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在全球化的背景下,高校学生事务管理正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机遇和挑战。工作环境、对象、内容、手段发生了变化,产生了校规校纪与道德规范的冲突、严格管理与尊重学生主体性的冲突、学生的隐私权和家长知情权的冲突、和谐校园与危机事件的冲突以及专业化和“全能”的冲突等,我们需要强化一个理念、协调一种关系、营造一种氛围、完善一套制度等来应对这些挑战,从而更好地促进学生成长成才。

关键词:高校学生事务管理;现实挑战;未来发展

中图分类号:G647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4-9324(2014)44-0013-03

党的十八大报告关于“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的重要论述以及作出的一系列重大部署,对教育改革发展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这是我们党站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战略全局作出的重大部署,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国教育改革发展指明了方向。十年来,党中央坚持把育人为本作为教育工作的根本任务,而高校学生事务管理对于学生的成长成才、对于高校的人才培养以及对于国家的未来发展发挥着重要作用。一流的高校培养一流的学生,一流学生的培养离不开一流的学生事务管理。

一、高校学生事务管理所处的时代背景

1.工作环境的变化。经济全球化、政治多极化、文化多元化、信息网络化、教育国际化和社会法治化,是高校学生事务管理正在面临的外部工作环境。随着对外开放的不断扩大,目前特别在意识形态领域噪音、杂音比较多。社会主义和资本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斗争和较量将是长期和复杂的,有时甚至是非常尖锐的,思想文化领域面临着种种复杂情况。作为学生事务管理者,我们必须保持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政治敏感性,营造和谐健康、积极向上的校园环境,扎扎实实地做好学生思想引导工作,以确保高校的稳定、促进高校的可持续发展。

2.工作对象的变化。目前在校的大学生,大多是在改革开放中成长起来的“80后”、“90后”大学生,他们有信念、有梦想、有奋斗、有奉献,在近年来的四川、汶川特大地震以及北京奥运会、残奥会、上海世博会等一系列重大和突发事件中,经受住了严峻考验。他们用自己的实际行动,赢得了社会各界的普遍赞誉。但同时,他们的自主性、现实性、独立性、多样性同样存在,他们与学校之间不是单纯的管理者和被管理者的关系,学生作为特殊的消费者与学校形成了一种契约关系。

3.工作内容的变化。我国高校学生事务管理的最初职能主要是对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和奖惩,经过半个多世纪的不断丰富和调整,如今的工作内容已涉及学生学习、生活、活动等方方面面,涵盖了思想教育、学业辅导、心理咨询、职业规划、学生奖惩、勤工助学、学生资助、宿舍管理和危机应对等多个方面,主要目的在于规范、指导和服务学生,促进学生成长成才。

4.工作手段的变化。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CNNIC)2014年1月发布的调查数据显示:截至2013年12月,中国网民规模达6.18亿,全年共计新增网民5358万人。学生依然是中国网民中最大的群体,占比25.5%,互联网普及率在该群体中已经处于高位。网络、手机等新兴技术的出现,带来学生学习方式、生活方式、思维方式和价值观念等的变化,MSN、QQ、博客、短信、微博、微信等成了学生之间沟通和交流的重要方式和平台。对于当代大学生,它不仅是一次科技革命浪潮,同时也是一次思想革命浪潮。最近的一份调查显示,66.3%的大学生每天上网时间超过3至4小时,学生事务管理的网络化和信息化成为摆在我们面前的一个现实选择。

二、高校学生事务管理面临的现实挑战

1.校规校纪与道德规范的冲突。学校的校规校纪是大学生在校应该遵循的行为规范。学校校规校纪与道德规范应该一致,但有时也有冲突。比如有的家长呼吁学校应当对大学生中在外同居、坠胎等行为进行管理和教育,不能容忍这样的现象发生,对学校软弱表示不满,建议学校开展工作。有的高校制定的《学生违纪处理管理规定》中有“发现当三陪、当二爷、当二奶、搞一夜情的将开除学籍”。该规定在社会上引发激烈争议,“三陪、二爷、二奶、一夜情”只是“道德问题”,不是行政管理范畴,该规定已经超越了“高校的自治权”,学校制定的规章制度不能超越上位法。

2.严格管理与尊重学生主体性的冲突。依法治校、依法管理已成为高校学生管理的基本准则,是构建和谐校园的坚实基础。但是,改革开放三十年以来,学生的最大变化是自主性的增强,学生要求学校尊重他们的合法权益,希望有一个宽松的自主发展的空间。这不可避免地与依法严格管理存在一定冲突。作为学生事务工作者,我们经常说,现在的学生不如过去听话,活动难以组织。很多高校晨跑坚持不下去了,原因是多方面的,但学生主体性的增强是一个重要原因。如2012年山东某高校的晨跑遭到学生吐槽。旨在增强大学生身体素质的晨操却遭到大多数学生的反对,据该校对参加晨跑的学生问卷调查中,其中选择强烈反对的达65.13%,支持的仅为11.18%,93.42%的大学生有逃避跑操情绪。其实,把学生作为教育活动中学习的主体、实践的主体、发展的主体,符合人才成长发展的基本规律,也是深化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的关键所在。这就要求我们要善于调动和依靠学生的内在主动性、积极性,使成才转变为学生的内在需求、自觉行动、自主行为。

