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1年

10月10日 黑龙江省教育委员会下发《关于成立省教委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的通知》(黑教委干字〔1991〕252号)。《通知》确定省教委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是在省教委党组领导下的工作机构,其任务是指导、组织我省教育战线离退休专家、教师、干部和职工,在健康状况允许的情况下,到学校中去,到学生中去,配合学校对青少年学生进行思想政治和道德品质教育。《通知》还确定了省教委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人员组成名单。

《通知》还要求各地、市、县教委,各大专院校,也要建立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组织离退休老同志积极开展工作,并及时向省教委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报告关心下一代工作的有关情况(组织机构、工作安排、活动情况、工作建议及其他有关材料)。

10月 国家教委关工委第一次协作会,即东北片哈尔滨协作会在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召开,这次会议很有意义,国家教育部关工委的领导曾多次谈到这次会议的历史意义,说这是一次引导各地、各学校从总结实践经验中寻求答案的会议。

1995年

9月19~20日 东北地区教育系统关心下一代工作第三次协作会在我省牡丹江市召开,国家教委关工委张文松会长出席会议并讲话,国家教委关工委秘书长李蒙恩同志也出席了会议。

2002年

9月4日 黑龙江省教育厅党组下发《关于调整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成员的通知》(黑教党〔2002〕29号),对省教育厅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成员进行了调整。办公室设在省教育厅离退休干部工作处,办公室主任由谢功臣同志兼任。

9月5日 黑龙江省教育厅党组下发《关于加强教育系统关心下一代工作的通知》(黑教党〔2002〕30号)。《通知》强调:(一)提高认识,把关心下一代工作列入党委工作日程;(二)健全机构,加强领导;(三)创造条件,保证工作正常开展;(四)加强队伍建设。

9月23日 省教育厅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全体委员会议在哈尔滨市召开。会议确定了省教育厅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委员的人选;讨论通过了《黑龙江省教育系统关心下一代工作章程》《黑龙江省教育系统2002年关心下一代工作方案》。省关工委副主任黄绍同志到会并做了重要讲话,省教育厅厅长、省教育厅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主任董浩同志在会议上做了重要讲话。教育部关工委为这次会议的召开发来了贺信。

9月25日 黑龙江省教育厅党组下发《关于印发〈黑龙江省教育厅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章程〉的通知》。《章程》对我省教育系统关心下一代工作组织的性质、基本任务、组织、经费等进行了明确规范。

10月30日 省教育厅关工委下发了《关于印发〈黑龙江省教育系统2002年关心下一代工作方案〉的通知》(黑教关〔2002〕1号)。省教育厅关工委下发了《关于印发省关工委副主任黄绍同志在〈黑龙江省教育厅关工委全委会上的讲话〉的通知》(黑教关〔2002〕2号)。省教育厅关工委下发了《关于印发梁玉霜同志在“全省高等学校、市(行署)教育局关工委秘书长暨离退休工作处(科)长会议上的讲话”的通知》(黑教关〔2002〕3号)。

12月2日 黑龙江省教育厅党组下发《关于成立黑龙江省教育系统青少年读书教育活动领导小组的通知》。省教育厅办公室下发《关于印发张永洲同志在哈尔滨市教育局关工委全体委员会议上讲话的通知》(黑教办〔2002〕48号)。

2003年

7月23日 省教育厅关工委承办了东北三省四市教育系统关心下一代工作经验交流会。会议在牡丹江市举行,教育部关工委领导、省关工委领导及辽宁省、吉林省、沈阳市、长春市、哈尔滨市、大连市教育系统关工委领导同志参加了交流会。省教育厅副厅长王普庆同志到会并做了重要讲话。这次会议的主题是以“家庭教育”为重要内容。三省四市的代表们在会上交流了经验,会议还安排到牡丹江市家庭教育中心进行现场考察。这次会议是黑龙江省教育厅关工委调整后第一次主办东北三省四市教育系统关工委会议,会议对进一步推动我省教育系统关心下一代工作起到了重要作用。

9月22日 省教育厅下发《关于评选全省教育系统关心下一代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黑教人〔2003〕239号)。这是省教育厅自关工委成立以来第一次对全省教育系统关心下一代工作先进集体和个人进行评选表彰。

