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慧芳

摘 要:工会女工组织是企业联系女工的桥梁和纽带,作为女职工利益的代表者和维护者,应该而且必须突出维权职能,加强维权力度,落实维护女职工合法权益的任务。新时期女职工组织维权工作有着重要的意义,通过对女职工组织维权面临的现状分析,找出女职工维权难的症结,有针对性地提出打开工会女职工维权工作局面要争取党政领导支持,切实加强工会女职工组织自身建设,提高维权的能力和水平,突出维护女职工权益的全面性,才能不断增强工会女职工维权工作的力度。

关键词:工会女工组织;重视;自身建设

中图分类号: D412.6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673-1069(2016)16-28-2

0 引言

《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党的群团工作意见》中指出:“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联系的广大人民群众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基本力量,是全面深化改革、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维护国家长治久安的基本依靠。”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组织起来、切实维权”工作方针,切实履行好维护职责,努力推动工作新发展,汇聚起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强大正能量。工会女工组织作为企业联系女职工的桥梁和纽带, 作为女职工利益的代表者和维护者,应该而且必须突出维权职能,增强维权力度,落实维护女职工合法权益的任务。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入和企业的不断转型发展,女职工维权工作出现了许多新情况、新问题,女职工维权面临诸多的挑战。如何适应新形势的发展,提高女职工维权工作能力和水平,促进女职工与企业的全面发展,是新时期企业工会女工组织要着力解决的新课题。

1 新时期女职工组织维权工作的重要意义

“以职工为本,主动依法科学维权”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会维权观。女职工在推动经济社会可持续性发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伟大历史进程中,作为工人阶级的重要组成部分,作为妇女群众的骨干力量,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落实科学发展观中都发挥着重要的作用。为了推动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女职工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中发挥着独特作用。做好女职工工作,不仅是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奋斗目标的要求,也是工会女职工组织自身发展的需要,是广大女职工的热切期望。女职工工作作为工会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工会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企业、事业单位违反劳动法律法规规定,侵犯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权益的,工会应当代表职工与企业、事业单位交涉,要求其采取措施予以改正;企业、事业单位拒不改正的,工会可以请求当地人民政府依法作出处理。这是法律对工会及其女职工组织应维护女职工特殊权益的义务作出的明确规定。

2 女职工组织维权面临的现状

2.1 女职工工作的特殊性决定了维权工作面临的难题

女职工工作的特殊性是由女职工特殊的生理、心理特点决定的。女职工特殊的生理有月经、怀孕、生育、哺乳的特殊生理特征,需要进行“四期”保护;心肺、骨骼等身体素质弱于男性,需要在劳动和工作过程中做特殊保护。国家依据女职工的特殊生理对女职工劳动保护做了一些特殊规定,但在现实中存在着不同程度的忽视女职工特殊生理特征的情况。女职工特殊心理:受“男强女弱”、“男主外、女主内”的传统观念影响,多数女性在家庭中承担着比男性更多的责任。部分女职工存在自我束缚、自卑自闭。现代女性在思想观念上有所改变,事业心、自尊心、自信心增强,但部分女职工受传统观念的桎梏较深,决不能一朝一夕改变。

2.2 工会女职工组织维权水平有待提高

工会女职工组织维权水平受各种因素的制约。部分企业对工会工作、工会女职工工作认识不足,重视程度不够。或多或少削弱了女职工组织的基础建设、组织建设。工会女职工工作者队伍整体素质和工作水平制约着维权工作开展的水平。工会女职工干部的工作水平和能力参养不齐,部分工会女职工工作者业务素质较低,法律法规、政策理论水平不高,缺乏一定的组织协调、工作调研能力,使女职工维权工作无法落实到位。部分女职工自身缺乏自我维权意识,上下难以形成维权的合力。有些女职工自身素质不高,缺乏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意识,受到不公正待遇常常是“逆来顺受、听之任之”在一定程度上助长了损害女职工合法权益的行为。还有些女职工认为维权是工会的职责,自己只是被维护的对象,事事依赖工会的解决,自己不懂得如何维权,不知道自己应有哪些权益。

3 增强女职工组织维权力度的对策

3.1 工会要千方计百争取企业党政对女职工维权工作的重视

党委重视,行政支持,工会负责,是维权工作开展的必要前提和条件。工会组织是党领导下的群众组织,是党密切联系职工群众的桥梁和纽带,女职工在企业发展中有着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工会组织要全方位、多角度加大对工会女职工维权工作的宣传力度,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促进企业和谐稳定发展的高度,充分认识女职工维权工作的重要意义,争得企业党政对工会女职工维权工作的认识和支持。从而提高工会女职工组织的地位,为女职工组织开展维权工作提供前提和保障。

3.2 切实加强工会女职工组织自身建设,提高维权的能力和水平

加强女职工组织自身建设,一是根据《工会法》、《中国工会章程》、《企业工会工作条例》、《工会女职工委员会工作条例》的规定,加强企业工会女职工组织的建设,健全女职工组织。健全女职工工作机构,选准配齐女职工干部,“硬件”配备到位,强化女职工维权的基础建设。二是注重提高女职工工作者的维权能力和综合服务水平。女职工维权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难度较大、复杂细致的特点,需要女职工工作者要有极大的政治责任感和工作热情,又能够依法办事,讲究工作方法。这就要求女职工工作者具备较高的政策理论水平和综合协调服务能力。工会要不断加强女职工干部的素质培养和提高,提高女职工干部的思想政治理论水平;精通的业务素质;参与民主管理和监督能力;工作创新能力;依法维权能力等,胜任女职工工作的现实需要。三是全面提高广大女职工的综合素质,引导女职工依法维权。实施“女职工建功立业”和“女职工素质提升工程”,团结动员广大女职工在企业改革发展中建功立业,做出贡献,在企业内部营造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良好风尚。帮助女职工树立自尊、自信、自强的意识。通过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培训、座谈等,提高女职工依法维权的意识和能力,倡导女职工通过自学了解什幺是女职工合法权益,学习保护女职工权益的法律法规、政策文件等知识,积极引导女职工科学依法主动维权。

3.3 增强维权力度,突出维护女职工权益的全面性

工会女职工组织在把握维护职能内涵的同时,注意维护职能的全面性,搞好全方位维护。在提高女职工政治地位、经济利益、政策法律、文化健康等各方各面的需求着手,发挥工会女职工组织自身优势,不断拓宽直接为职工群众服务的领域和范围,主动为女职工排忧解难,增强工会女职工组织的凝聚力。

联系企业实际,着重做好依法维护女职工的合法权益和特殊利益。一是积极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女职工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等国家相关保护女职工权益的法律法规。帮助女职工提高法律意识和依法维护自身权益的能力。二是维护女职工参与公司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和民主决策的权力。公司职代会女职工代表的比例与女职工的比例相符合,落实女职工的审议建议和审议通过等权力,确保女职工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三是维护女职工的特殊权益。每年组织签订《女职工特殊保护协议》,落实女职工“四期”保护;针对女职工生理特点定期组织妇科病查体;对困难单亲女职工开展帮扶救助活动;为女职工投保安康团体保险;及时发放女职工劳动保护用品。四是加强对女职工劳动保护的监督检查,督促《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女职工特殊保护协议》的落实,反映女职工呼声和诉求,参与女职工劳动争议调解和侵权事件的调查、处理。满足女职工多方面的利益需求,切实为女职工办实事、解难事,全面维护女职工权益。

参 考 文 献

[1] 蒋俊峰.探讨我国煤炭企业中思想政治工作中存在的问题[J].青春岁月,2013(49709):3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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