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志军

学校教育事关民族未来,全社会高度重视。当前,各级政府部门、社会团体组织的各种“进校园”教育活动层出不穷。“进校园”活动极大地丰富了学校教育的内容,推动了校园文化建设,同时也促进了学生综合素质的提高。但与此同时,“进校园”活动频繁开展,也使得师生不胜其烦。因此,面对各类“进校园”活动,学校有必要进行一番理性思考。

活动合理“进校园”之利

学校不是孤岛,学校教育关联着千家万户,关联着社会的方方面面。因此,对“进校园”活动不能“一棍子打死”,不能简单粗暴地全部禁止,况且“进校园”活动亦有其教育价值和现实意义。

有益补充学校教育。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开足开齐上好各门课程,积极实施素质教育,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是学校教育的根本任务。应该看到,广大学校在执行课程计划方面,特别是在校本课程建设方面,进行了广泛而有深度的开发,但学校课程不可能面面俱到。各类主题的“进校园”活动,可以进一步拓展学校课程的空间,弥补校本课程的不足,是学校课程的有益补充。

有效保证教育效果。当前学校教育为班级授课制,课堂+课时是基本的教学形式,这保证了教学时空的高度集中,但也存在固化和程式化等弊端。各类“进校园”活动,无疑为学校教育注入了“活水”,新颖专业的教育内容,具有活动性、实践性、参与性的教育方式,可以有效提高教育效果。比如消防教育进校园,让学生亲手触摸消防器材,亲身感受现场灭火,亲自体验逃生避险,远比书本上的说教来得真切实在。

有机推进开放办学。提高学校办学水平,离不开学校自身的改革和创新,也离不开社会力量的帮助和支撑。新时代的学校教育必须“打开”校门,开放办学,积极利用校外资源这块“他山之石”来寻求学校发展的新机遇、新突破,要将“进校园”活动与学校的发展定位有机结合,围绕学校的办学追求,将相关主题教育活动课程化、常态化,放大“进校园”活动的积极效应,让“进校园”活动成为学校发展的“助推器”。

活动盲目“进校园”之弊

聚焦当前“进校园”活动的种种乱象,不难发现其中的问题。

干扰教学,增加师生负担。学校有固定的教学时间和规定的课程计划,应该严格执行,不能随意更改变动。然而,为了配合各种教育活动走进校园,学校不得不挤占学生的活动时间甚至课堂时间,这在一定程度上干扰了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为了保证一定的活动效果,师生有时还要进行前期准备和后期反馈,这类活动“你方唱罢我登场”,无疑增加了师生的负担。

流于形式,存在作秀现象。有的“进校园”活动阵势宏大,形式隆重,领导纷纷到场,记者“严阵以待”,实质上只是作秀、走过场。在简单的流程之后,活动草草收场,某些部门的工作总结有了,媒体上的新闻报道也有了,而师生们则成了“吃瓜群众”和“演员”,只负责摆好造型。

方式单一,不符合教育规律。通过“进校园”活动对学生进行主题教育,普及宣传相关常识,未尝不是一件好事,问题是究竟以怎样的方式对学生进行宣传教育才是合理、有效的。有的“进校园”活动采用单调的讲座形式,学生只是被动接受的“听众”。有的“进校园”活动是分发一些宣传资料,学生前手拿到,后手丢掉。“进校园”活动的内容和方式,不符合学生的身心特点,有悖于学生认知规律,学生根本不感兴趣,活动高耗低效,成为教育资源的一种隐性浪费。

商业营利,违反政策规定。毋庸讳言,在形形色色的“进校园”活动中,也夹杂着一些“挂羊头卖狗肉”的商业行为,比如免费赠送的活动资料上印有商家的宣传广告,比如某一学习APP的推广活动存在收费选项……这些“进校园”活动“醉翁之意不在酒”,并非真正关心学生的“脑袋”,而是瞄准学生的“口袋”,结果只会产生各种负面效应。

除此之外,学校还要警惕宗教活动“改头换面”进校园、非法组织进校园、粗俗艺术进校园等。对各类“进校园”活动,学校不能随意地“敞开”校门,应当有所“禁”。

“进校园”要坚持“三性”原则

各类“进校园”活动大多是好事,但要把好事办好,学校和各方必须坚持公益性、互补性和可行性的原则。

公益性。校园是一方净土。无论什幺活动,都必须坚持关爱学生的初心,绝不可以借“进校园”之名,动起“圈钱”的歪脑筋。2018年10月10日,教育部办公厅下发通知,要求各地坚决禁止任何形式的商业广告、商业活动进入中小学和幼儿园。这一通知也正是“进校园”活动不可违背的红线。

互补性。校园也是一方热土。“进校园”活动让校园变得生机勃勃,不仅开阔了学生视野、增长了学生的见识,而且对学生了解社会、关注社会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但“进校园”活动必须具有更专业的眼光、更丰富的资源、更生动的方式,为学校教育补充必需的“微量元素”,促进学校的健康发展。

可行性。校园还是一方静土。政府部门也好,社会团体组织也好,都应该尊重教育规律,充分与校方沟通协调,实现“进校园”活动与学校教育教学活动的“无缝对接”,保证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不额外增加师生的负担。“进校园”活动要符合学生的年龄特征和认知特点,有益于学生身心发展。

“进校园”要落实“三制”管理

关于如何有效解决“进校园”活动存在的相关问题,有人提出:校长要勇于拒绝,敢于说“不”。其实这并非有效之举。学校不能自我封闭、我行我素,对各类“进校园”活动不能搞“一刀切”,也不能仅以校长个人意志决定是否“进校园”。“进校园”活动是“禁”还是“进”,关键是要形成相应的管理机制。

审批备案制。这主要是针对政府相关部门特别是教育主管部门而言的。作为教育主管部门,面对方方面面的“进校园”活动,首先要实行审批备案制度,对每一项“进校园”活动进行审核,包括教育主题、内容、时间、方式等,审核通过,方可获得准入资格。同时,教育主管部门要统一扎口,规避“进校园”活动名目繁多、杂乱无章的现象。

学校点单制。这是就学校而言的。面对教育主管部门列出的“进校园”活动准入单,学校不必照单全收,可根据学校教育教学计划,自主选择,点单预约。组织方根据各学校的预约申请,统筹安排,避免时间冲突。同时,学校亦可根据校情,采取打包点单的方式,即将相关主题的教育活动组合在一起,这样不仅减少频次、减轻压力,更能形成教育合力和教育磁场,使“进校园”教育活动能够真正“落地生根”,走进师生的心中。

问题追责制。规范“进校园”活动,应当有所为有所不为。建立问题追责制,就是要厘清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学校以及“进校园”活动组织者三方的责任,对违规失责行为,要实行问责追究。这样三方联手,才能保证“进校园”活动叫座又叫好。

(作者系江苏省东台市头灶镇小学校长兼党总支书记)

责任编辑:樊效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