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大学教育学院 吴洪成 魏春玲

南宫历史悠久,文化璀璨,其境域曾为孔子弟子南宫适定居之地,故取其姓为县名。西汉高祖初置南宫县,境内有南宫湖、普彤寺、普彤塔等名胜古迹。清代,南宫县属直隶省冀州。

清代南宫的书院以东阳书院最为着名,其规模与绩效远超一般县级区域书院办学水平。作为官办书院,东阳书院是清代直隶顺德府(今邢台市)极为重要的教育机构,在传播文化、专业教育和人才培养诸多方面发挥了巨大的作用。

一、东阳书院的创设

1751 年(清乾隆年间),南宫县知县袁炳修于南亭书院旧址创建东阳书院,又购稽得官田10 余顷,作为书院学田,其收入用以维持书院日常运转,支付山长薪资、师生膏火,赡养书院廪生。书院的建立是出于振兴地方文教的目的,故得到了绅士生员的拥护支持。

东阳书院气势宏敞,建筑林立。大门处设立牌楼,二门内建有文昌祠,建讲堂5 间,堂中挂有“敬业乐群”匾额,为直隶总督方观承所书。书院之后有隙地2 亩余,西有隙地3 亩余,亦曰“射圃”,是师生开展体育训练、习武等技艺活动的场所。

二、东阳书院的教学活动

东阳书院以规程明晰及严格施行而闻名于清代冀南地区的众多书院之中。

东阳书院办学突出的特点是教育、教学与学术研究紧密结合,以研习儒学经籍为主,重视读书自学,在师资、考试、经费、奖罚体系等方面的制度化建设也十分突出。南宫东阳书院对书院掌教先生,即山长的选聘十分严格,强调“书院掌教先生,应由本地绅士延访附近文行兼优科甲”,如果因为道路遥隔,不能常在院中主讲者,则不予聘请,以免有名无实,这样的规定保障了东阳书院的师资质量和教学水平,提高了东阳书院的声誉。山长的薪水较为丰厚,“掌教先生修金一百二十两,按两季致送;薪膳每月银一十两,茶水银每月一两,按月致送;节敬四两,按节致送;路费银六两,年终解馆致送。”丰厚的薪水为山长解决了后顾之忧,在一定程度上保证了东阳书院的教学质量,也促进了书院道德教育的发展。

书院的考试,由主考、监考和其他一些人员协助组织进行。主考者因官师课而有区别。官课由书院所在地官府负责该项事务的行政官员主持,如果该官员有事外出或因事不能到场,则可委托其他官员代行其事。书院考试由每月轮值衙门的官员主持。师课则由山长主持考试。考试题型也以科举为纲,包括四书文、诗、论、策题目以及史学等题目。这样的题型设置有利于东阳书院的生员能够更好地适应科举考试。主考的职责除了前期的命题与后期的评阅试卷之外,还要在考试进行时负责考试的仪式、点名、发题以及考试的其他具体组织。东阳书院组织考试的时间为“会课每月两期,官课定于初二日,斋课定于十六日,均试以制艺排律。”考试的时长,一般定为一天,约10~12 个小时,或日出而试、日入而毕,或辰刻入、酉正交卷。这种限时考试,实际上是一种闭卷考试,生徒或单处号房关门应试,或齐集讲堂当场完卷,不得作弊。对于破坏考试纪律、践踏院规、破坏伦常的行为,书院也有对应的惩罚对策。东阳书院对于考试纪律的严格要求也从侧面反映了以选拔性功能为主的书院教学,同样也强调育人功能,培养学生的个人德行品质。这是今日值得借鉴的办学经验。

东阳书院重视考试期间师生的后勤安排问题,课考期间为学生、主考山长、监考官绅备饭。书院对生童的照顾事无巨细,体贴入微,生童深感书院求学生涯的温暖,能够了无生活杂念,一意修身为学。

东阳书院对官课和斋课考试中成绩优异者均进行奖赏。东阳书院定期举行考试,并划分等级进行奖赏或批评,此举使得东阳书院的学子好学上进蔚然成风。

总之,东阳书院出台了非常严格的章程和规范性的条例,以保证书院教学活动的良好运转。完善的教学制度为书院教学提供了保障,促进了学习者学习,促进了地方的教育文化事业发展,也使得积极有为、乐观进取等正能量思想观念广为传播。

三、东阳书院的经费管理

东阳书院经费包括学田、官员绅商捐资,以及发商生息等多种渠道,囊括了书院在这方面运作的基本方式。

为保证经费收支清晰,发挥应有功用,书院专门设置董事负管理、督办之责。董事工作职责包括各项经费项目明确、完整、收支合理规范等,涉及学生生活补助、书院各项收支、学生课业赏钱等各方面。同时,东阳书院设置首事参与书院经费管理、监课生童、延请山长、管理院务等,职责与董事类似。东阳书院首事经管书院地亩造册、会课支销账簿,每册二本,一由礼房存案,一由首事留存,以备稽查。地租所得制钱,除完纳钱粮外,每年对房屋器具进行修葺增补,以防微杜渐,延续书院文脉香火。此项支出由首事经管,按照章程办理,各项修缮费用一一登记在册,每年腊月初二会集众首事、礼房清算账目,呈官核查。所有支出款项均登记在册,不仅在检查时方便快捷,同时也有利于互相监督,保障书院经费支出落到实处。较为完备的管理制度使得东阳书院教学管理活动有序进行,也加强了师生对东阳书院的归属感,提高了教学质量,令东阳书院闻名冀中南地区。

东阳书院采取了首事按年轮值的董事制,“经管书院绅士”24 人分为三班,每8 人值班一年,腊月算账目,交割簿籍,三年轮流一次,周而复始。这种轮流当值、互相监督的方式有效避免了书院经费管理的贪腐情况,保证了书院经费使用透明合理。

四、东阳书院的近代改制

到了清末,书院的制度、形式和内容等已经慢慢僵化,失去了鼎盛时期在学术研究、文化传承以及教育创新方面的活力,外部的矛盾和冲击加速了其内在生命力的消逝。至1901 年,清政府推行“新政”改革,一纸诏令将全国上下所有书院改为新式学堂,各省的书院改为大学堂,各府、厅、直隶州的书院改为中学堂,各州县的书院改为小学堂,书院原有经费及人员、设施等皆在教育改制中转型,归县劝学所管理,统一按清末《奏定学堂章程》要求办理。1906 年科举制度废除以后,东阳书院改为南宫县高等小学堂,其经费亦全归地方基层教育行政部门掌握。至此,东阳书院退出了历史舞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