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婷 叶惠 李娟

(汉中市中心医院药剂科,陕西 汉中 723000)

多发性骨髓瘤(MM)属于克隆性浆细胞恶性肿瘤,浆细胞在骨髓内出现异常增殖,导致骨骼破坏,血液中出现了单克隆免疫球蛋白,尿液中也出现本周蛋白,导致贫血、肾功能衰竭[1]。目前临床对于初诊早中期MM临床以化疗为主[2]。MM患者的化疗方案随着恶性肿瘤新药的不断涌现也在发生变化,从最初的苯丙酸氮芥联合强的松(MP)方案[3]发展到现在的硼替佐米、多柔比星脂质体、地塞米松(PPD)方案、长春新碱、多柔比星脂质体、地塞米松(DVD)化疗方案,患者的生存时间及生活质量得到显着改善[4]。本方案对比分析PPD化疗方案和DVD化疗方案对MM初治患者的临床疗效及毒副反应,为临床MM患者的化疗方案优选提供参考。

1 资料与方法

1.1一般资料 选取2018年4月至2021年3月我院收治的MM患者80例,按照治疗方案分为PDD组和DVD组,各40例。PDD组中男23例,女17例,平均年龄(57.84±7.62)岁,平均体质量指数(23.34±3.24)kg/m2,肿瘤国际分期体系分体构成:肿瘤分期:Ⅰ期6例,Ⅱ期21例,Ⅲ期13例;单克隆免疫球蛋白类型构成:IgA11例,IgG23例,IgM2例,轻链型4例。DVD组中男22例,女18例,平均年龄(57.73±8.54)岁;平均体质量指数(23.29±3.12)kg/m2,分期构成:Ⅰ期7例,Ⅱ期21例,Ⅲ期12例,单克隆免疫球蛋白类型构成:IgA10例,IgG23例,IgM2例,轻链型5例。纳入标准:所有患者均符合《中国多发性骨髓瘤诊治指南(2017年修订)》[5]中的诊断标准及分型标准;均为初治患者;符合化疗指征,患者知情同意;年龄≥18岁。排除标准:合并其它类型恶性肿瘤者;合并严重神经系统疾病者;全身或局部严重感染者;血小板<20×109/L者;入组前采用其它化疗药物治疗者;妊娠期、哺乳期妇女;随访资料收集不全者。两组患者一般资料比较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

1.2方法 所有患者入组后,进行常规体格检查、血常规、尿常规、生化常规检测,评估患者生存时间至少6个月。PDD组患者采用硼替佐米、多柔比星脂质体、地塞米松化疗方案治疗,DVD组患者采用长春新碱、多柔比星脂质体、地塞米松化疗方案治疗。两组患者均完成至少3个化疗周期治疗。PDD化疗方案:硼替佐米(江苏豪森药业集团有限公司,国药准字:H20173307,规格:3.5 mg/支,给药时间:d1、d4、d8、d11,静注,剂量为1.3 mg/m2·d),盐酸多柔比星脂质体注射液(石药集团欧意药业有限公司,国药准字:H20113320,规格:10毫升:20毫克,给药时间:d1,静注,剂,40 mg/d),地塞米松磷酸钠注射液(天津金耀集团湖北天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国药准字:H42020019,规格:5 mg/支,给药时间:d1~2,d4~5,d8~9,d11~12,10 mg/次,2次/d,静脉滴注),上述药物给药完毕后休息2周至下次给药。每4周1个疗程。DVD化疗方案:注射用硫酸长春新碱(广东岭南制药有限公司,国药准字:H20065857,规格:1 mg/支,d1给药,2 mg/d,静脉输注),多柔比星脂质体同PDD组,地塞米松磷酸钠同PDD组。每4周1个疗程。两组患者均完成3个化疗周期治疗。

