。

1.1 滨水环境破坏严重,生态优先原则缺失

由于我国很长一段时间都处于粗放型的经济发展模式中,很多城市对自然环境的掠夺式破坏行为一直存在,城市生产与生活污水的无处理排放、垃圾的随意堆积致使水体污染十分严重,一些保存尚好的滨水景观被任意的掩盖、挤占、填埋,使原来完整的城市水系变得支离破碎。从而造成众多城市滨水生态系统退化,生物多样性减少、系统结构类型单一、空间异质性差、空间连接度低、破碎化程度高,滨水景观的动态、结构和功能受到影响[2]。

另一方面,由于经济利益的驱使,很多城市政府和开发商在滨水区进行高密度“景观墙”式的开发建设,完全背离生态优先的初衷,以致出现建筑尺度失调,空地率下降,人口密度过高,这可能影响整个城市生态系统结构稳定性,使其抗逆能力降低。

1.2 土地使用功能单一,滨水空间活力不足

随着人们对居住环境要求的不断提高,滨水空间应该成为市民聚集活动的舞台。然而很多城市滨水空间几乎全部用于居住开发,用地功能比较单一,没有考虑各种用途的互相依存与融合,若干个功能区之间的有机联系被切断,缺乏各种功能空间的综合组织和利用,很难满足市民对社会活动多样性和复杂化的要求,也不利于城市经济持续稳定的发展。

形态单一的滨水景观设计也是造成滨水空间功能隔离与分化的重要原因,许多滨水空间由于单纯的公园绿地属性,缺乏吸引市民参与的商业和文化娱乐设施而失去了作为公共空间的吸引力,导致夜间市民活动缺少,滨水环境受冷落,滨水空间活力不足。

1.3 城市历史特色缺失,“千水一面”现象突出

每个城市都有属于其自身的历史文化和地域特征。城市空间只有真正具有了自己的地方特色,才能给人以深刻的印象,这也是增强城市空间可识别性的重要元素。但是目前我国许多滨水空间开发项目走入了误区,单纯追求所谓的现代化,规划设计手法单一,面貌形态大同小异,“千水一面”现象突出。

另外,很多城市在进行滨水项目开发时都不考虑城市的地方文化对城市形态的影响。任何一种城市形态都不仅仅是城市空间的随意组合,它是地域文化在该地区长期积淀和作用的结果。由于大部分城市最初都是依水而建,所以它们的滨水区都具有丰富的历史建筑和文化资源,很多开发项目往往忽略了对城市历史文脉的传承,或大拆大建,破坏了历史文化的物质载体,或忽略现状建筑形态的存在,任意在其附近进行“现代化”开发,严重破坏了原有的滨水空间特色,使得城市空间形态杂乱无章。

1.4 公共岸线连续性差,水城空间缺少联系

一些城市滨水区虽然规划建设了若干城市公园、绿地等开敞空间,但部分滨水空间仍被传统型“赖水为生”的产业或部分工业、商业建筑用地所占据,市民无法接近和享用,使得这些开敞空间零散分布、各自为政,缺乏合理的衔接和过渡,彼此割裂,城市滨水岸线的连续性得到破坏。

另外,很多城市的滨水空间规划设计只局限于一河两岸,且仅处于平面层次的考虑,与城市其他开敞空间缺乏系统、富有生机的衔接,缺乏足够的开敞面,许多板式大体量的高层建筑阻碍了公众的观景视线,在心理上造成与滨水区的隔离,滨水空间的自然景观资源没有充分融入到城市中去,没有形成完整的城市开放空间体系。

2 城市滨水空间开发规划策略研究

根据张庭伟等在其《城市滨水区设计与开发》一书中的观点,评价一个城市滨水空间开发项目的成功与否,主要有三个衡量标准:第一,是否有助于促进城市经济繁荣,增加城市的经济总量,为市政府创造更多的税收;第二,是否有助于增加就业机会,为更多的市民提供工作岗位;第三,是否有助于改善城市市容,反映政府的政绩,增强市民对自己城市的自豪感[1]。除此之外,一个成功的城市滨水空间开发项目还应该能在不破坏城市滨水生态平衡甚至能够促进城市滨水复合生态系统可持续发展的基础上,创造出具有浓郁地方特色的城市形态。