2004年

7月5日 省委高校工委、省教育厅党组联合下发《关于印发〈黑龙江省教育系统贯彻〈黑龙江省关心下一代工作细则〉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通知》要求教育系统各级党委要认真贯彻落实《实施意见》,做到认识到位、领导到位,将关心下一代工作纳入党委工作计划、精神文明建设规划,与党委中心工作同时部署、同时检查、同时总结、同时考评,把全省教育系统关心下一代工作推向一个新的阶段。

7月7~12日 省教育厅关工委举办了教育系统关工委德育工作培训班。这次培训的目的是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研究在新形势下,教育系统关工委如何更好地贯彻实施《黑龙江省关心下一代工作细则》,配合教育部门和学校进一步加强德育工作,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培训班上教育部关工委副主任李蒙恩、教育部关工委秘书长原永堂、中国教育学会理事张万祥及新华社对外部编辑张崇防,分别就《关工委在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中的作用》《学习贯彻教育部1号文件,切实搞好关工委工作》《班主任要为青少年生命成长奠基》及《国际形势》等题目为培训人员做了精彩的讲座。

9月21日 中共黑龙江省委宣传部、中共黑龙江省委高校工作委员会、黑龙江省教育厅、黑龙江省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共青团黑龙江省委员会联合下发《关于开展青少年“崇尚真善美学做诚信人”主题教育活动的通知》(黑读发〔2004〕号),决定联合开展青少年“崇尚真善美学做诚信人”主题教育活动。

9月 省教育厅关工委编写了《关心下一代工作文件资料汇编》,主要内容为:1.在全国高校关心下一代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王照华);2.在教育部加强大学生思想教育工作研讨会上的讲话(周济);3.全国高等学校关心下一代工作会议开幕词(邹时炎);4.在全国高等学校关心下一代工作会议上的报告(朱新均);5.全国高等学校关心下一代工作会议小结(李蒙恩);6.在全国家庭教育现代化实验区工作现场会上的开幕词(邹时炎);7.在全国家庭教育现代化实验区工作现场会上的工作报告(李蒙恩);8.大力弘扬和培育民族精神努力开创中小学德育工作新局面(周济);9.在黑龙江省委关心下一代工作会议上的发言(闵振环)10.在省委关心下一代工作会议上的报告(孙维本);11.在省委关心下一代工作会议上的讲话(刘东辉);12.在省委关心下一代工作会议上的总结讲话(孙启文);13.省委9届14次常委办公会议领导讲话;14.在省教育厅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全体委员会议上的讲话(董浩);15.在哈尔滨市教育局关工委全体委员会议上的讲话(张永洲);16.在全省加强大学生思想教育工作会议上的讲话(卢振环);17.在省委关心下一代工作会议小组讨论会上的发言(孟凡杰);18.在全省高等学校、市(行署)教育局关工委秘书长暨离退休工作处(科)长会议上的讲话(梁玉霜)。

10月16日 黑龙江省教育厅关工委常务副主任梁玉霜同志参加大兴安岭地区中小学弘扬民族精神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读书演讲比赛会并在会上做了重要讲话。

11月29日 省教育厅关工委常务副主任梁玉霜同志参加绥化市教育系统关心下一代工作会议,并在会上做了重要讲话。

2005年

1月20日 黑龙江省委办公厅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决定表彰全省关心下一代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省教育厅关工委作为先进集体受到了表彰。

7月25~27日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研究新形势下各级关工委如何更好的加强组织建设,充分发挥自身优势,搞好“五老”队伍建设,积极配合教育部门和学校切实加强德育工作,省教育厅关工委在黑河市举办培训班,内容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8号文件、16号文件,进一步增强德育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省教育厅副厅长孟凡杰同志、大庆石油学院党委书记孙彦彬同志、牡丹江市第一中学校长卜祥林同志、哈尔滨工业大学国家二级心理咨询师于晓玉同志,分别就《在新形势下全面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若干意见〉》《当前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面临的机遇和挑战》《在新形势下加强高中学生思想工作实效性的策略与途径》和《坚持三贴近原则,做好大学生心理咨询工作》几方面工作做了专题讲座。

