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 琪,石东风,王秋艳 (.吉林大学公共卫生学院医事法学教研室,吉林 长春 300;.吉林省卫生统计信息中心,吉林 长春 3006)

精神病患者临床救治医护人员现况调查

杨 琪1,石东风1,王秋艳2(1.吉林大学公共卫生学院医事法学教研室,吉林 长春 130021;2.吉林省卫生统计信息中心,吉林 长春 130061)

目的:了解精神病医院精神科医护人员现状,促进精神卫生事业的发展。方法:采用自行设计的调查问卷,对精神病医院的115名医护人员作为调查对象。结果:精神科医护人员学历较低,本科学历占56.52%,临床医师成为精神卫生服务的主要力量,61名医生中临床专业毕业人数有41名,医护人员对待遇感到满意的只有17名占14.78%,且精神压力大。结论:加快精神卫生立法,优化精神科医护人员队伍,提高医护人员满意度,改善执业环境,增加舆论正面报道,维护精神科医护人员的合法权益。

精神卫生;医护人员;合法权益;调查

随着社会节奏加快,工作、心理压力增大,患有心理疾病的人越来越多,给社会、家庭带来沉重负担的同时,也给自身带来挥之不去的痛苦。尽管国家很重视精神卫生工作,已经投入大量的物力、人力,然而全国13亿人口仅有1.9万名专业人员,而且其中只有4 000~5 000名为本科以上学历[1],专业人员匮乏,学历偏低,使我国精神卫生工作面临巨大挑战。本文旨在通过对救治精神病患者的临床一线医护人员的调查,了解其心理状况,并提出相应的建议。

1 对象与方法

1.1 调查对象:2011年10月~2011年12月,本调查人员走访吉林省某两家精神病医院精神科的医护人员115名,利用自行设计的问卷,统一进行问卷调查。其中男39名,女76名,医生61名,占总人数的53.04%,护士54名,占总人数的46.96%。问卷内容主要包括医护人员的专业背景、职业环境、满意度及精神卫生法律等问题。

1.2 调查方法:参考相关资料自行设计调查表,经预调查修改而成。调查前对调查人员进行统一培训,对题目解释内容保持统一,被调查者独立回答问卷。

1.3 统计学方法:将115份有效问卷的数据统一录入计算机,利用SPSS19.0统计软件进行描述性分析,部分资料用χ2检验。

2 调查结果

2.1 专业背景:根据图1对115名医护人员受教育程度的调查显示,医护人员受教育程度本科人数最多65名,占总人数的56.52%,其次是大专30名占26.09%。61名医生中有48名为本科学历,研究生及以上高级人才只有6名。被调查的54名护士中最高学历为本科有17名,大专学历有25名。对医生专业背景的调查显示,在61名医生中,临床医学专业毕业的医生为41名,占医师总人数的67.21%,而精神卫生专业毕业医生只有18名,占29.51%。

图1 医护人员受教育程度%分布

2.2 待遇满意度:115名医护人员对待遇感到满意的只有17名,占14.78%;基本满意的有46名,占40%;不满意的有52名,占 45.22%。通过 χ2检验 χ2=0.966,=0.617,P >0.05,还不能认为医护对自身待遇满意度之间有统计学意义。

2.3 择业观:再给医护人员一次就业选择只有39名愿意继续从事精神卫生工作,占总人数的33.91%;28名表示不会选择精神卫生工作占24.35%;48名择业意向不是很明确占41.74%,在谈话中了解到,他们对精神卫生工作没有归属感。

2.4 职业环境:115名医护人员中,27名认为职业环境良好,占总人数的23.48%;49名认为职业环境一般,占总人数的42.61%,所占比例最多;39名认为职业环境较差,占总人数的33.91%。

2.5 精神压力:为了探明致使精神科医护人员精神压力大的主要原因,该项调查采取多项选择的方法,从表1中可以看出排名前三项的原因,首先是选择“医疗风险高,担心发生纠纷”占18.44%,其次是认为“精神患者具有危险性”占15.08%,最后是选择“社会舆论偏向负面”和“缺乏安全感”,各占14.90%。

2.6 权益保护:本次对精神卫生医护人员的职业排斥现状、有无保护性措施、法律知识了解途径、参加法律讲座或培训频率等进行调查(见表2)。在115名医护人员中,只有13名从未受到别人的职业排斥占11.31%,曾今经常或偶尔受到外界职业排斥的医护人员有102名占到88.69%。精神科医护人员的保护性措施完善度和远离职业风险都相当差,有41名认为医院对精神科医护人员人身安全没有采取保护性措施,有99名认为职业风险较大占总人数的86.09%。被调查对象很难获得法律知识,有70名从未参加过任何形式的法律讲座或培训,占60.87%,25名一年参加过一次医院的法律知识培训占21.74%。而被调查者法律知识了解途径主要是通过媒体的报道(35.11%)和医院培训(28.19%)。

表1 医护人员精神压力大的原因[例(%)]

表2 医护人员权益保护相关问题认知[例(%)]

2.7 “被精神病”的主要原因:从表3中信息可以看出,44名医护人员认为“被精神病”这一现象产生的原因主要归根于“患方对精神疾病不了解,不认为是病”占总人数的38.26%,而“相关医护人员因私利乱诊断”的解释得不到医务人员的认同,只有8名选择占总人数的6.96%。

表3 “被精神病”的主要原因(n=115)[例(%)]

