柏乃宁 (江苏科技大学苏州理工学院,江苏 张家港 215600)

0 前言

随着国民经济的不断增长,国民素质水平的不断提升,社会问题的透明度不断加大,对于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的项目管理,尤其是造价管理,广大民众的关注度也在不断的增长。对于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名义上政府作为投资商即甲方,但实际上政府的投资费用究其根源来自于广大纳税的民众,所以,纳税民众才是幕后的真正投资方,而真正的投资方是完全有权力也有欲望了解自己资金的投资状况的。

审计,作为建设项目造价管理中的一个部分,在对整个建设项目进行项目管理中起到了举足轻重的作用。在我国传统的项目管理中,往往都是竣工决算后进行的,也就是在工程项目完工后,对整个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统计计算,这属于典型的静态“事后”管理模式。跟踪审计,它打破了以往的传统审计模式,让审计工作贯穿在整个项目管理的始终,甚至从项目开始有意向开始就让审计工作进入,让审计工作与项目的进程同时发生,属于典型的动态管理模式,并实现了“事前”、“事中”和“事后”三种管理模式的有效结合。

1 概述

1.1 审计的含义

审计是指“由专设机关依照法律国家各级政府及金融机构、企业事业组织的重大项目和财务收支进行事前和事后的审查的独立性经济监督活动。”审计工作是公认的有效监督管理行为,其必要性是毋容置疑的。

1.2 跟踪审计的含义

关于跟踪审计的含义,理论界其实还没有形成一个统一的看法。谭劲松(2013年)在《跟踪审计的“免疫防线”:体系构建与案例分析》一文中认为“跟踪审计是审计机关受政府和人民委托,依法对政府投资建设项目或关系国计民生的重大项目进行的持续性、过程型审计,旨在预防、揭示和抵御建设项目中可能出现的问题和风险,以提高项目绩效。”[1]赵琬余(2014年)《浅谈跟踪审计的理论与实践》一文中指出“跟踪审计是指审计机关对特定事项、特殊资金和物质审计采取提前介入、全过程跟踪,以预防性和建设性为主要目的的一种全新的审计监督模式。”[2]

1.3 跟踪审计的特点

1.3.1 跟踪审计的优点

①可控性强。跟踪审计工作贯穿于整个工程项目的实施过程,其不仅能够根据审计进行一定的预测,还能够根据审计及时发现正在进行的建设项目中存在的问题,还能够根据审计最终对建设项目的完成情况进行统计和总结。它实现了项目管理中的“事前”、“事中”和“事后”三大控制的协调统一,故跟踪审计工作对项目的可控性很强。

②时效性强。传统的审计模式是在项目完成后提出整改意见,或者总结经验教训。由于提出时项目已经完成,所以这些意见的时效性不强。而跟踪审计模式中,可以说是审计和工程同时进行,既能够预见性的指出问题,防止后期的方向性错误,又可以在工程实施的同时及时提出整改意见,这样提出的意见可以及时被采纳,故时效性很强[3]。

1.3.2 跟踪审计的缺点

①对跟踪审计工作本身的可控性较差。由于跟踪审计工作面向的都是政府投资的建设项目,而实行跟踪审计的主体往往也同样由政府直属的审计部门进行实际操作。在整个工程项目中,项目甲方为政府,乙方为相应的施工单位,政府审计部门作为独立的第三方,其实质是代表甲方,监督管理乙方的实际工程施工。所以,甲方和审计方都为政府部门代表,他们都不是项目的直接利益者。基于这样的利益关系,审计方很难有高度的责任心去对待项目的跟踪审计工作,他们更多的是抱着应付差事的心态去完成实际的审计工作,故对跟踪审计工作本身的可控性较差。

②跟踪审计理念带来巨大的工作量,与国情现实冲突较大。跟踪审计理念的提出从理论上看是非常完美的,但实际上理念与现实存在较大的冲突。一个地区每一年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的工程量往往都不小,而每一个地区配备的政府审计部门人员的数量与工程量相比,相去甚远。如果每一项政府投资的建设项目都按照跟踪审计的理念来实施,现实的工程量根本是无法完成的。所以,跟踪审计理念带来审计工作巨大的工作量,与国情现实状况冲突较大。