10月21日 省教育厅关工委常务副主任梁玉霜同志参加绥化市小学德育工作兰西现场会并在会上做了重要讲话。

12月30日 省委高校工委下发《关于转发〈关于充分发挥高校关工委作用,组织“五老”参与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情况的报告〉的通知》(黑高工委字〔2005〕25号)。《情况报告》总结了高校“五老”参与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经验,对后来各高等院校的关心下一代工作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2006年

7月26~31日 为了贯彻教育部关工委第三次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推动中央8号文件和16号文件的贯彻落实,深入学习领会胡锦涛总书记关于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的重要讲话,积极配合教育部门和学校把社会主义荣观教育融入关心下一代各项工作中去,将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做深、做细、做实,省教育厅关工委在牡丹江市东宁县举办了“全省教育系统关工委第三期德育工作培训班”。原国家副总督学、教育部基础教育司司长、现任国家督学王文湛同志以《学习中央8号文件和胡锦涛总书记关于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的重要讲话把德育放在素质教育首位》为主题班做了专题讲座;中国自然辩证法研究会常务理事、黑龙江省自然辩证法研究会理事长、哈师大远东科技与社会发展研究所所长、博士生导师孙慕天教授以《贯彻科学发展观建设和谐社会》为主题做了专题讲座。

8月16日 省教育厅关工委下发《关于评选教育系统关心下一代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黑教关〔2006〕2号)。

9月11日 为了认真贯彻《黑龙江省关心下一代工作细则》和省委高校工委、省教育厅党组《关于印发黑龙江省教育系统贯彻〈黑龙江省关心下一代工作细则〉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建立健全中小学校关心下一代工作组织,发挥中小学关心下一代工作组织作用,进一步推动中小学校关心下一代工作开展,省教育厅办公室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中小学校关心下一代工作组织建设的通知》(黑教办〔2006〕85号)。

12月6日 省委高校工委省教育厅联合召开了《全省高校组织“五老”做好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经验交流会》。省委副书记刘东辉同志、省委高校工委书记、省教育厅厅长张永洲同志到会并做了重要讲话,省教育厅副厅长赵敏同志主持会议。

12月11日 省委高校工委、省教育厅和省关工委联合下发《关于认真贯彻“全省高校组织‘五老做好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经验交流会”精神的通知》(黑高工委联字〔2006〕28号)。

2007年

1月29日 省教育厅下发《关于表彰全省教育系统关心下一代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授予绥化市教育局、东北林业大学等56个单位为黑龙江省教育系统关心下一代工作先进集体;授予李英、李雁方等104名同志为黑龙江省教育系统关心下一代工作先进个人。

3月26日 省委宣传部、省委高校工委、省教育厅、省关工委、共青团省委、省妇联等部门联合下发《关于在全省青少年中开展“知荣明耻从我做起”主题教育活动的通知》。《通知》强调胡锦涛总书记关于以“八荣八耻”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主义荣辱观的重要论述,涵盖了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思想,体现了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和时代要求,明确了当代中国最基本的价值取向和行为准则,是新形势下社会主义思想道德建设的重要指导方针。《通知》要求一定要把“知荣明耻从我做起”主题教育活动,摆到领导的重要日程,各部门密切合作,切实抓出成效。

5月30日 省委高校工委办公室下发《关于印发全省高等学校关心下一代2007年工作年实施方案的通知》。《通知》要求全省高等学校党委为关工委工作创造条件,按照中央8号文件精神,建立健全以老同志为主体的关工组织,充分发挥老同志的特殊作用。《通知》明确了工作年的指导思想、工作目标、保障措施等,对进一步加大高校关工委工作力度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6月18日 省教育厅党组下发《关于调整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成员的通知》。调整了省教育厅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组成人员。办公室设在省教育厅离退休干部工作处,办公室主任由杨洪儒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由闻致晨同志兼任。

6月21日 东北地区三省四市教育系统关心下一代工作研讨会在哈尔滨市召开。参加会议的领导有教育部关工委副主任李蒙恩同志、教育部关工委副秘书长郭春开同志、黑龙江省教育厅高校纪工委书记康宝林同志、哈尔滨市关工委常务副主任陈云来同志。