2.1 实行多功能复合的滨水开发利用模式

作为一个结构复杂、极具价值的城市空间要素,城市滨水空间的开发利用应突出复合的理念,使城市滨水地区成为以功能混合为主,向大多数市民开放的“中性”空间[3]。必须打破原来规划传统中严格的“功能分区”思想,重新利用滨水空间的区位和环境优势,把原来功能单一的滨水地区改为多功能综合区,同时将滨水空间中机能衰落的功能迁出,在生态允许的范围内引入极具活力的商业与娱乐休闲产业,以此作为城市经济发展的催化剂。作为城市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和文脉传承的重要载体,城市滨水空间也理应承担更多的城市发展功能,实现城市空间多种功能的叠加,向市民提供更多的公共空间和服务内容,使滨水空间环境产生最大的聚合力,展示滨水空间特有的社会生活气息。

2.2 确保滨水景观连通性,构建完整的生态系统架构

滨水区作为城市开放性的带状空间,是城市不可多得的地域资源,它有效地组织着城市景观空间序列,是大部分滨水城市的发展轴线。在这里我们引入景观设计所应该遵循的“斑块—廊道—基质”模式(由Forman教授和Godron教授提出),在滨水空间规划中,要优先考虑保护和建设适量的自然植被绿色斑块和生态廊道。这种“斑块—廊道—基质”模式也就是本文所要构建的生态系统架构。在滨水空间开发过程中应尽可能保护这三者之间的空间架构关系(见图1)。

图1 景观模式

1)生态斑块:即滨水空间内的草地和林地资源。在开发过程中利用这些资源建设城市生态公园,为动物提供栖息地,实现城区空气交换。要把保护和建设多样性的生态斑块作为滨水空间生态优化的重要策略。

2)生态廊道:即滨水空间中的水系廊道网络、文化与休闲娱乐走廊等。在实行重点生态保护的水体廊道范围内不得进行任何建设,以保持其生态廊道作用。而河流与湿地的生态岸线则作为整个市域的生态廊道加以重点保护。

3)生态基质:其作为生态斑块和廊道的载体,是整个生态系统架构基础。为保护生态基质,应建设分散的城市绿地作为多种生态元素的支撑。

在规划设计中,要利用各种生态廊道将大小各异的生态斑块连接,使其景观生态效用发挥到最大。一方面,在空间规划中有意识地将布局结构和水系网络进行综合考虑,利用水系廊道连接各种斑块,为生物提供一个连续的生存活动空间,从而保证滨水空间的生态平衡。另一方面,在滨水空间内建立便于生活、工作及游憩的步行走廊和非机动车线路网,利用各种休闲走廊绿化连接各斑块,并与城市区域的中心绿地、居住区及步行商业街相联系。

2.3 构建低碳多元的交通体系

一个成功的公共空间是建立在良好的公共交通基础之上的,城市滨水空间的规划要充分考虑空间周边及空间内部的交通形式,建立完善的交通网络,通过提高滨水空间的可达性来增强滨水空间的活力。

1)步行系统网络化。

为了降低机动交通对滨水区生态环境的危害,滨水空间的交通形式应以步行系统为主。步行系统与开敞空间必须紧密衔接并形成网络,以不同形式的休闲步道串连起广场、绿地、亲水平台等开敞空间,通过各种不同材质、标高场地的互相穿插,形成完整的滨水区步行系统。步行系统要注重安全性、舒适性、连续性和可选择性,必须减少机动车的干扰,以确保步行网络系统的畅通(见图2)。

图2 滨水生态廊道

2)交通组织立体化。

滨水空间往往是吸引大量人流和车流,交通最为繁忙的地带,交通状况复杂而混乱。应通过交通的地下化或高架天桥等交通立体化措施,避免城市交通横穿或将滨水空间分隔,增强城市与水域的关联性和整体感。为了保证地面行人的安全,消除噪声和废气对滨水空间行人和绿化的危害,应尽量将车行交通以及大规模停车场地下化,争取更多的地面活动和绿化种植面积,这也是最常用的立体化交通方式。

