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頔

【摘 要】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在法务会计方面的研究起步较晚,直至今日依然没有形成完善的理论体系以及运作体系,影响了法务会计作用的发挥。在全球经济一体化的背景下,企业面临的外部环境变得愈发复杂,为了能够更好地应对经济纠纷和经济犯罪,保障自身合法权益,法务会计的应用显得尤为重要。论文就新环境下法务会计面临的机遇和挑战进行了分析,并提出了强化法务会计建设的合理化建议,希望能够为法务会计的发展提供一些借鉴。

【Abstract】Compared with the developed countries, the research on forensic accounting in China started late. Up to now, there is still no perfect theoretical system and operational system, which affects the role of forensic accounting. Under the background of global economic integration, the external environment faced by enterprises has become more and more complex. In order to better deal with economic disputes and economic crimes and protect their legitimate rights and interests, the application of forensic accounting is particularly important. This paper analyzes the opportunities and challenges faced by forensic accounting in the new environment, and puts forward reasonable suggestions to strengthen the construction of forensic accounting, hoping to provide some reference for the development of forensic accounting.

【关键词】新环境;法务会计;机遇;挑战

【Keywords】new environment; forensic accounting; opportunities; challenges

【中图分类号】D918.95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1069(2019)10-0071-02

1 引言

法务会计属于会计的一部分,涉及的学科领域众多,包括会计学、审计学、法证据学、一级心理学等,强调通过采用对原始材料和账目数据进行查验分析的方式,对假账进行筛查,也可以运用能够被司法机关接受的形式,就作假证据和作假事实进行陈述,在保证账目管理有效性的同时,也可以对违法犯罪的事实进行固化,对违法犯罪行为进行制裁。新的发展环境下,法务会计面临着新的机遇和挑战,需要有关部门进行深入研究,实现法务会计的稳定发展[1]。

2 新环境下法务会计面临的机遇

新时期,市场经济体制的确立和完善,对市场的开放性进行了强化,作为市场主体的企业迎来了更大的发展空间,但是同时也带来了许多新的问题,如财务舞弊、商业欺诈等,不仅损害了利益相关者合法利益,也严重危害了市场秩序的稳定。在对这些问题进行处理时,需要法务会计人员积极参与,运用自身掌握的多领域专业知识,做好调查取证工作,为诉讼提供可靠支撑[2]。

全球经济一体化背景下,企业对外贸易得到了迅猛发展,而对于出口贸易中的出口企业而言,很容易陷入反倾销案件中,而纵观我国企业涉及的反倾销案件,很少有企业会去积极应诉,而即便应诉,取胜的也寥寥无几。在反倾销案发起后,企业与调查机关容易在产品的成本和价格方面产生分歧,想要对其进行明确,要求同时具备法律知识和会计知识的法务会计人员的配合。法务会计能够以相关国家的反倾销法律法规作为支撑,结合国内外反倾销的成功案例经验,以及对于一些重要变量的检测分析,对产品定价进行指导,发布相关预警信息,从而有效规避风险。而在应对反倾销案件的过程中,法务会计也能够运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开展会计调查和会计举证工作,以此来维护企业合法利益。

在不少法律法规中,对于工作人员的职责界定存在一定差异性,从而导致公众的误解,将企业经营失败的原因归结为其本身业务的复杂性以及会计师审计失误,这也使得会计师事务所需要面临相应的诉讼案件。对于不少企业而言,从自身的成立开始,无论是正常的经营过程还是经营失败导致破产,都需要面临各种各样的法律风险,例如,在正常经营中,企业需要签订大量的合同,如果合同条款不完善,或者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违约等问题,则会给企业带来较大的经济损失,而在进行重组并购或者股权转让等复杂业务的过程中,同样会涉及复杂专业技能和对应法律知识的应用。从这个角度分析,企业想要对风险进行有效规避,实现自身的稳定健康发展,就必须有专业的法务会计保驾护航[3]。

3 新环境下法务会计面临的挑战

在我国,法务会计的起步相对较晚,发展也较为缓慢,尚且没有能够形成完善的理论制度体系和运作机制。新环境下,法务会计的确迎来了新的发展机遇,但是同时也面临着许多新的挑战。

