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栎

摘 要: 从上个世纪开始,人们对于俗字的关注度日渐增多,其相关研究也愈加丰富。至今为止,俗字的研究已然相当成熟。然而,随着时间推移,俗字的概念、范围都有了一定程度的改变。新时期的网络发展,对俗字的产生、演变都有不小的影响。通过分析和讨论部分俗字及相关的研究情况,我们试图对俗字已有的概念和研究范围进行一个补充,希望于现代的俗字研究有所增益。

关键词: 俗字 定义 网络用字 范围

“俗字”一词,最早大概见于隋初。颜之推在《颜氏家训·书证篇》中有云:“虙字从虍,宓字从宀,下俱为必。末世传写,遂误以虙为宓……孔子弟子虙子贱为单父宰,即虙义之后,俗字亦为宓。”①但实际上,“俗字”这一概念,很早以前就已经出现了。在许慎的《说文解字》中,就有“俗某从某”“俗从某”等说法。服虔在《通俗文》中做了专门整理俗字的工作,该书也成为了我国第一部俗语词辞书。可见至少在东汉,“俗字”现象就已被学者关注和研究了。之后,对于俗字的研究越发广泛和系统,像《匡谬正俗》《干禄字书》《广韵》等典籍,对俗字都进行了非常明确地标注和考释。

颜元孙在《干禄字书》中把汉字分为俗、通、正三体,“俗”指那些不符合六书造字规则的、仅限老百姓使用的浅近字型,“通”与“俗”相仿,只是范围更大、时间更持久,后来则将二者概念合并统称为“俗”。至于“正”,其本就与“俗”是一组相对的概念,没有正字,也就无所谓俗字。但正字与俗字的使用,实是存在争议的。《汉书·艺文志》记载:“萧何草律,亦着其法……吏民上书,字或不正,辄举劾。”②虽然这是说汉初篆书转为隶书时文字使用混乱、统治阶级制定规则进行书同文字工作的情况,但从某些程度上也反映出了一种态度:俗文字是上不了台面的。那幺在后世,出现有“正统文人”死抱许慎九千余字而视俗字为反动为“讹火”、必欲除之而后快的现象,亦无怪乎。实际上,清人范寅在其《论雅俗字》中有云:“俗虽确切,弃之;雅纵浮泛,借之。夫士人下笔,岂可苟哉?然雅俗之分,在吐属不在文字耳。”③此可谓切中肯綮,雅与俗的高下在于如何使用而不在其本质。俗字和正字本就没有长短优劣之分,无非是笔画不同、规则不同、场合不同。文字作为大众传播信息的媒介,其产生是一个日积月累的社会过程,绝非短时间的个体行为,闭门造字是行不通的。俗字孕育于民间土壤,为大众约定俗成,并在长期使用中得以通行和延续,这大概算得上“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所以这种字体自然有其独到之处,使用俗字也绝不是所谓的“岂可苟哉”。

张涌泉先生曾把俗字定义为“区别于正字而言的一种通俗字体”,或“汉字史上各个时期与正字相对而言的主要流行于民间的通俗字体”④。几部词典上对俗字的相关定义也与张先生的相似,大概为“旧时指通俗流行而字形不合规范的汉字,别于正体字而言”之类。“旧时”二字的不合理性,张先生已经批评过了,这里我们就不多加赘述。而对于“正字”和“通俗”这两个概念,《汉语大词典》中“正字”的注释为:“字形或拼法符合标准的字。区别于异体字、错字、别字等。”如此解释是非常明白的。而对“通俗”的解释为“浅近易懂”,若我们把它放进俗字的定义里,称其为“一种浅近易懂的字体”,如此定义似乎显得不够准确。俗字往往字形比较浅近,通过简化或繁化后反映的字义比较直接,且在民间通行程度较高。其具有一定时代性和地域性,不同时代、不同地域出现的俗字是不尽相同的。比如“砂”作为“沙”的俗字,仅多出现在中古时期的敦煌写本中。⑤像这些内容,显然不仅仅是“通俗”二字可以完全涵盖的。现我们试对俗字的定义做一个补充,即:俗字,是汉字史上各个时期与正字相对而言的、在一个或多个时期和地域通行的、主要流行于民间的浅近字体。

