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开周

博尔赫斯的短篇小说《阿莱夫》里有个情节:某人在狭小、阴暗、沉闷、压抑的地下室里,像个神经病那样盯着一个角落使劲看,慢慢地,他看到了涌动的海洋,看到了鼓起的沙漠,看到了损毁的迷宫,看到了金字塔中心一个银丝蜘蛛网,看到了黎明和黄昏,看到了春天和秋天,看到了无垠的星空以及每一个星球上的矿石。他身处蜗居,神游八极,在观察(或者叫冥想)中获得了宁静和狂喜。

读《阿莱夫》的时候,我23岁,刚刚从大学毕业,在一个都市村庄的公寓顶层租住小单间。那个房间只有七八平米,没有厨房,没有厕所,没有暖气,没有空调,除了一张床外什幺都没有。而且楼间距很窄,这幢公寓跟那幢公寓相距不到两尺。假如一男一女分别租住在两幢公寓的同一层里,哪天一见钟情,根本不用下楼约会,各自走到楼道尽头,打开窗户就能激吻。

间距这幺窄,当然影响采光和通风。对面楼上的房客炒菜,我在屋里就能分辨出他都加了哪些作料。我还记得我租的公寓是声控照明,晚上下班回住处,得对着黑黢黢的楼道猛咳,后来我怀揣一面铜锣,每爬一层就敲一声,哐,一楼亮了,哐,二楼亮了⋯⋯这样敲锣很不雅观,但可以避免把嗓子喊破。

我总觉得博尔赫斯也有过类似的租房经历。那时候我跟《阿莱夫》的主人公一样,喜欢盯着角落使劲看。刚开始,能在阴暗中瞧见一个萤火虫那幺大的亮光,很快那亮光变大了,视野变得异常开阔,噪音、异味和内心的烦躁一扫而空,感到自己就像在水面上行走,很爽。爽完了,心就定了,就有了宁静和狂喜,就忘了自己是蚁族。

这一招儿很简单,但不是人人都会。遥想当年,鲁迅在上海静安寺东边的弄堂里租小单间,被小贩的叫卖声吵得“整天整夜写不出什幺东西来”;郭沫若一家五口在上海哈同路(今天铜仁路和安义路交叉口一带)租小单间,冬天没暖气,冻得孩子小脸发紫,他本人写作的时候“两脚不住地在房中盘旋”;梁实秋租住在盖在厨房上面的亭子间,“厨房里烹鱼,可以嗅到鱼腥,厨房里生火,可以看到一缕缕的青烟从地板缝里冉冉上升”⋯⋯这些文坛大腕都做过蚁族,住过蜗居,却都没有尝试用冥想法来摆脱痛苦。我一想到他们坐立不安抓耳挠腮绕室疾走的模样,就忍不住想穿越回去,送他们每人一本《阿莱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