2 政府投资项目跟踪审计的现状分析

2.1 利益分配的不合理导致相关审计人员的工作主动性不明确

跟踪审计工作一般都是由本地区的政府审计部门相关人员完成的,而政府投资的建设项目,甲方仍然是政府,他们都属于政府的公务人员,完成这些工作也是分内的事情,并不能够从中获得与其付出的劳动对等的经济回报。只有乙方,是唯一可以从项目中名正言顺的获得可观利润的劳动付出者。而乙方施工单位为了能够最大限度的谋利,往往对甲方和审计方都百般讨好,所以相关主体之间存在着一定的矛盾。而无论是政府代表的甲方还是完成审计工作的第三方,由于劳动付出和报酬不成正比,利益分配的不合理,导致他们对待工作的积极主动性非常欠缺,再加上乙方的百般讨好,实际的审计工作效果可想而知。故在实际政府投资的建设项目中,跟踪审计人员由于利益分配的不合理导致工作主动性不明确,跟踪审计效果不明显。

2.2 跟踪审计工作本身缺乏有力的监督考核评价机制

由于跟踪审计工作实质上已经是一种对于建设项目的监督审核,它是凌驾于建筑三方即甲方、乙方、监理方之上的行政监督管理方。但矛盾的是,跟踪审计本身也是门专业技术活,其也存在自身的工作效率和效果。由于审计工作人员并非项目的直接受益人,审计工作做得好是利国利民,帮国家帮政府节约了开支,控制了造价;但是,如果做得不好,就成了个校核工作,成了走流程的一个环节而流于形式,并且根本没有哪一方会知道,因为没有人会去审查这个“检查人”,而且对于审计人员本身而言也不会给他们自身带来任何哪方面的损失。所以,审计工作由于其自身的独特地位,跟踪审计工作的效率和效果往往缺乏有力的监督考核评价机制[4]。

2.3 审计机构设置、人员设置欠规划,审计工作量与审计工作人员数量相去甚远

根据笔者多年的工作经验发现,我国大部分地区的审计机构人员数量与每年地区发生的实际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的工程数量相比,相去甚远。跟踪审计的一个核心理念就是要“跟踪”,即审计人员要与建设项目共进退。那么,以此类推,审计人员每年的审计工程数量一定是有限的,因为项目开始启动,审计人员就要开始进入,直至项目结束,这期间审计人员在这一个工程上的工作量就是不容小觑的。而到目前为止,我国大部分地区的审计机构人员设置仍然是按照传统的“事后”审计模式的需求量来设置的,所以跟踪审计实际需求的工作量与工作人员数量差距太大,这极大地制约了跟踪审计工作在我国的全面推广。

3 相应的对策

3.1 提升审计公务人员的思想道德修养

审计公务人员首先是代表国家为人民服务的公务员,这是所有公务人员进入公务系统的初衷,要不断强化审计人员为人民服务的精神理念。与此同时,还要通过多种途径不断提升审计人员的思想道德修养。例如,集体学习“国学”经典,请贤德的名人做各种讲座,带领公务人员参观监狱,听取犯人们的忏悔,对于单位内的好人好事,工作勤奋认真的人员予以精神上或名誉上的褒奖。总之,精神决定行为,从精神境界上提升审计人员的修养,让他们不会迷失在众多利益诱惑的经济社会中。

3.2 逐步完善审计公务人员的绩效考核机制

审计人员作为国家公务人员,其薪资报酬是必须按照一定国家规范执行的。但在实际工作中,由于审计人员踏实勤奋的工作,他们提出的审计意见的确在政府投资的建设项目中帮助国家节约了大量的工程开支,他们理应得到相应的报酬。所以,应逐步完善审计人员的绩效考核机制,让他们有别于一般的公务人员,这样会极大地提升他们工作的积极主动性,而一旦他们工作的积极主动性被调动起来,他们将不断为国家节约一笔又一笔的工程开支。所以笔者认为,让审计人员的薪资待遇绩效起来,对于国计民生而言是绝对有价值、有意义的好事情。

3.3 推广跟踪审计理念,不断完善审计机构和人员的设置

由于我国的跟踪审计发展较晚,所以现行政府审计机构的设置都是传统型的,它完全无法适应跟踪审计在我国的进一步推广。而跟踪审计的理念现今已得到大多数行业内人士的认可,我国应借此机会鼓励各地区根据自身的政府投资实际情况,大刀阔斧地调整审计机构的结构设置,不断完善审计机构和审计人员的结构安排,使得跟踪审计模式在我国能够切切实实的可运行。

4 总结

跟踪审计,无论从理论上分析还是从实践效果上来看,其科学的效果都是毋容置疑的。但是,要在我国这样一个庞大而国情复杂的国度来真正有效的执行,是存在许多的社会矛盾和客观无法解决的问题的。不过,任何体制的完善都是从不断的发生矛盾,不断的解决矛盾,不断的发生变革开始的。跟踪审计是一种非常有效的经济审计方法,其应用前景非常乐观,它的有效执行能够为我国政府投资的建设项目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