之前提到的别字,与俗字也有些关联,我们通常认为排除偶然致误所得,剩下的别字都应归进俗字中。如在《汉书·艺文志》中有存目的“别字十三篇”;在《说文解字》中,有多处徐铉注的“今俗别作”“俗别作”。这些例子所说的“俗字”与“别字”,在概念上应无太大差别。然而除此以外,别字实另有他意。如《后汉书·儒林列传第六十九》有云:“谶书非圣人所作,其中多近鄙别字,颇类世俗之辞,恐疑误后生……君无口,为汉辅。”⑥《五行志第十三》有云:“凡别字之体,皆从上起,左右离合,无有从下发端者也。”这里的别字,也即是“拆字”的意思,反映出了“别”的“离析”本义。⑦通过一定规律拆解构字部件,把方块字变成一句相关的隐语,以表达其中的含义。谶书产生的心态,在某种程度上是与避讳差不多的,而部分字因长期避讳则产生了相应的俗字,黄征先生也曾提出把避讳俗字归纳进敦煌俗字中。这类情况在唐朝表现尤甚,如陈垣先生在《史讳举例》中所举乾封元年《于志宁碑》“世”例缺末笔⑧等现象,极为常见。我们知道古人在避讳时,经常使用缺笔的方法,而一些别字的产生也是通过类似手段,如在现今仍存在一些“世”字的俗写缺笔现象。因为部分俗别字的产生与避讳有一定关系,而避讳又与谶语有部分相似之处,由此我们推断,谶书中的别字可能与俗别字也有一定的关联。

正如之前所说,俗字是与正字相对而言的。但正字并不是固定的,文字经历了甲骨文、金文、隶书等多个时期的演变,其中各个时期的正字标准自然也不相同。唐兰先生在《中国文字学》里说到:“中国文字既以形体为主,讹变是免不了的,由商、周古文字到小篆,由小篆到隶书,由隶书到正书,新文字总就是旧文字的简俗字。”汉字作为语素文字,因跨时空能力极强,使得后人与前人能通过竹简、丝帛、纸张进行隔空交流,但随着时间推移而产生字形上的变化却是无可避免的。比如“块”字,通常认为其繁体字作“块”,但按《说文解字·土部》:“凷,墣也。从土,一屈象形,苦对切。块,凷或从鬼。”可见,许慎当时是以“凷”为正体,而“块”应是一个俗体。“凷”字确实早见于“块”,《甲骨文字典》《金文编》中已收● 、● 等字,而“块”字则要推到战国时期了。但在《古文字诂林》中引于省吾先生观点认为,“凷”的初文应作● ,实是从凵工声,工鬼双声,所以在金文中该字亦写作鬼方的“鬼”⑨。后来“工”变成“土”则是书写造成的形体讹误。目前“块”字在文献中的使用,最早见于《国语》“野人举块以与之”⑩,与之时代相近的文献如《列子》《庄子》中也有一些“块”字例。汉朝时“块”字的使用次数更多,《汉书》《论衡》中均有不少例子,居延、武威汉简中也多用“块”字。总的来说,从战国到东汉之间,“块”和“凷”的使用时比较混乱的。但经过我们观察发现,“块”字主要用于表示“块然”义,“凷”主要用于表示“土块”义,二者还是有一个相对明确的分工。当然,个例仍是有的,如《仪礼》中的“寝苫枕块”就一直写作“块”字,而这个词在《礼记》中则写作“凷”,郑玄作注时也同作“凷”字。如此,从一定程度上映证了我们之前的想法:两字意义不同,写法不同。《汉书·律历志下》中有“壄人举凷而与之”{11},经后世传抄则成了“举块”,但在《班马字类》《御定骈字类编》中都将“举块”二字校释为“举凷”,可见此处实应用“凷”。由此得知,虽汉时文献“凷”“块”混用,但仍有明显正俗倾向,正字应为“凷”,这也符合许慎的说法。至于魏晋南北朝时期,徐铉、徐锴的说法则为我们提供了很好的例证,“凷”“块”的使用仍应算是承袭汉制。这种情况在隋唐时期有了改变,玄应《一切经音义》中释“小凷”为:“古文凷,今作块,同。”慧琳在释“捉块”时亦称:“俗曰土块,或作凷,古字也。”{12}可见此时“块”反而成了正字,“凷”不再通行了,二者的正俗地位进行了颠倒。其后,“块”就成了固定的正字,而“凷”出了字书、韵书中还有考释,其他文献就几乎不再使用了。至于简化字“块”,似没有人考释其是如何从“块”字简化得之。“块”字在郭店楚简中已现,但出现频率极低,在当时或许都难以称为俗字。目前经典文献中能看到的最早用例是《三国志》的“擿块细微”,但也仅此一例。该字直到唐宋年间,使用的频率才逐渐增高,有了作为“块”的俗字迹象。在字书中,其大概到了宋以后才被收录,但如《篇海类编》《班马字类》《龙龛手镜》《康熙字典》等中,多注音而未释,可见其本义是不太明确的。但从语音上,我们可以看出“块”和“块”二字关系,《龙龛手镜·土部》中“块”作“于夬反”,用“夬”作为“块”的反切下字,二者同韵且音近。“块”从字形上、从读音上均能与“块”有所关联,这应该是把“块”作为“块”的简化字的部分来源了。类似的正俗字地位变化还有很多,这种演变是时常发生的,从时间维度上说,新旧文字在不断更替,正俗概念也在不断改易。陆锡兴在《汉子传播史》“方字问题”一节中提出:“汉字夏商时就已经有俗体了。”确实,“新文字总就是旧文字的简俗字”,甲骨文本身就有一字多体的情况,就算不认为其之间是正俗字的关系,单说龟甲卜辞上的字是金文的俗体,也似无不可。