1.3观察指标及方法 参照《中国多发性骨髓瘤诊治指南(2017年修订)》中列举的2016年IMWG疗效标准对两组患者进行疗效判断;参照美国国立癌症研究所制定的第3版常规毒性判定两组患者治疗期间毒副反应情况;治疗前、后,行骨穿刺检测骨髓浆细胞检测比较两组患者免疫球蛋白、骨髓浆细胞、血红蛋白水平。

2 结 果

2.1两组患者治疗前后免疫指标水平比较 治疗前,两组患者免疫球蛋白、骨髓浆细胞、血红蛋白水平组间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治疗后,两组患者免疫球蛋白、骨髓浆细胞均较治疗前下降,血红蛋白水平均上升,组间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见表1。

表1 两组患者治疗前后免疫指标水平比较

2.2两组患者临床疗效率比较 治疗后1年,PDD组患者sCR3例,CR3例,VGPR10例,PR12例,MR5例,SD4例,PD2例,临床总有效率72.50%;DVD组患者组患者sCR1例,CR2例,VGPR10例,PR11例,MR7例,SD5例,PD4例,临床总有效率60.00%。PDD组患者临床总有效率高于DVD组(Z=3.137,P<0.05)。

2.3两组患者治疗期间毒副反应率比较 PDD组患者治疗期间发生3级血液学反应1例,1~2级血液学反应5例,胃肠道反应9例,周围神经病变10例,毒副反应率62.50%;DVD组患者治疗期间发生3级血液学反应2例,1~2级血液学反应7例,胃肠道反应10例,周围神经病变12例,毒副反应率72.50%。PDD组患者治疗期间毒副反应率低于DVD组(χ2=3.375,P<0.05)。

3 讨 论

硼替佐米属26S蛋白酶体抑制剂,是人类首次在临床使用的蛋白酶体抑制剂。蛋白酶体是真核细胞中对蛋白质进行降解的一种酶,真核细胞体内80%以上的蛋白质通过蛋白酶体进行降解[6]。多发性骨髓瘤患者骨髓内的骨髓瘤蛋白通过不断复制和分泌达到增殖侵犯正常骨髓细胞的目的而致病[7]。硼替佐米通过抑制蛋白酶体的功能,达到抑制蛋白降解过程,使蛋白质堆积而达到干预细胞增殖过程的目的。该过程是可逆的,由于骨髓瘤蛋白相较于正常蛋白对这种蛋白酶体更为敏感,从而达到抑制骨髓瘤细胞增殖过程,而降低对正常细胞增殖过程影响的目的。目前很多国家将硼替佐米列为多发性骨髓瘤的一线治疗用药[8]。

多柔比星属抗肿瘤抗生素,其通过抑制RNA和DNA合成过程发挥抗肿瘤的作用。其具有广泛的抗瘤谱,属周期非特异性药物。临床数据显示[9],采用多柔比星治疗的患者100%会出现掉发,80%会出现血液系统不良反应,具有较大的心脏毒性,较为广泛的胃肠道反应,因此大多数情况下其作为二线抗肿瘤药物[10]。但多柔比星通过聚乙二醇化的脂质体剂型,多柔比星脂质体具有较长的半衰期,使得其穿透肿瘤组织血管在肿瘤组织中聚集变得更为容易,能明显将其吸收、分布、利用等药效学指标进行改变,从而提升药效和降低毒副作用[11]。地塞米松具有较强的抗骨髓瘤细胞疗效,其还可发挥抗炎性细胞因子活性、 减少发热、皮疹等作用,是临床治疗多发性骨髓瘤患者的常规用药。长春新碱属双吲哚生物碱,其可将蛋白的有丝分裂终止于中期,达到抗肿瘤的作用,临床广泛用于肿瘤患者治疗[12]。

本方案采用硼替佐米+多柔比星脂质体+地塞米松(PDD)化疗方案治疗初治多发性骨髓瘤患者,相较于长春新碱+多柔比星脂质体+地塞米松(DVD)化疗方案,其在提升其临床疗效及降低毒副作用方面优势更为明显。说明相较于DVD化疗方案,PDD化疗方案治疗多发性骨髓瘤患者更具优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