7月20日 省教育厅在东北林业大学举办了《全省高校发挥关工委作用,组织“五老”做好大学生思想政治工作研讨班》,全省普通高校主管关工委工作和主管学生工作的副书记(副校长)、关工委副主任、秘书长参加了会议。省关工委副主任黄绍同志到会并做了重要讲话;省委高校工委副书记、省教育厅副厅长赵敏同志在研讨班上做了《高等教育改革与发展》的主题报告。

2008年

7月20~22日 为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探索和创新青少年思想道德教育工作的开展,积极配合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为青少年健康成长创造良好条件,省教育厅关工委举办了全省教育系统关工委第五期德育工作培训班。培训期间请省教育厅副厅长孟凡杰同志、全国一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评审组成员张春国教授、陕西省延安市教育局原局长武耀东同志做了专题讲座。

11月13日 省教育厅党组下发《关于在全省高等职业学院建立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的通知》(黑教党〔2008〕31号)。《通知》要求在全省高职院校建立校一级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以前有少数院校已经建立的,要按本《通知》要求进行一次调整。

12月10日 省教育厅党组下发《关于调整省教育厅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成员的通知》(黑教党〔2008〕35号)。调整了省教育厅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组成人员。办公室设在省教育厅离退休干部工作处

2009年

2月6日 为了充分发挥高校“五老”的优势和作用,进一步做好大学生的思想政治工作,推动高校关心下一代工作深入开展,省教育厅、省关工委联合下发《关于印发〈关于高校关工委组织“五老”开展“为大学生做一件好事”活动的方案〉的通知》(黑关发〔2009〕6号)。这次活动的主题是坚持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武装大学生,大力培育当代大学生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了把“为大学生做一件好事”活动深入开展起来,推动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省委高校工委下发了《关于在高校“五老”中选聘十大员推动为大学生做一件好事活动开展的意见》(黑高工委字〔2009〕12号)。

5月5~14日 省关工委、省教育厅关工委联合对哈尔滨工业大学等六所高校关工委组织“五老”开展“为大学生做一件好事”活动情况进了调查研究,并形成了调查报告。

6月16日 省教育厅党组下发《关于王普庆同志任职的通知》,经2009年5月20日省教育厅党组会议研究决定,王普庆同志任省教育厅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常务副主任。

6月19日 根据《中央宣传部围绕庆祝新中国成立60周年深入开展群众性爱国主义教育活动的意见》和《省委宣传部关于围绕庆祝新中国成立60周年深入开展群众性爱国主义教育活动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精神要求,省关工委、省教育厅、省广播电视局、省报业集团联合下发《关于举办中小学生“祖国在我心中”主题征文、演讲比赛活动的通知》(黑关发〔2009〕19号)。

7月 教育部关工委主任田淑兰同志来黑龙江考察,并在我省教育系统关心下一代工作座谈会上做了重要讲话。省教育厅关工委常务副主任王普庆同志做了工作汇报。省委高校工委、省教育厅党组印发了教育部关工委主任田淑兰同志在我省教育系统关心下一代工作座谈会上的讲话。

9月11日 省委高校工委办公室、省教育厅办公室下发《关天转发中共教育部党组关于加强全国教育系统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建设的意见的通知》(黑高工委办字〔2009〕1号)。

12月29日 省关工委与省教育厅共同召开了2009年高校关工委组织“五老”开展“为大学生做一件好事”活动总结表彰大会。省委宣传部副部长陈永芳同志,省关工委常务主任谢勇同志,省关工委副主任姜鹏和黄绍同志;省教育厅副厅长张信同志,省教育厅关工委常务副主任王普庆同志出席了会议。

2010年

1月15日 省委高校工委、省教育厅党组下了《关于印发在2009年全省高校关工委组织“五老”开展“为大学生做一件好事”活动总结表彰会上领导讲话的通知》(黑高工委联字〔2010〕1号)。《通知》印发了省委宣传部部长衣俊卿同志、省关工委常务主任谢勇同志和省委高校工委书记省教育厅厅长张永洲同志的讲话。

2010年是省教育厅关工委主要成员又一次大调整后的重要一年,从2009年下半年王普庆同志任常务副主任和新的驻会副秘书长先后到任后,经过一段工作接交,调整后的教育厅关工委在2010年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这一年是省教育厅关工委下发通知、编辑简报和外出调研次数最多的一年。

