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露,沈念俊,刘杭杭

(安徽省建筑科学研究设计院,安徽 合肥 230032)

1 引言

为适应全球气候变化,应对资源能源短缺及生态环境恶化的挑战,遵循低碳循环的理念,以市场为导向、发展循环经济、建设绿色生态城市、推广普及绿色建筑成为时代的主流。我国绿色建筑历经十多年的发展,经历了从无到有、从少到多、从个别城市到全国范围、从单体到城区的发展历程。城市规模化发展,省会以上城市保障性安居工程已全面强制执行绿色建筑标准[1]。绿色建筑实践工作稳步推进,绿色建筑发展效益明显。从国家到地方,从政府到公众,全社会对绿色建筑的理念、认识和需求逐步提高,绿色建筑评价蓬勃开展。

本文通过对国内绿色建筑标准体系现状进行分析,总结安徽省绿色建筑标准体系建设存在的问题和制约因素,对安徽省绿色建筑及其标准的发展提出指导性建议。

2 国内绿色建筑标准体系发展现状分析

2.1 绿色建筑发展现状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的《住房城乡建设事业“十三五”规划纲要》明确提出,到2020年,城镇新建建筑中,绿色建筑推广比例将超过50%,并将推进绿色建筑发展作为十三五期间的重点任务。2019年12月23日,全国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会议在京召开,总结了各地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亮点,将“着力提升城市品质和人居环境质量,建设‘美丽城市’”作为下一年度的重点工作任务之一,我国绿色建筑发展正从高素质发展向高质量发展转变。

据统计,截止到2018年底,全国城镇范围内绿色建筑建设面积超30亿㎡,其中有半数以上为绿色建筑,获得绿色建筑评价标识的项目超过1.3万个[6]。绿色建筑在节约资源(节地、节能、节水、节材)、环境保护和减少污染等方面的综合效益已初步突显,打造了一批可参观、可考察的精品项目,也形成了一些示范项目,为推动绿色建筑发展树立了标杆[6]。

2.2 标准体系现状分析

截至2018年底,我国已有20余部国家层面的绿色建筑标准,覆盖绿色建筑全寿命期,可形成一个较为完整的标准体系[2]。其中,评价标准为发展绿色建筑提供具体目标,相关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可为绿色建筑实践提供技术支撑,并保障绿色建筑技术的实施[2]。截至目前,《绿色建筑评价标准》历经10余年的发展,经历了“三版两修”的过程,最新颁布的2019版《绿色建筑评价标准》已于2019年8月1日开始实施。新标准以贯彻落实绿色发展理念、节约资源、保护环境、减少污染、推动绿色建筑高质量发展为目标,创新重构了五大指标体系——“安全耐久、健康舒适、生活便利、资源节约、环境宜居”,更加注重建筑产品的品质提升,把建筑安全性耐久性放在首位,使人民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除此之外,近几年相继颁布多部直接服务于绿色建筑的国家、行业及团体标准,见表1。

国家提出了全面推进绿色建筑的发展要求,这对标准体系的建设是重要的政策红利。目前,绿色建筑标准不仅数量占优,而且已有标准基本涵盖主要建筑类型和建筑工程建设全过程,基本形成了一套符合我国国情的绿色建筑标准体系[2]。

绿色建筑国家、行业及团体标准 表1

3 安徽省绿色建筑标准体系现状分析

3.1 绿色建筑发展现状

近年来,安徽省响应国家政策要求,全面推广绿色建筑,积极实施绿色建筑行动,推动绿色建筑高效发展。据相关部门统计,截止到2018年7月,全省绿色建筑面积超过1.2亿万m3。2017年,安徽省绿色建筑占新建建筑的比重达到32%;2018年全省绿色建筑占新建民用建筑比例达到40%左右;2019年全省建筑节能与科技工作要点提出: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在建筑方案设计、图纸审查、竣工验收等环节严格落实绿色建筑标准要求,确保新建民用建筑全面按绿色建筑标准设计、施工并验收到位,积极引导绿色建筑往高星级方向发展,强化绿色建筑标识评价和管理,研究修订绿色建筑评价标识管理办法,逐步建立标识第三方评价机构信用管理制度,积极推广绿色建材应用。按照相关规划,到2020年末,全省绿色建筑占新建民用建筑比例将达到50%。未来,安徽省将通过加强建筑工程规划、设计、审图、施工、验收环节的监督,实现全过程闭合管理,督促绿色建筑标准的切实执行。

3.2 标准体系现状分析

为促进我省绿色建筑高质量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国务院《民用建筑节能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绿色建筑发展现状,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组织起草了《安徽省绿色建筑发展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为省内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的发展营造了较好的法制环境,通过法制手段大力推动绿色建筑的发展[3,5]。

我省绿色建筑标准体系的建设以《绿色建筑评价标准》为依托,借鉴先进省市经验,结合本省地域特点,正在积极编制绿色建筑全寿命期相关标准。《绿色建筑检测技术标准》(DB34/T 5009-2014)于2014年12月8日发布,并于2015年3月1日正式实施。目前,涉及绿色建筑设计、验收、运营阶段的标准尚在编制中,施工和改造阶段的标准缺失。在绿色建筑管理方面,为规范绿色建筑工程项目管理,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组织编制了地方标准《绿色建筑工程项目管理规范》(以下简称《规范》),目前正在广泛征求意见。《规范》分别从设计、审图、施工、验收、运行、改造和拆除几个阶段对绿色建筑项目质量进行把控,要求绿色建筑在运营管理过程中结合工程自身情况,落实预定的绿色建筑目标,以促进绿色建筑健康、高效、可持续发展。另外,针对目前绿色建筑技术、产品堆砌的现象,为提高绿色技术使用的经济性,近期省住房和建设厅正在组织相关单位编制《安徽省绿色建筑技术规程》,以更好地执行国家及地方绿色建筑相关标准、规范及要求,提高建筑设计人员的绿色建筑设计水平、质量和效率,在绿色建筑增量成本控制方面也能起到一定的作用。

4 结论

在绿色建筑发展的新形势、新要求下,国家建筑标准承担起责任,发挥了重要作用,助推绿色建筑发展[4]。目前,我省绿色建筑标准体系尚不健全,暂时只正式颁布了一部绿色建筑标准——《绿色建筑检测技术标准》,大部分绿色建筑标准还在编制阶段,因此在实践中,往往需要借助于现行的相关专业标准。但相关标准存在针对性不强、覆盖面不够、编制深度不够及缺乏前瞻性和指导性等问题。虽然,针对绿色建筑发展,我省已开展了研究和实践工作,但对如何全面贯彻“安全耐久、健康舒适、资源节约、环境宜居、生活便利”的理念尚缺乏深入研究,需秉持可持续发展的原则,引导绿色建筑健康发展,解决好行业发展中的关键技术和管理难题。

因此,为了使绿色建筑在今后的发展能提质增效,相关部门应依据上位法,健全本省绿色建筑标准体系,充分发挥标准的规范、引领和支撑作用,有效统筹协调各部门形成工作合力,鼓励地方政府结合地域特点和人文条件,有针对性的制定出台绿色建筑政策文件和地方标准。与此同时,还要鼓励各类市场主体加快体制机制创新,研究新问题,解决新矛盾,助力建筑产业绿色、可持续发展[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