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儿童节期间,全国的儿童收到了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送出的一份特殊礼物——《儿童个人信息网络保护规定(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为保护儿童个人信息安全,意见稿提出,网络运营者收集、使用儿童个人信息的,应当以显着、清晰的方式告知儿童监护人,并应当征得儿童监护人的明示同意。明示同意应当具体、清楚、明确,基于自愿。

根据共青团中央维护青少年权益部、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今年3月共同发布的《2018年全国未成年人互联网使用情况研究报告》,中国未成年网民规模已达到1.69亿,未成年人的互联网普及率达93.7%。这些儿童是真正的“互联网原住民”,他们的生活环境已离不开网络,如何让他们在“触网”时的个人信息得到合理保护,已成为网络社会未成年人保护的应有之义。《儿童个人信息网络保护规定》正式征求意见,是在这方面跨出的重要一步。儿童个人信息网络保护,当下已不缺共识,关键是如何增强相关法律和制度设计的可操作性与针对性。 (朱昌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