1月18日 转发了教育部关工委《关于征集〈全国关心下一代工作二十年回顾展〉教育部关工委展区资料的通知》

3月16日 下发了《关于召开市(地)教育局关工委常务副主任工作会议的通知》

3月17日 发函至各普通本科高校关工委,部署对高校关工委组织“五老”开展“为大学生做一件好事”活动情况的调研工作。

3月23日 下发通知,要求各地、各高校关工委根据教育部关工委要求确定研究课题,并向教育部关工委申报。

5月 省教育厅关工委深入在哈六所高等学校进行调研,召开座谈会,了解高校关工委组织“五老”开展“为大学生做一件好事”活动情况。

11月1日 下发《关于积极订阅〈关心下一代〉杂志的通知》,要求各地、各高校关工委积极订阅,并充分利用好《关心下一代》杂志,进一步提高关心下一代工作的理论水平。印发《全国教育系统关工委基层建设交流会传达提纲》,要求贯彻落实全国教育系统关工委基层建设交流会精神,把今后三年教育系统关工委组织建设的重点放在基层。

11月8日 下发《关于做好〈中国火炬〉征订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各高校关工委积极组织征订,以进一步加强关工委的理论学习和宣传工作。

11月22日 转发省关工委《关于印发〈“关心下一代”网站聘请中小学生“小记者”的意见〉的通知》,以发动“五老”和广大青少年参与省关心下一代网站活动,进一步推动关心下一代宣传工作。

2011年

1月12日 省教育厅关工委下发《关于转发省关工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县区以上关工委领导班子建设的意见〉的通知》(黑教关〔2011〕1号)。《通知》要求各地在贯彻落实省关工委《意见》的过程中一要提高认识;二要抓好落实;三要及时报告情况。

5月12日 省教育厅关工委转发省关工委《关于转发〈顾秀莲同志在“学党史、颂党恩、跟党走”主题教育活动启动仪式上的讲话的通知〉的通知》。并要求各地认真学习,贯彻落实。

6月7日 省教育厅下发《关于评选全省教育系统关心下一代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黑教老〔2011〕91号)。并将在今年10月下旬纪念省教育厅关工委成立二十周年之际表彰评选出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8月17日 省教育厅党组下发《关于调整省教育厅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成员的通知》(黑教党〔2011〕30号),调整了省教育厅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组成人员。

9月20日 省关工委及省教育厅办公室联合下发《关于报送2011年开展“为大学生做一件好事” 活动情况的通知 》(黑教人办函〔2011〕30号)。开展“为大学生做一件好事”活动已满三年,为更好地推进此活动的开展,《通知》要求各高校关工委报送关于开展“为大学生做一件好事”活动的新情况、新作法、新进展。

10月26日 黑龙江省教育厅关工委成立20周年纪念大会暨第四次工作会议在哈尔滨隆重召开。全国政协委员、中国关工委副主任、教育部关工委主任田淑兰同志、省关工委常务主任谢勇同志亲临会议并发表了重要讲话。会议首先由省委高校工委书记,教育厅党组书记、厅长、厅关工委主任张永洲同志作了题为《认真总结经验,持续发挥优势,不断提高全省教育系统关心一代工作水平》的工作报告。报告中系统回顾了全省教育系统关心下一代工作20年来特别是近十年走过的历程和基本工作经验。先进集体及先进个人代表做了大会典型发言。省委高校工委副书记,教育厅党组副书记、副厅长、厅关工委副主任魏兆胜同志主持会议并作会议总结。

11月1日 省教育厅关工委下发《关于搞好2012年教育部关工委会刊——〈关心下一代〉杂志订阅工作的通知》。并对做好今后的关工委工作起着宣传指导作用。

12月13日 省教育厅关工委对我省职业院校关工委工作情况进行调研摸底统计。

12月19日 转发《教育部关工委〈关于举办全国家长学校优秀教案征集评选活动的通知〉的通知》(黑教关函〔2011〕8号)。《通知》要求各市地教育局认真做好优秀教案的报送工作。

