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化学习工具评优赛项细则说明

1.赛项内容

参赛作品包括课件、学件、积件、工具小软件等,作品须依托教材,能体现教师为主导、学生为主体,应具有较强的互动性。

2.作品要求

◇作品包括:作品申报表、参赛作品及相关素材、其他文件包括两项(作品说明、与参赛作品相关的教学设计和反思),应分别存为两个Word文档。如需特殊的播放软件,请一并提交。

◇作品格式不限,制作平台不限,运行环境不低于Windows XP操作系统。网络版数字化学习工具应能用Web浏览器播放。

◇作品的片头或封面或其他显著位置应出现规范的教材版本、课程或知识点名称,样式不限。例如,湖南教育出版社义务教育课程标准实验教科书《地理》八年级上册第三章第三节《中国的水资源》。

◇作品中的视频、动画、声音等均应尽量采用通用格式,配音应为标准普通话配音(不包括外语作品)。

◇作品操作应简单易用,按钮应明显清晰,相关提示语句应书写完整,同时应便于传播和共享。

数字化学习工具评优赛项的报名组织

1.参赛范围

◇参赛学科:面向教育部规定的学前教育、义务教育和高中阶段教育的所有学科。

◇参赛组别:小学组、初中组、高中组(含中职)。

◇参赛人数:限1人独立参赛。

◇每个选手限参加一个赛项,限提交一件作品。

2. 竞赛流程

◇报名:参赛选手须通过NOC网站竞赛平台在线报名和提交初赛作品(有地方组委会的地区,按照地方组委会文件要求提交)。

◇地方选拔:由地方组委会负责组织,确定地方奖项后报送全国组委会,由全国组委会负责组织评审出入围全国决赛的作品(无地方组委会组织的作品,由全国组委会负责评审)。

◇全国决赛:由全国组委会负责组织,对通过地方选拔的全部报送作品进行评审,确定全国决赛入围作品。入围选手参加全国现场决赛,确定三等奖、二等奖、一等奖。获得一等奖的选手将获得参评恩欧希教育信息化发明创新奖的资格,并有义务参加决赛期间的交流活动。入围但未能到达决赛现场参赛的选手,视为弃权,不予评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