苑英艳

(西山煤电,山西 太原 030200)

1 国企高管薪酬管理现状

1.1 国企高管薪酬水平与普通员工差距过大

我国现行国企高管的薪酬制度是2002年由国资委制定的,即推行国企高管年薪制,规定高管年薪不得超过职工平均工资的12倍。不过,这一薪酬管理制度并没有得到很好的执行,随着中国经济的发展和国企赢利的增长,这一数字早已被突破,国企高管的薪酬与职工平均工资的控制比例已超过12倍,有的甚至已严重超过12倍。

1.2 国企高管薪酬已超民企,差距不断拉大

2006年国有控股上市公司高管薪酬水平已超过民企,具体指国有企业的最高年薪均值、董事长、总经理、董秘和财务总监等核心高管的年薪均值均首次高于民营企业。2007年,国有控股上市公司的最高薪酬平均为57.4万元,与民营控股上市公司之间的差距进一步拉大了,高了近30%。但是这样是不太合理的,因为许多民营企业的负责人他们承受的责任、压力并不比国企负责人少,但是他们承受的风险却远远地大于国企负责人。民营企业负责人的收入则是完全按照市场化的准则,按照企业的经营业绩和管理者的管理绩效,市场变幻莫测,民营企业负责人的薪酬有时会得不到保障。

1.3 国企高管的薪酬构成、激励约束现状

国企高管在2002年以前仍是采用传统的工资体系,即基本工资、年度奖金、福利。当前国际上公司高管的薪酬构成都比较规范,即基本工资、年度奖金、长期激励计划和福利计划。自2002年起,中国开始推行国企高管年薪制。年薪包括基本年薪和风险年薪,年薪制并没有对高管的长期激励做明确的规定,主要还是侧重短期激励,这样就不能对国企高管达到很好的激励约束作用。

2 国企高管薪酬管理存在的问题

2.1 国企高管自定薪酬,与企业经营绩效不挂钩

薪酬必须与业绩挂钩,业绩是确定薪酬标准的依据,这是市场经济的基本规则。现在的问题是,我国对国企负责人的绩效考核评价体系还没有真正建立起来。

对国企高管的绩效考核应由代表国家(出资人)行使权力的人员组成的机构来进行,但实际情况是企业并没有建立相关的机构,绩效考核成为一种形式并被高管加以利用作为自己为自己制定高薪酬的佐证。很多国企高管的薪酬制定与企业绩效严重的不挂钩,有的企业效益很好,但高管的收入并不高;有的企业连年亏损,可高管的收入则高达百万甚至千万元。

2.2 国企高管的薪酬构成不合理,缺乏长期激励

合理的薪酬结构应该是短期激励与长期激励有效结合的产物,其宗旨就是要为企业长期发展战略的实现而服务。国外成熟市场实践证明,提高长期激励性薪酬的比例能最大限度地调动管理者进行战略管理的积极性,实现企业可持续健康发展。发达国家经过长期市场运作,高管的薪酬构成已较为规范,包括基本工资、年度奖金、长期激励计划和福利计划4个部分,且大多数发达国家或地区企业高管的薪酬构成中的长期激励部分已占据了较高的比重。

2.3 国企高管的薪酬管理缺乏内部监督与外部约束,有失社会公平

国企高管的薪酬管理缺乏内部监督,很多国企高管自定薪酬,国家有关机构或部门的审批只是一个程序,没有对他们进行有效的监督,才使高管自作主张自定薪酬,而且除了自己给自己定工资的权利,还可以自由地按照“与国际标准接轨”满足自己的高薪资愿望。所以,企业内部没有代表出资人行使权力的机构的建立,就不能对国企高管进行有效监督和管理,而国家机构或部门缺乏对高管的统筹管理,使高管的薪酬管理缺乏规范的标准,造成国企高管之间的收入形式多样化,地区、行业性差距很大,有失社会公平。

3 国企高管薪酬管理体系改进的建议思考

3.1 国企高管薪酬管理体系改进的基本思路

现在大家一提到国企高管薪酬,想到的就是薪酬过高,但并不是所有的国有企业高管的薪酬都过高,只是一些垄断性国企和金融类国企的高管薪酬过高,有些地方国企高管的收入根本不高,所以我认为国家和企业要做的是如何顺应市场形势的变化来对国企高管的薪酬管理体系进行市场化变革,这才是解决问题的根本。此外,由于我国国有企业的情况较复杂,需要区分不同类型的情况,分类制订其高管的薪酬管理制度。

3.2 建立完善的国企高管薪酬激励约束机制

目前许多发达国家企业高管的薪酬构成都比较规范,即基本工资、年度奖金、长期激励计划和福利计划,各部分的薪酬激励效果不一样,见图1。

图1 薪酬激励机制示意图

长期激励对高管不仅有激励,更有约束作用,可以很好的避免高管的短期行为,实现企业的长期可持续发展。据了解,美国公司高层管理人员的薪酬结构中属长期激励部分在2003年已达到51%。所以,我认为国家可以考虑对颁布的《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作必要的调整,健全国企高管的年薪制,将福利和长期激励纳入薪酬管理范围,特别是要建立适合中国企业特点的长期激励机制。

3.3 加强对国有控股上市公司高管的内部监督与外部约束

高管自定薪酬、各地区各行业高管薪酬差距过大,已严重的不能体现社会的公平,特别是一些金融类国有控股上市公司高管薪酬过高已引起社会舆论的强烈谴责。出现这一现象,与国家对其缺乏监督、社会公众缺乏对其约束有不可避免的联系。所以我认为,要想实现高管薪酬的合理公平,需要国家有关机构或部门与社会公众的共同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