2012年

3月14日 厅关工委下发《关于召开市(地)教育局关工委常务副主任工作会议的通知》。省教育厅下发《关于进一步推进高校关工委组织“五老”开展“为大学生做一件好事”活动的意见》(黑教关〔2012〕40号)。《意见》要求各校党委认真抓好落实,进一步推进全省高校关工委组织“五老”开展“为大学生做一件好事”活动的深入开展。省关工委、省教育厅将于年底对全省高校开展“为大学生做一件好事”活动进行总结表彰。

3月20日 下发《关于统计口岸国门所在地学校的通知》。中国下一代教育基金会拟向黑龙江省口岸国门所在地学校捐赠图书,为学校建立图书馆。

5月28日 转发《省关工委〈做好调研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5月29日 厅关工委被省直机关关工委评为省先进集体,厅关工委副主任王普庆荣获先进个人称号。

6月 8日 厅关工委接待重庆市教育局关工委一行20人来我省考察学习。农大、林大、医大、师大关工委负责同志做经验汇报;厅关工委副主任王普庆同志介绍我省高校关工委建设及组织“五老”开展“为大学生做一件好事”活动情况;魏兆胜副厅长到会并致欢迎辞。

6月14日 转发《省关工委〈关于切实做好网上“小记者征文”“爱知中华征答”“老少结对博客秀”三项活动组织工作的通知〉的通知》。要求各地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6月15日 厅关工委进行国门捐赠项目——密山乡镇学校调研。参加此次调研活动的有中国下一代教育基金会李娟秘书长等一行三人。

8月21~24日 我省承办了教育部关工委第四协作组9省市教育厅关工委常务副主任和秘书长参加的2012年工作会议。省教育厅党组书记、厅长、关工委主任张永洲同志致词并介绍黑龙江省教育工作情况;省关工委副主任、学校组组长贾杰同志代表省关工委致词并介绍省关工委有关工作情况。全国政协委员、中国关工委副主任、教育部关工委主任田淑兰主任、教育部关工委常务副主任王富同志参加了会议,并做了重要讲话。会议由厅关工委常务副主任王普庆同志主持。

11月5日 转发《省关工委办公室〈关于做好〈中国火炬〉杂志征订工作的通知〉的通知》(黑教关函〔2012〕3号)。《通知》要求做好《中国火炬》的征订和学习,充分发挥《中国火炬》对关心下一代工作的宣传指导作用。转发《教育部关工委〈关于积极发挥〈家教周报〉在加强和改进青少年思想道德教育及家庭教育中的作用的通知〉的通知》(黑教关函〔2012〕2号)。《通知》要求加强与家教周报社的工作联系,切实做好《家教周报》的宣传征订工作,在读报用报中充分发挥《家教周报》对家庭教育工作的指导作用。

11月8日 下发《关于召开高职高专学校关心下一代工作座谈会的通知》

11月12日 厅关工委下发《关于召开在哈高校关心下一代工作座谈会的通知》(黑教关函﹝2012﹞5号)。省教育厅关工委召开了部分在哈学校关心下一代工作座谈会。与会人员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一次集体学习时的讲话;传达学习省委、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对关心下一代工作领导的意见》;交流各学校开展“为大学生做一件好事”活动经验。

12月5日 省教育厅党组下发《关于调整省教育厅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成员的通知》(黑教党〔2012〕32号),调整了省教育厅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组成人员。

12月17日 全省高校关工委组织“五老”开展“为大学生做一件好事”活动总结表彰会在哈尔滨召开。出席会议的领导同志有:省委常委郝会龙同志,省关工委主任孙维本同志,省关工委副主任陈荣吉、贾杰同志、省关工委副秘书长吴春江同志;省委高校工委书记、省教育厅长、厅关工委主任徐梅同志,省教育厅关工委驻会常务副主任王普庆同志。省教育厅、省关工委决定,授予哈尔滨工业大学关工委等13个单位“全省高校关工委组织‘五老开展‘为大学生做一件好事活动先进集体”荣誉称号;授予吴满山等108名同志“全省高校关工委组织‘五老开展‘为大学生做一件好事活动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2013年

4月9日 厅关工委转发《教育部关工委〈关于教育系统关工委深入开展“我的中国梦”主题教育活动的通知〉的通知》(黑教关〔2013〕2号)。要求各地各学校配合主渠道开展“我的中国梦”主题教育活动。

