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 琨

(南京森林警察学院 江苏·南京 210023)

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是本科生毕业前的一次综合性、研究性、创新性的学习活动,是对学生基础能力和专业知识的一次综合考查,也是对学生研究能力、创新能力的一次集中训练,在本科教育教学活动中具有重要意义。2020年12月24日教育部印发《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办法(试行)》,对本科毕业论文质量进行抽检,开展更加严格的教育督导评估监测。教育部的这一措施,一方面体现了本科毕业论文在一段时期以来普遍存在质量不足,需要加强监督的现状;另一方面也说明本科毕业论文对于本科生教育具有重要的意义,其地位应予以加强而非削弱。治安学的学科特点体现出很强的应用性,需要通过与公安实战单位加强合作,建立与公安实践工作密切联系的论文指导模式,加强学生科研能力训练,促进毕业论文质量提升。

1 治安工作是治安学本科毕业论文的研究来源

治安学专业属公安学类专业,是与公安机关治安管理工作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密切联系的应用型专业。在学术研究上,治安学偏重应用研究、实证研究,主要围绕着治安管理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主体(体制)、客体、依据、制度、政策以及工作的机制、方式、方法等。治安学研究除了运用本学科的理论以外,还充分运用政治学、行政学、社会学、管理学、心理学、经济学等,体现了很强的交叉性;这种不限于特定理论和研究路径的综合性、交叉性特点,也正是源于治安学研究偏重于应用研究,注重实践价值的研究取向。2020年8月24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南海主持召开经济社会领域专家座谈会时指出,“新时代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丰富实践是理论和政策研究的‘富矿’”,希望广大理论工作者“从国情出发,从中国实践中来、到中国实践中去,把论文写在祖国大地上,使理论和政策创新符合中国实际、具有中国特色”。对于治安学来说,学术研究更是要从治安工作中来、到治安工作中去,将论文写在我国治安工作实践的广阔大地上。

2 当前治安学本科毕业论文存在的问题

教育部加强对本科毕业论文的监督检查,对本科毕业论文一段时期以来存在一些普遍性问题具有很强的针对性。这些问题对治安学专业来说也同样存在,甚至更为突出。具体来说,可以归纳为以下几点:

2.1 “只求一过”,缺乏科研精神

公安教育是职业教育。包括治安学专业在内的公安学专业,具有明确的职业对应。公安专业的学生具有很强的职业意识,但相比之下专业意识不足。由于治安学专业教学内容主要围绕治安工作业务展开,形成了“杂、广、浅”的知识结构,使得治安学专业的学生在具有很强的职业意识的同时,其专业意识往往更加薄弱。因此,治安专业的学生对待毕业论文的态度往往缺少科研精神,大多数学生只是将毕业论文作为毕业和获取学位的一个程序,甚至抱着“走过场”的心态。而公安专业在的招录及就业制度上的特点,一定程度上更加强化了就业导向的功利心态。毕业论文与就业的弱联系性使得学生对其缺乏重视,“只求一过”。

2.2 “闭门造车”,脱离实践工作

治安学专业与公安实践工作具有密切联系,但对于大多数公安院来说,其教学活动主要在学校内完成,实训教学由于受制于教学资源和条件而往往效果有限,与公安实战单位开展针对教学的合作在深度和效果上普遍也常常存在不足,这就使得大多数学生难以深入接触公安实践工作。而对于充分接触公安实战工作的实习来说,由于缺少导向和制度,真正“有心”的学生少,懵懵懂懂把实习“混完”的学生多。因此,即使经过了实习,学生对公安实践工作的学习和研究深度仍然往往是不足的。在这种情况下,学生要进行课题研究、论文撰写,常常只能脱离实践“闭门造车”,找来别人的文章“依葫芦画瓢”,用空话、套话“攒”论文。

2.3 “学术八股”,忽视解决问题

论文的核心是“问题”。论文写作,应建立在“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研究思考上。很多学生缺乏问题意识,“为作文而作文”,重形式而轻内容,往往不是从对问题的思考出发,而是考虑如何“搭建”一篇论文。在过程上,就是自己不主动思考,只通过“借鉴”他人的文章先拟一个提纲,接着往各个标题下填内容、凑字数。这样写出来的文章只能是“假大空”,例如对治安工作中存在问题进行原因分析,往往是“警力不足”“工作对象法律意识淡薄”“体制机制不合理”等,提出的解决对策无非是“增加警力”“加强宣传教育”“完善体制机制”……这些“大而空”的道理写来写去,不仅对问题解决于事无补,对于学生的教育训练也毫无益处。