从空间维度上说,中国地域广博,方言繁多,各地自然有用字上的差异。方言用字的实际情况比较复杂,因为其与方言词的通行度有关,只有使用频率较高、范围较广的方言词,才会在使用地造方言字。生活中有一种现象非常值得我们关注,有很多嘴上能说出来的词语,把它们落实在纸上,却总是写不出来,有的不知该选何字,有的甚至找不到相关用字。这里面部分是因为汉语语音系统变更了,导致字和音对不上号;部分则是本身属于生僻方言字。例如江苏方言中对河蚌有一个称呼叫“u?藓 u?藓”,从苏南到苏北很多地方都有这幺个叫法,而在书本、报纸上却从未见过与之相对应的字。{13}后在一本民国时期出版的、记载了苏北地区方言词的、叫作《徐氏类音字汇》的词典中,找到其下《卷十一·皆来》中有云:“● ,河蚌也。”这个字应该是个自造的形声字,因其在别的字典、韵书中不曾见到,就算是江淮官话区的人也多不知道其写法。还有像李荣先生曾在《文字问题》中探讨过,“呆板”中“呆”音“ai”,实际应作“獃”{14},这个字也是很不常见的。这类知其音而不知其写法的字,我们认为大部分是不能算作俗字的,因为其不符合“通行”这一标准。方言字算不算作俗字,这个问题一直存在争议。近来有些学者指出了二者之间的巨大差异,认为二者的概念、产生、性质等方面均不相同,不能算作一类{15}。我们认为这个说法很有道理,不过或许应该总结为:不能完全算作一类。如赵元任先生曾经考释过的、在南京地区表“啰嗦”义的“韶”字,其不仅在本地区的报刊文摘、电台节目中频繁出现,更是在外地也有一定的知名度,像这种方言字,其实是可以归入俗字分类中的。而对于之前所说的二例,实际上该方言区的人经常将二字记作“歪”和“呆”,与“● ”和“獃”相较,孰能归入俗字类中,是需要我们继续探讨的。

时至今日,俗字的研究已经非常成熟了,“俗字”一名也广为人知。但大概是因为顾名思义,“俗字”既为“俗”,自然不应相当繁琐,由此得到了一个笔画简单的就是俗字的推论。李荣先生在《文字问题》中批评《宋元以来俗字谱》时就说:“有的人居然认为笔画多的就是正字,俗字都是笔画少的,也就是简字。《宋元以来俗字谱》就是这种看法的代表。”{16}《俗字谱》因受时代限制而无须苛责,但想来即便今日,持有这种观念的人仍应占有不小比重。这些问题,实是与俗字研究的具体范围有关。