7月1日 下发《关于组织开展“全国高校关工委工作品牌评选活动”有关问题的通知》(黑教关函[2013] 1号)。

7月10日 下发《关于推荐五好基层关工委先进集体的函》(黑教关函〔2013〕2号)。我省推荐安达市教育局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为五好基层关工委先进集体。

7月16日 省教育厅关工委“三年基层工作年”开展情况工作总结汇报。

9月5日 省关工委、省教育厅、省直机关工委联合对职业院校关心下一代工作情况进行调研并下发调研报告。

9月10日 转发《教育部关工委〈关于组织开展“老少共话中国梦”百优案例评选活动的通知〉的通知》(黑教关函〔2013〕4号)。

10月8日 印发《全省“三年基层工作年”暨创建“五好”关工组织经验交流会领导讲话的通知》(黑教关函〔2013〕5号)。要全面贯彻教育部、省委省政府有关文件精神,创新关工工作载体,加强和推进“三年基层工作年”建设。

11月22日 下发《订阅2014年教育部关工委会刊〈关心下一代〉杂志的通知》(黑教关函〔2013〕7号)。

11月25日 省教育厅办公室下发《关于黑龙江省教育系统关工委建设情况自查的报告》(黑教人〔2013〕240号)。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教育系统关工委建设情况自查的通知》要求,我厅在全省教育系统认真开展了关工委建设情况自查工作,并针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研究制定了改进措施,认真进行了整改。

2014年

1月8日 转发《省关工委〈关于全省第四次关心下一代工作理论研讨会方案〉的通知》。

2月18日 下发《关于开展家庭教育工作调研的通知》(黑教关函〔2014〕2号)。

3月10日 下发《转发教育部关工委关于开展全国高校关工委工作十大品牌案例征集活动的通知》。为进一步推广和深化高校关工委工作十大品牌,集中宣传和展示高校关工委工作,树立典型,交流经验,在全国范围内开展高校关工委工作十大品牌案例征集活动。

3月19日 下发《关于召开市(地)教育局关工委常务副主任工作会议的通知》(黑教关函〔2014〕3号)。会议于4月3日在省教育厅培训中心举行。

4月9日 转发《省关工委“关于印发〈在青少年中大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一文的通知”的通知》(黑教关〔2014〕2号)。

6月6~23日 省教育厅关工委领导陪同省关工委调研组成员对东北林业大学、哈尔滨师范大学、哈尔滨商业大学关工委工作进行调研。指导高校组织“五老”开展“为大学生做一件好事”活动、深化中国梦宣传教育。

6月11日 省关工委、省教育厅关工委联合下发《关于对职业院校关心下一代工作调研的通知》。

6月12日 转发《〈关于教育部关工委家庭教育研究课题〈新时期中小学家庭教育立德树人的综合研究〉申报工作的通知〉的通知》(黑教关函〔2014〕7号)。

6月16日 下发《关于赠送〈农村家长手册〉的通知》。

7月18~22日 教育部关工委主任田淑兰同志一行来我省开展关工委调研工作。教育部关工委领导在我省调研期间,先后召开了“家庭教育工作座谈会”、“高校关心下一代工作座谈会”,听取省教育厅关工委,部分市(行署)、县(区)及中小学关工委和在哈部分高校关工委工作情况汇报,并作了讲话。田淑兰同志非常关心我省教育系统关心下一代工作,讲话中对我省家庭教育和高校关心下一代工作取得的成绩、经验给予高度评价,同时对共同关注的问题做了分析,提出了要求。座谈会分别由牧童副厅长及李东明书记主持。

7月25日 印发《教育部关工委主任田淑兰同志在我省调研期间讲话的通知》(黑教关〔2014〕3号)。

2015年

3月12日 下发《关于推荐全国教育系统关心下一代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我省推荐11个全国教育系统关心下一代工作先进集体及20名先进工作者。

6月5日 黑龙江省教育关工委开展品牌创建活动情况汇报。教党20号文件下发以来,我省各地、各高校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文件精神,加强组织建设,创新工作载体,开展特色活动,形成了一批行之有效,颇具特色的工作品牌。