3.1 人才培养及认证滞后

法务会计本身属于复合型人才,职业门槛高,要求从业人员必须能够熟练掌握财务知识和法律知识,也必须熟悉调查取证工作。但是就目前而言,我国并没有专业的法务会计职业资格认证体系和评价体系,导致从业人员的专业素质无法得到保证,相当一部分法务会计工作人员都是毕业于财务专业或者法学专业,在参加工作后进修其他专业知识,成为法务会计,这种情况下,法务会计的专业素质参差不齐,影响了行业整体的稳定健康发展。同时,我国现阶段缺乏完善的法务会计高等教育体系,开设法务会计专业的高校较少,人才培养模式陈旧,部分高校在专业课程设置方面没有能够将法务会计的特点体现出来,导致培养出的人才并不能满足市场需求。另外,法务会计继续教育体系欠缺,导致法务会计人员的提升难以跟上时代发展要求,阻碍了行业的可持续发展。

3.2 理论研究薄弱

20世纪90年代末,法务会计这一概念才真正进入我国,因此,对于法务会计相关的理论研究,多数都是对发达国家研究成果的模仿和借鉴,没有能够形成具有中国特色的理论研究体系。具体来讲,一是在国内权威期刊上,法务会计相关的文章数量稀少,权威着作以及课题也是寥寥无几;二是我国对于法务会计的理论研究多数停留在财务视角,强调结合法律知识对经济纠纷进行处理,实现损失的量化分析或者赔偿,但是少有对于调查取证的研究,导致理论研究的视角过于狭隘。

3.3 法律法规不完善

作为法治经济,市场经济对于法律法规的完善性有着相当严格的要求,而法务会计的发展同样需要完善的法律法规体系作为支撑。现阶段,我国政府部门并没有颁布法务会计相关的规章制度,导致法务会计在执业环节,缺乏统一的执业标准,存在权责不清等问题,影响了其长远发展[4]。

3.4 社会认知度低

法务会计在我国的发展时间相对较短,社会认知度较低,人们在接受新事物的过程中,必然需要经过一定的时间。导致法务会计社会认知度低的原因体现在几个方面,一是法务会计本身涉及学科众多,综合性和专业性较强,人们很难认识到其重要性;二是缺乏完善的理论体系以及人才培养体系,导致法务会计在我国的发展和普及受到了很大阻碍;三是多数企业对于法务会计缺乏合理认识,在遇到经济纠纷时,往往更加倾向于寻求财务人员及法务人员的帮助。

4 新环境下强化法务会计建设的建议

4.1 重视人才培养

一是应该加快法务会计高等教育的发展,鼓励高校开设专门的法务会计专业,同时,做好课程体系的优化设计,确保其能够将法务会计的特色充分体现出来,而不是简单地将法律学科与会计学科课程拼凑在一起;二是应该重视对于法务会计人员的继续教育,帮助法务会计从业人员及时更新和补充专业知识,促进其业务能力和创新能力的提高,确保法务会计人员能够做到与时俱进。

4.2 完善制度体系

法务会计制定可以借鉴我国的会计制度,对法务会计相关的制度进行完善,一方面,应该完善法务会计资格认证制度,参考会计资格认证制度,设置法务会计相关的技术职称考试,将其分为初、中、高三级;另一方面,应该对行业执业准则以及管理制度进行完善,对法务会计的执业标准及行为规范等进行明确[5]。

4.3 深化理论研究

现阶段,我国对于法务会计的理论研究多是借鉴发达国家的经验,并没有立足中国的基本情况,也没有形成中国特色的法务会计理论。针对这样的问题,政府部门和高校应该鼓励相关学者加强对于法务会计的理论研究,通过成立课题组、举办研讨会等方式,为法务会计的理论研究创设平台。同时,考虑法务会计理论研究与实务工作人员多数来自法学界和财务界,可以定向培养法学专家以及财务专家,鼓励其开展法务会计理论的深入研究。

5 结语

总而言之,新环境下,法务会计的重要性日益突显,而经济案件的频繁发生,也给法务会计的发展带来了新的机遇,同时,也必须认识到法务会计在发展过程中,面临着诸多挑战,想要保证其稳定发展,需要重视人才培养,完善制度体系,深化理论研究,为社会提供更多的法务会计专业人才,通过多方合作来为法务会计的发展出谋划策。

【参考文献】

【1】姚烽.法务会计在财务舞弊治理中的应用[J].中国乡镇企业会计,2019(08):204-205.

【2】李莉.公司财务造假与法务会计运用[J].法制博览,2019(23):189+191.

【3】齐梦宣.浅议法务会计在上市公司财务舞弊中的作用与发展[J].会计师,2019(14):5-6.

【4】蒋丽.基于经济学视角的法务会计研究[J].法制博览,2018(33):253.

【5】李唤儿.法务会计对舞弊的预防研究[J].财会学习,2018(09):1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