俗字到底包含了哪些内容,一直没有一个明确的定论,在现代汉语中更是如此。正如之前所说,与正字相对的通行字就是俗字。这个说法是不太清楚的,正俗界限本就随时代变化,何为“正字”、何为“通行字”并没有一个明确的标准。通常我们以字典、词典作为重要参考标准之一,但它们的修订往往具有滞后性,必须等字、词在社会上的使用已经固定下来,才能收录。如曾经的网络新字“囧”,因模拟人“窘迫”时的脸形而造,从2007年左右开始已经流行使用很多年。但在2010年第2版《汉语大字典》中仍未收相关义项,仅作“明亮貌”。等到下一次修订时,“囧”字虽应为“窘”的俗体,但实际上其地位可能已经跟“窘”相差无多了。汉语中的词汇发展速度极快,在不断产生新词的同时,以前的不常用字和新造字也随之出现。像“巭、掱、犇、槑、玊、孖”之类的网络热字,数目较多,其中有一些是方言字,有一些是起源很早的异体字,还有一些是新造字。新造字现在多采用合字与合音法,这与当年“甭”字相似,如果使用足够广泛,是能成为俗字、甚至可能是正字的。而对于一些传统汉字,其在现代的使用中产生了全新的用法和意义,如“槑”字如今表示“呆萌”之义,人们使用时多不知其读音,也鲜有知晓和关注其本同“梅”字。这类现象对汉字的传承是有一定冲击的,而这些字能不能算俗字、应作为何字的俗字,是值得探讨的。

自媒体时代,人人都有麦克风,大量的新字新义随之产生,这就要求我们在探讨现代俗字时,拓展收集范围,甚至是采用海选的收集方式。我们曾经看到多处将“萝卜”写成“罗卜”,“肉包”写成“肉饱”,在外面的家具公司不再用“家私”二字,而是采用“家具”“家俱”“家俱”等五花八门的写法。这些都不是偶然发生,而是一种普遍现象。还有一些周边国家和地区,像存在“马新简体”的“汉字文化圈”国家,其使用的文字大致与汉字相同,但仍然有或多或少的区别,包括像港澳侨台地区使用的例如“凼”“伙”等。还有一些具有个人效应的,例如钱钟书的签名总将“钱”“锺”合文,冰心的签名总写成“氷”等,这些问题都亟待解决。

我们认为,既然已经被冠名为“俗”,那幺只要不是字典词典、教科书、政府文书等正规出版物上出现的,都可以算在海选范围以内。然“俗字”一概念,今时今日因为新词新字的频繁产生,之前所提的“别于正字”或者叫作“异体”概念已然过于狭窄,也许应更多的着眼于“常用”与“通行”一点。正如李荣先生所说:“即使有人热衷于当仓颉,文字并不是少数人造的。”俗字亦然。个人误写、蓄意创新自然无须理会,可一旦有了范围性的影响,达到了“一呼百应”“众所周知”的效果,就已经具有群体性质,那就可以在海选的基础上更进一步。一旦搞清楚了研究范围,后面的工作就显得有头绪多了。

注释:

①[北齐]颜之推.颜氏家训[M].中华书局,2016:261.

②[汉]班固.汉书·卷三十[M].中华书局,2013:518.

③李荣.文字问题[M].商务印书馆,2012:8-10.

④张涌泉.试论汉语俗字研究的意义[J].中国社会科学,1996(3).

⑤陈宝勤.汉语俗字的生成、应用、传播[J].语言文字应用,2005,5(2).

⑥[宋]范晔.后汉书[M].中华书局,2015:1044.

⑦刘青松.略论汉代的“别字”之学[J].中国文字研究,2013(1).

⑧陈垣.《史讳举例》第三 避讳缺笔例[M].中华书局,2012:9.

⑨古文字诂林编纂委员会,李圃.古文字诂林(第十册)[M].上海教育出版社,1999:207.

⑩[清]董增龄.国语正义·卷十·晋语四[M].巴蜀书社,1985:281.

{11}[汉]班固.汉书·卷三十[M].中华书局,2013:210.

{12}吉仕梅.《说文解字》俗字笺议[J].语言研究,1996(2):115.

{13}苏晓青.江苏北部地区方言俗字的考察[J].方言,2004(2):190.

{14}李荣.文字问题[M].商务印书馆,2012:90.

{15}董绍克.方言字初探[J].语言研究,第25(2):83-84.

{16}李荣.文字问题[M].商务印书馆,2012:8.

参考文献:

[1]段玉裁.说文解字注[Z].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8.

[2]黄征.敦煌俗字要论[J].敦煌研究,2005(1).

[3]陆锡兴.汉字传播史[M].北京:语文出版社,2002.

[4]唐兰.中国文字学[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5.

[5]李荣.文字问题[M].北京:商务印书馆,1987.

[6]张涌泉.汉语俗字研究[M].湖南:岳麓书社,19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