3 讨论

3.1 优化人员结构配置,提高医护人员专业水平:我国精神卫生专业发展较为缓慢,全国现有的精神科医生不足两万人,无法满足生物-心理-社会医学模式的转变。根据调查结果显示,该地区精神科医生的职业背景仍以临床专业为主,绝大多数精神科医生是半路出家从事精神卫生工作的临床医师,且医护人员缺乏高级人才,精神卫生医疗专业化水平低,不利于精神卫生服务队伍的专业化、规范化、科学化,这一现象全国多数地区相一致[2-3],远远弱于其他发达国家和地区[4]。建议:①加强精神卫生专业本科学科建设,优化课程设置;②提高研究生教育水平,培养高层次的研究型专业人才;③政府加大投入,提高精神科医护人员待遇,减少人才流失率;④建立精神科医生准入标准,增强院内培训,对在职人员开展系统的继续教育,提高医护人员专业技术水平,促进人才向高精尖发展。

3.2 改善职业环境,提高医护人员满意度:医护人员对自身待遇满意度直接关系到工作的积极性,以及医疗服务质量的高低。通过本次调查发现,精神科医护人员对自身待遇和外部职业环境的满意度都比较低,精神病医院建设较落后,医院职业环境差。精神疾病是一种需要长期用药、见效慢的疾病,医护人员无法在短期内获得工作成就感。根据本次调查,医护人员对精神科的归属感较低,如果重新就业,只有33.91%的人明确愿意继续从事精神卫生工作,而24.35%的医护人员表示不会选择在精神科工作。建议:政府应该增加对精神医疗机构的投入,加强基本设施建设,优化诊疗环境,提高医护人员待遇。

3.3 减轻医护人员精神压力,加强信息交流:根据现状,公众和精神科医护人员之间存在信息不对称现象,由于公众对精神疾病认识的不足,不仅对精神病患者存在歧视和误解,甚至波及到精神科医护人员。精神科医护人员需要忍受精神患者对其人生安全的潜在威胁,还要面对社会舆论的负面报道等。根据调查,曾今受到过外界职业排斥的医护人员竟占到88.69%。医护人员最大的压力仍然来自于医疗纠纷,占18.44%。其次是来自于精神患者的危险性、社会舆论的负面报道。建议:政府机构向公众普及精神卫生知识,加强社区对精神疾病的预防和康复,组织专家义诊,维持媒体广告秩序,增加报道的真实性。

3.4 正确认识“被精神病”:程序公正才能保证实体公正,由于我国精神患者强制收治程序缺失,致使公众对一些强制收治案例存在质疑。社会上医患对于“被精神病”的界定不同,社会舆论通常倾向于精神科医生接受私利伦理道德败坏的解释,然而也有学者认为“被精神病”并不完全怪罪于医生[5]。精神疾病的诊断没有统一的标准,不同医生在不同时间对精神疾病病情轻重程度的诊断结果可能存在差异,这关系到患者是否需要接受住院治疗,社会公众对精神疾病的理解狭隘,再加上对精神病患者的心理排斥,本能的拒绝接受不利的诊断结果,导致“被精神病”的案例扩大化。本次调查结果显示,绝大部分医护人员认为强制正常人接受住院治疗的道德败坏的医生只是少数,不能因此而对精神科医生产生歧视和误解,理性对待精神病医疗机构的诊断结果,有利于精神病患者及时接受治疗。

3.5 加快精神卫生立法,维护精神科医护人员合法权益:精神病患者缺乏自我约束力,精神科医护人员随时可能遭受医院暴力,暴力可以分为精神病患者或其家属对医护人员口头上的侮辱或暴力殴打。由于精神病患者属于特殊人群,医护人员人身权利受损时维权困难。根据调查,有99名认为从事精神卫生工作职业风险较大,这一人数所占比例高达86.09%。《精神卫生法(草案)》忽略了精神科医护人员的合法权益,精神科医护人员是一个“特殊”的弱势群体,也需要法律的保护。通过调查发现医护人员很难获得法律知识,了解途径主要是通过医院法制培训(28.19%),然而医院的法制培训缺乏连贯性和持久性,没有形成长期有效的机制。

综上所述,保护精神科医护人员的合法权益是政府、社会、患者家庭共同承担的责任。①政府将精神科医护人员享有的权利、维权渠道和损害赔偿机制纳入《精神卫生法》,使医护人员权益受损失时能够及时寻求法律援助;②医疗机构设立医护人员保护机制,如增加防护设备,提高警卫人员的巡视率,组织医护人员参加自我保护方法培训,提高医护人员自我保护意识,加强与患者及其家属的沟通等;③对于具有攻击性或潜在攻击性的精神病患者,患者家属应担负起看护和提醒医护人员的责任;④提高媒体报道的中立性和真实性。

[1] 郑灵巧.中国精神卫生服务现状调查[J].医院管理论坛,2008,25(1):28.

[2] 朱紫青,何燕玲,张明园.中国精神卫生服务人员的现状[J]. 上海精神医学,2002,14(增刊):10.

[3] 林海程,贾福军,林勇强,等.广东省精神卫生机构专业人员的现状分析[A].第八届粤港澳台预防医学学术交流会议论文汇编[C],2008年.

[4] 王祖承,季建林,浅井邦彦(日).欧美10国精神卫生工作的现状[J]. 上海精神医学,2000,12(增刊):55.

[5] 吴凤清.精神卫生立法突出重围[J].中国医院院长,2011,14(1):58.

石东风

2012-09-17 编校:费越/郑英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