6月10~20日 教育厅关工委与省关工委学校组在齐齐哈尔市教育局进行关工委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调研。

6月30日 下发《关于评选全省教育系统关心下一代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黑教关〔2015〕3号)。为全面总结2011年以来教育关工委工作和建设经验,表彰先进,宣传典型,推进工作,经研究决定,拟于2016年6月召开全省教育系统关心下一代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表彰会议。

7月20日 省关工委与省教育厅关工委联合下发《关于高校关工委协同做好全省高校深入开展“四进”、增强“四信”工作的通知》。要求各高校关工委要配合高校党委工作部门,协同做好习近平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四进”工作,不断增强广大师生“四信”。

9月8~16日 省教育厅关工委协同省关工委学校调研组对11所高校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进行调研。

11月13日 下发《关于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关心下一代工作的重要指示和全国关心下一代工作表彰会等会议精神的通知》(黑教关〔2015〕4号)。中国关工委、中央文明办于2015年8月25、26日在北京召开纪念中国关工委成立25周年暨全国关心下一代工作表彰大会,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宣部部长刘奇葆在会上宣读了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院副总理刘延东在会上代表党中央、国务院作重要讲话。2015年10月15日,教育部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在京召开了2015年全体委员会议,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关心下一代工作的重要指示及刘延东副总理重要讲话精神,教育部关工委主任李卫红对习总书记重要指示和刘延东副总理重要讲话精神进行了解读,并就教育关工委工作科学发展提出了基本思路和要求。2015年11月3日,省关工委、省文明办联合召开《全省传达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和纪念中国关工委成立25周年暨全国关心下一代工作表彰大会精神视频会》,省委副书记陈润儿、省关工委主任孙维本出席会议并讲话。

11月20日 省教育厅召开厅务会议,列专题研究关心下一代工作,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关心下一代工作的重要指示,学习《全省传达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和纪念中国关工委成立25周年暨全国关心下一代工作表彰大会精神视频会》精神。厅党组书记、高校工委书记、厅长徐梅主持会议,厅领导班子成员及有关处室负责同志出席会议。省教育厅关工委常务副主任王普庆汇报了全省视频会精神。厅党组副书记、高校工委副书记李东明同志对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和全国、全省会议精神提出了原则意见。厅党组书记、高校工委书记、厅长徐梅对王普庆同志的传达汇报给予很高评价,对厅关工委特别是老同志的工作给予充分肯定。

12月18日 省委高校工委、省教育厅党组联合下发《关于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加强全省教育系统关心下一代工作的通知》。《通知》要求各地、各校要充分利用教育刊物和网站,并创造条件建立关心下一代工作网站或网页,面向社会、面向“五老”、面向广大青少年,大力宣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及有关会议精神。增强“五老”的荣誉感、责任感、使命感,吸引更多老同志参与关心下一代工作。

2016年

2月23日 转发《教育部关工委关于申报2016年度研究课题的通知》的通知(黑教关函〔2016〕1号)。《通知》要求紧密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确定申报研究课题。

2月24日 转发《教育部关工委关于开展互联网与新媒体环境下的青少年思想道德建设征文活动的通知》的通知(黑教关函〔2016〕2号)。《通知》要求各地各高校关工委积极开展主题征文活动。

4月25日 教育部关工委召开成立25周年纪念大会。我省11个“全国教育系统关心下一代工作先进先进集体”及20个“全国教育系统关心下一代工作先进个人”受到教育部关工委的通报表扬。

5月18日 转发《教育部关工委〈关于教育系统关工委深入开展党史国史教育的通知〉的通知》(黑教关〔2016〕2号)。《通知》要求通过长征胜利80周年等纪念活动培养青少年爱国爱党意识。要把党史国史教育作为引导青少年培养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一项长期任务和常态工作。

5月23日 下发《关于召开省教育厅关工委成立25周年 纪念大会暨第五次工作会议的通知》。2016年是省教育厅关工委成立25周年。为总结经验,探索规律,展示成就,推进工作,拟表彰一批先进集体及先进个人。经省委高校工委、省教育厅研究决定,拟于2016年6月16日在哈尔滨市召开黑龙江省教育系统关工委成立25周年纪念表彰58暨第五次工作会议。

编辑/宋 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