上述问题,不仅导致毕业论文无法起到学习训练的效果,更会产生“弄虚作假”的错误导向。这样的现状滋生了即将走上公安岗位的学子们的浮躁心理,助长了功利主义、形式主义的处事态度。而造成上述问题的原因在于,学生对公安实践工作缺乏深刻的认识。我们需要在现有的警学研合作的方式的基础上,进一步研究具体的教育教学机制,提高学生在公安实战工作中深入学习、理解公安工作的学习效果。

3 “警学研一体化”毕业论文模式

3.1 “警学研一体化”毕业论文模式的合理性

公安本科院校科研工作发展的一条重要路径,就是实施警学研一体化发展战略。所谓警学研一体化,即以“警”——公安工作需求为导向,以“学”——公安教育与培训为基础,以“研”——公安科研和警用科技手段开发应用等为纽带,三者有机结合,融为一体,共同促进公安人才培养质量,共同推动公安科研繁荣,共同推进公安事业发展。对于本科生学生教育教学来说,运用“警学研一体化”模式最为普遍和基本的教学活动是学生毕业前的实习。

实习是本科生的“必修课”,是学生最直接和深入参与公安实战工作的学习环节。通常来讲,本科生毕业前的实习与本科毕业论文在时间上有着很好的衔接关系:一般在实习开始前确定毕业论文指导教师;在实习结束后,开展毕业论文选题、撰写、指导、答辩等一系列工作。对于公安专业,尤其是治安学专业来说,实习期间正是学生深入公安实践,研究选题、收集资料、开展调研的最好时机。当然,毕业论文的选题并不必须从实习中来,但对于大多数学生而言,通过实习开展毕业论文选题和调研,确实是有效解决当前毕业论文问题、提升毕业论文质量的有效方法。

那幺,为什幺学生没有通过实习加深对公安工作的认识,进而为毕业论文的撰写提供帮助呢?原因在于:学生在实习过程中没有将毕业论文的选题、调研等任务作为实习任务的一部分。目前,大多数公安院校的毕业论文与实习这两项教学环节上没有制度上的结合;虽然有不少依据实习工作内容进行选题和研究的,也往往是自发性的,这就使得毕业实习对毕业论文的促进作用没有发挥出来,学生通过实习开展调研的效果参差不齐。由于缺少制度上的保障,学生往往只能依靠与实习单位民警的私人关系开展调研,或者可能出现实习学生未经允许擅自取得公安工作信息的现象。

另外,从实习效果来看,在实习过程中,于学生缺少学校布置的具体研究学习任务,实习内容主要由实习单位安排。这就导致学生在实习中的具体任务,往往更多是从实习单位的需要出发,而对学生的学习、训练需要重视不足,尤其缺少对学生主动思考、深入钻研意识的培养,对学生研究能力的培养相对忽略。比如说,在一些业务量较少的实习单位,学生在完成有限的工作任务之后,不对工作进行进一步的学习,不向带教民警主动请教,闲而无事;也有学生因被安排从事大量整理材料等事务性工作,或者只参与内勤而对公安外勤缺少接触,学习内容不足,忙而“无获”。由于缺少研究性学习任务带来的压力,学生在实习中普遍缺乏主动性,实习效果缺乏保障。因此,如果能够建立促进毕业论文与实习深度结合的机制,不仅有助于毕业论文质量提高,同时也能有效促进实习效果的提升。

3.2 建设“警学研一体化”毕业论文模式

“警学研一体化”毕业论文模式,核心是将毕业论文和实习这两个教学环节通过制度结合起来,需要建设“警学研一体化”毕业论文指导制度。

在制度上,学院应与实习单位就学生培养方案达成共识,明确实习单位有责任为实习学生在毕业论文撰写过程中的需要提供条件。在此基础上,建立以下制度:第一,选题指导制度:实习单位应就本单位情况向学生和论文指导教师进行系统介绍,通过由论文指导教师、实习带教民警和学生对具有科研意义的问题进行交流探讨,帮助学生确定选题。第二,调研辅助制度:针对学生毕业论文选题,实习单位为学生提供数据、案例等材料,安排相关的实习工作内容,协调相关人员配合访谈和问卷调查。第三,沟通检查制度:论文指导教师与实习带教民警要形成配合关系,针对学生选题、调研情况进行沟通,共同对学生调研情况进行检查。

通过建立“警学研一体化”毕业论文指导制度,学生在毕业论文的选题和调研上得到了非常关键的帮助,为毕业论文的撰写提供了重要的基础和保障。

“警学研一体化”毕业论文模式以学生培养为中心,将毕业论文与实习有机地融合起来,将公安工作实践与学术研究有效地结合起来,对提高学生毕业论文质量和实习效果具有双重促进作用。通过学生在工作中研究、在研究中工作,培养学生工作的专业意识、钻研意识、创新意识,提高学生的科研能力、沟通能力、思维能力,使学生建立职业意识的同时形成专业思维,为学生从人民警察到公安领域专家的发展之路奠定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