2.4 塑造层次丰富、轮廓优美的滨水空间形态

作为一个城市对外展示其面貌和特色的名片,滨水空间的形态设计就显得尤为重要。它作为水体与城市实体之间的过渡,也担负着一种从软质形态要素向硬质形态要素过渡的使命。

在滨水空间规划设计中,空间形态主要包含滨水建筑群体的组合关系及滨水天际轮廓线的宏观控制两方面内容。

1)滨水建筑群体的空间组合。

滨水建筑群体的规划设计主要突出面向水体开敞的空间形态,避免大体量、高密度的开发压迫滨水地区。首先滨水建筑应疏密有致,高低错落。在滨水空间的主要景点俯视江(河)时,有超过一半的水面不会被各类建筑群体遮挡,在主要观景点与江(河)面之间形成较好的视线通廊。其次,滨水建筑尤其是紧邻岸线的建筑切忌全部做成连续板式高层的形态,要以点式高层为主,增加建筑群体之间的绿地通透率,使各类绿地融合于城市之中,并形成系统。第三,建筑群应尽量采用簇群式布置,在簇群与簇群之间形成集约而又非常具有凝聚力的开敞空间,以形成多层次的竖向空间形态,避免建筑形态的均质化,同时较大的开敞绿道能够促进城区的空气循环(见图3)。

图3 滨水建筑形态示意图

2)滨水天际轮廓线控制。

天际轮廓线的控制主要体现在对建筑高度的控制上,宜从城市内部向沿江(河)地段高度逐步降低,总体上形成由远水区到近水区顺次跌落的建筑高度布局,避免天际线轮廓控制建筑等高、等距。另外还要强化重点地段的建筑处理,在重要景观结点设置景观性建筑,使之成为区域地标。

2.5 体现地域特色,延续历史文脉

城市空间作为城市历史文化的特定物质载体,就其本质而言是地域文化的一种反映。滨水城市依水而建,滨水空间蕴藏着丰富的历史与文化资源,有着独特的城市空间形态和城市肌理,其中大量的古建筑、历史遗迹、风景名胜等也增强了城市的个性魅力。

城市滨水空间因具有独特的位置优势而成为体现当地特色文化的窗口,因此,滨水空间规划设计一方面应该从城市的历史传统空间入手,对有价值的历史遗存采取保护和修复等措施,保持滨水空间建筑物和其他历史因素的特色,发掘地方文化,创造具有地域认同感与归属感的城市滨水空间,使城市的历史记忆得以延续。另一方面,需要对滨水空间新建建筑的形态加以引导和控制,在创造新建筑环境场所的同时能够与原有历史建筑相协调,使之也融入极具特色的地方文化,形成个性鲜明的滨水形象。

3 结语

滨水空间开发规划包含内容繁杂,涉及生态景观、绿地系统、历史文化、交通组织等内容,不同地域位置的城市以及城市不同地段的滨水空间,由于具有其自身独特的历史文化和自然演化进程而有不同的规划方法和侧重点。在学习和研究其他开发项目成功经验时,应该借鉴其方法和思路,而不是照抄照搬。总之,一个城市的滨水空间是城市最具价值的宝贵资源,宜遵循生态优先的基本原则,合理利用有限的城市滨江岸线资源,创造具有浓郁地域文化特色、个性突出的城市滨水空间,从而带动城市社会经济发展,提升城市形象,实现城市整体利益的最大化。

[1]张庭伟,冯 晖,彭治权.城市滨水区设计与开发[M].上海:同济大学出版社,2000.

[2]李明辉,彭少麟,申卫军,等.景观生态学与退化生态系统恢复[J].生态学报,2003,23(8):1622-1628.

[3]焦 胜,曾光明,何 理,等.城市滨水区复合开发模式研究[J].经济地理,2003,23(3):397-4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