3.学生的隐私权和家长知情权的冲突。学生认为自己年满十八岁,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自己有权决定自己事情,学校无权告知家长;学生家长认为,学生的经济来源是家长提供的,家长有知情权,学校应当将学生的表现及时告知家长。于是出现了两难的问题,如学生自己坚持要求退学,学生家长不同意,学校要求学生退学须由家长签字方可办理,学生与学校理论;学校按照学生的意愿同意其退学,家长又到学校进行理论。如北京某高校2002级学生叶力(化名),2003年因“学年不及格成绩学分达29学分”,而降级试读;在2005年因“在试读期间仍有多门重修课程未通过考试”而退学。在此期间,叶力找了很多理由拒绝学校与家长沟通,该生在退学时写给班主任的纸条明确提出“这件事不允许通知家长”。但是,时隔三年后的2008年9月,叶力远在新疆的母亲千里迢迢来到了学校,开始哭诉孩子的退学和家庭的不幸,开始质问这么大的事情学校为什么没有及时告知家长。

4.和谐校园与危机事件的冲突。建设和谐校园是我们的目标。但近年来,高校学生因心理抑郁等原因自杀的数字在不断攀升,如2014年4月,广东某高校一名风华正茂的硕士研究生在宿舍内自尽,该研究生自杀前留有遗书,说明了他选择自杀的原因:在父母期望、学习和工作上的压力下,被压得喘不过气,于是走上了不归路;因外出教学实习、旅游探险等原因发生意外的情况也屡有发生,如2004年7月,成都6名在校大学生骑自行车出游在川藏线失踪等;因学生与校外人员在校内发生争执或摩擦进而升级引发群体性“哄砸”的治安突发事件也开始发生在大学校园里,如2004年12月发生在北京的高校学生学校宿舍内遭校外人员殴打欲退学事件等。可以看出,大学校园里的安全形势正日益严峻,可能影响学生身心安全的不安定因素在增加,存在心理疾病和不健康倾向的比例在上升,群体性危机事件和个体危机事件时有发生。“安全不保,谈何教育”,高校学生安全工作的压力较之从前更为凸显。

5.专业化和“全能”的冲突。随着高等教育的改革发展,国外学生事务的概念与理念对中国的影响很大。一方面,是学生事务管理的工作内容已涵盖了思想教育、学业辅导、心理咨询、职业规划、经济资助等方面,要求学生事务管理工作者要懂得教育学、心理学、管理学等方面的知识,几乎是要求一个“全能选手”;另一方面,是随着学生需求更加多元而具体,要求越来越高,各项学生事务的专业化程度和难度也不断加大,要求学生事务管理工作者成为某一领域专家,如从事心理咨询与职业规划的教师都必须具有相应的国家认可的资格证书。但现实中各高校具体从事学生事务的教师普遍不足,许多教师需要身兼数职,这种“全能”与专业化的矛盾在目前高校相当突出。

三、对未来工作的探索和思考

1.强化一个理念。强化一个理念,就是要强化“以人为本”的理念。从高校价值理论上看,高等学校的根本任务是培养人才,以学生为本是人才培养的基本价值体现。一切为了学生,为了学生的一切,为了一切的学生。以学生为本,就是要尊重学生、研究学生、了解学生、成就学生;就是要以确保学生安全为首要,以尊重学生权益为重点,以促进学生发展为目标,以注重学生参与为突破;就是要坚持以心交心、以情育教、以爱育人、以身作则。真正做到信任学生、尊重学生、发展学生,从小事做起,从细节着手,就一定能达到“以人为本”,从而实现学生的全面发展。

2.协调一种关系。协调好一种关系,就是要协调好“教育、管理和服务”三者之间的关系。教育是前提,管理是基础,服务是保障。我们要改变过去以说教、训导为主要方式的教育模式,加强对教育对象的研究,提高教育的科学性和有效性。其次,要弱化“管理学生”的意识,树立柔性管理的理念,同时要认识到管理是为了更好地教育学生、服务学生。最后,要强调对学生的服务,将满足学生的合理需要作为学生事务管理的核心价值观。要以服务为导向,注重对学生的发展性服务、管理性服务和保护性服务,在服务的过程中促进学生的发展。要把解决学生的思想问题和实际问题结合起来,以解决实际问题推动思想问题的解决,通过服务达到教育的初衷和效果。

3.营造一种氛围。营造一种氛围,就是要营造“全员育人”和“全员自育”的良好氛围。全员育人包含两个层面:一是高校内部的全员育人氛围,一个是社会、家庭和学校内外系统共同构建的全员育人氛围。学校内所有教师都有育人责任,所有课程都有育人功能,所有活动都要发挥育人功效。学校教育、家庭教育和社会教育是三位一体的,它们相互依存、相互影响、相互制约。在三种教育中,学校教育是主导力量,起着主导作用;学校要负起协调责任,主动对家庭教育进行指导,争取家庭教育的配合;同时,还要主动地去与社会沟通,取得社会的支持,从而形成全员育人的合力。

4.完善一套制度。学校的学生管理制度是国家的法律法规在学校的延伸和细化,与每一个学生的切身利益息息相关,是依法治校原则在学校管理中的具体体现,要遵循法律优先的原则。因此,在制定学生管理制度时必须正确处理好与国家法律法规之间的关系,要在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根据学校的实际情况能动地行使职权。要以《教育法》、《高等教育法》和《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为依据,建立和完善“学籍管理(包括学生申诉制度、听证制度等一系列学生权益救济机制)”、“学生奖惩”、“学生资助”等方面的规章制度,为学生事务管理工作提供制度依托。

哈佛大学认为:人无法选择自然的故乡,但可以选择心灵的故乡。作为学生事务工作者,我们的使命是使学生在浓郁的人文关怀的氛围中感悟大学、享受大学,形成完善的人格,成长为社会的栋梁之材,让他们在实现中国梦的伟大实践中创造自己的精彩人生。

作者简介:王晓莹,思想政治教育副教授,硕士,主要从事学生思想政治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