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翰

日前,教育部颁布《高等职业教育创新发展行动计划(2015—2018年)》(以下简称“行动计划”),首次明确提出将高职院校打造成技术技能积累的重要资源集聚地,更加注重技术技能积累在服务产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

职业院校是我国现代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承担着为社会经济建设培养高素质技术人才的重任,将其建成技术技能积累的资源集聚地,不仅是对其教育定位的进一步深化,更是进一步明确职业院校的办学目标。而要实现将职业院校建成技术技能积累的资源集聚地这一愿景,则应推动专业与产业的对接,推动职业院校与企业的对接,推动职业院校的集团化办学模式及学徒制人才培养模式的变革。而这些,都应建立在注重“工业精神”的传承与创新基础之上。

第一,推动职业院校专业与产业的对接,夯实基础。把职业院校建成技术技能积累的资源集聚地,专业与产业的对接是基础。一方面应结合地区经济发展的实际,优化专业结构,明确职业院校办学定位,调整专业建设方向。另一方面应构建专业动态调整机制,瞄准地区产业发展趋势,紧跟行业发展需求,及时撤并与地区经济社会发展不相匹配的专业,新增地区急需专业。此外,职业院校还应推进专业集群化发展,构建专业集群,并以品牌专业、特色专业、精品专业为引领,辐射带动群内其他专业发展,实现专业的集聚效应和产业链的全覆盖。

第二,推动职业院校与企业的合作共建,丰富形式。校企合作是职业院校提升办学水平、开展技术创新的最有效的途径之一,不仅能为技术技能提供创新驱动的平台,还能促进校企资源共享和服务企业的发展。推动校企合作,学校、企业、行业应三方联动,共同建立应用技术协同创新中心,推动技术技能积累与创新。此外,针对目前我国职业院校普遍缺乏技能大师的现状,学校可与企业合作建立技能大师工作室,主动引进企业高级专业技术人才、行业公认的高水平技术能手合作,建立股份制大师工作室,发挥其在人才培养、技术技能传承、应用技术开发与推广等方面的关键作用。

第三,推进职业院校的集团化办学,发挥集群效应。教育主管部门应引导国有大中型企业、省级以上行业协会、科研机构、高等职业院校等,围绕区域经济和行业企业发展对人才的需求,牵头组建各类职业教育集团,发挥职业教育集团在促进技术技能积累中的重要作用,通过人员互聘、资源共享、风险共担的原则,探索建立基于产权制度和利益共享机制的集团治理结构与运行机制。

第四,建立技能人才的学徒制传承模式,创新培养。目前,我国职业院校现代学徒制人才培养尚处于探索阶段,要使其真正承接技术技能积累的资源集聚地的重任,则应推动教育主管部门与行业等多方参与,积极发挥各主体在创新人才培养模式中的作用。如教育行政部门探索现代学徒制的支撑政策与保障措施,职业院校制定学徒制培养模式的制度依据,企业则发掘现代学徒制的实施路径、运作方式等。现代学徒制的人才培养模式,其育人主体是学校与企业,责任主体也应转变成学校和企业,共同承担育人的责任、风险和义务。

第五,注重文化传承与创新,强化职业院校技术技能积累的底蕴。当前,我国正在由“制造大国”向“创造大国”迈进,不仅需要工匠和技术工人技术过硬,更需要其具备工业精神和工匠精神。作为“工匠”的培训基地,职业院校应将“技艺传承创新”作为深化校企合作发展、建立技能大师工作室开展活动的核心内容,把“传承创新民族文化与工艺”作为促进文化传承创新与传播的重要内容。技术技能积累不仅仅是工艺技术的传承,同时也是一种文化的传承和积累,有文化、有深度的技术才会更有生命力。职业院校应在文化传承创新这一基本职能的发挥中彰显“专注、执着、向善”的工业精神,注重与产业、行业、企业文化的深度融合与衔接,在“文化育人”的理念下培养面向生产、建设、服务和管理第一线,适应时代发展需要,具备精益求精、专心敬业工匠精神的高素质技术技能型人才。要把“推进技术技能积累”和“发挥文化育人作用”有机融合在一起,在文化传承创新中提高育人水平,在文化育人实践中切实推动技术技能积累。

职业院校作为高素质技能人才的“孵化器”,将其建设成为技术技能积累的资源集聚地,是我国由“制造大国”向“创造大国”迈进过程中的必然要求。职业院校唯有脚踏实地,从专业设置、办学模式、培养体系等多个层面共同推进,加强学校与教育行政部门、企业、行业的合作,共同推进,才能真正实现这一宏大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