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 宁

那年的夏天刚刚来,便已是热得厉害。记得我与辰常常在第一节晚自习后,跑到操场高高的看台上去,仰头看夜幕上疏淡的星星。偶尔,会有一丝风,吹过汗津津的脖颈,带来片刻的清凉。与看台一墙之隔的另一侧,是大片的麦田,许多不知名的虫子,躲在其间,兀自歌唱。被教室里污浊的空气困住太久的心,在这样的静谧里,常常会如一粒种子,不过是遇见了几滴水,便将那生命,倏忽膨胀开来。

最喜欢谈起的,当然是那些遥远却璀璨瑰丽的梦想,它们如那些寂静的星子,遥不可及,却始终用那明明灭灭的柔和的光泽,吸引着我们的视线。辰说。他希望每一次,都充满了焦虑与苦痛。但是,我们知道有一个人,在陪伴着自己,这让彼此一分一秒地坚持下来。

考试终于结束的时候,我们买了酒,在一片狼藉的教室里,一直喝到路灯次第亮起,查夜的老师,也晃着手电,目光凌厉地从窗外看过来。而我们。却是不约而同地,在那束箭一样射过来的光线里,屏住呼吸,迅捷地将腰弯下去。光束滑开去的时候,我们在微弱的灯光里,看见彼此的眼睛里,竟有晶莹的东西,在安静地闪烁。没有说话,但我们都知道,那是眼泪。

高考的录取通知书下来,我们又去喝了酒。依然是在教室里,只不过这次没有了钥匙,是破窗而入。我们借着酒劲,肆无忌惮地唱歌,又在黑板能够读法律,做一名威风凛凛的法官。而我,则朝辰吹嘘说,那几年后的我,一定是扛了摄像机,去采访他的记者。有时候我们会开玩笑,说如果将来哪一个犯了错误,兄弟一定要记得手下留情……说完了彼此便哈哈大笑,几乎快将天边一颗微弱的星星震落下来。总是在听见铃声的时候,才以百米的速度。飞快跑回教室里去。在沙沙的写字声音里坐下来,常会彼此对视一眼,而后将唇角上扬,默默地为对方加油。

两个月后,我们走人考场,为十几年的读书,做最后一份试卷。每一场考试结束,不管感觉如何地糟糕,我们都会击掌庆贺。五场考试,像是历经了五次炼狱,上,胡乱地写一首没头没尾的诗。还在自己暗恋的一个女生课桌上,刻下大大的“爱”字。有低年级补课的学生,好奇地探头张望,随即便被我们更为大胆的举止,吓得一溜烟跑开去。终于吼到彼此都没有了力气,横七竖八地躺倒在地上。不知是谁,在走廊里唱一首《朋友》,静默听了许久,辰伸过手来,拍拍我的臂膀,说,兄弟,你走了,谁来陪我?我以为自己会坚强地忍住,不哭泣,但那眼泪,还是在这样一句话里,夺眶而出。

我与辰,就这样被一纸通知书,天涯海角地隔开来。我在暑假后,便去了厦门读书。而辰,则再一次留在了高三的教室里。尽管我已在清幽的大学校园,但一颗心,却还是陪着辰,在复读的征途上,漫漫跋涉。

辰不知道,我那时在大学里多幺的风光。我做了学生会主席,有了模样可人的女友,我的文章,频频在晚报上亮相;我还学会了素来厌恶的阿谀奉承,被系里的老师视为得意门生。同学录上,上传照片最多的,总是我;有昔日的同学说,为什幺这个一向内敛的家伙,如此张扬,你看他那胖胖的笑脸。连偌大的网络,都快盛不下了。

是的,几乎每一个人,都知道考入名牌大学的我,其实是多幺的招摇,除了辰。但却没有一个人知道,这样的快乐与恣意,其实我只想与辰一个人分享。

那一年,我给辰写了许多信,却只收到他短短的一封。他说,兄弟,在大学里等着我,记住,不要跑得太快。

但辰,终于还是被我无情地落下。又一个夏天来到的时候,我与辰,在露天的夜市上,将一瓶酒喝到天色微明。有推车叫卖豆汁油条的过来问我们吃不吃早餐。辰买了两份,递给我,说,兄弟,垫垫肚子,赶路吧,尽管我再也追不上你,但这份豆汁的情谊。还请兄弟记得。我扶起已是醉到走路不稳的辰,在夏日清晨浅淡的花香里。送他回家。

辰此后走南闯北,四处打工。极少与我相聚。但每到一处,他最先做的,便是写信给我。知道我写文章,便将每个地方的晚报信箱,收集起来,邮寄给我,尽管这些我在网上会毫不费力地查到。辰始终没有学会使用电子信箱,曾经有一次网吧近在咫尺,他却为了给我寄~张卡片,辗转两路公交,才找到一家小的邮局。每有同学看到辰的来信,便猜测说,你的这位朋友,学识一定不浅,否则,哪能写出如此俊朗道劲的字?我从来都是笑而不答,我一直以为,自己懒于讨论这样的话题,但许久之后,我才发现,其实是辰的卑微,让我突然感到难堪。

犹记得我要毕业的那年夏天,辰专程从苏州过来,为我终于找到一份体面光鲜的工作庆贺。那时流行同学间请客吃饭,为了热闹,我顺便叫了另外几个同学。落座后我才发现,这是一个多幺愚蠢的决定。我忘了辰不像我一样,因为四年大学的“锻炼”,已经习惯了这样喧嚣吵嚷又夹杂了虚伪称赞的场合;辰一直在困顿的边缘上挣扎。既不热衷那些流行的娱乐八卦,也不懂怎样在酒桌上与人进行心智上的周旋和交锋。一满桌的人,皆是踌躇满志的模样,彼此间称兄道弟地捧来捧去。但那心,却在这样黏稠的热情里,愈发隔得远。

我不知道,那是我与辰之间。喝的最后一次酒。在一个乱哄哄的酒馆里,与一群毕业后便杳无音信互不联系的狐朋狗友,说着一些言不由衷的话,喝着一杯杯白水一样寡淡的酒,花了几百元钱。但我与辰,却说了不过几句话。其实我与辰都明白,一碟小菜,两个石凳,三两白酒。对久未见面的我们,已足矣。但偏偏。我那幺虚荣地选择了前者。而恰恰就是这样烟花般繁盛的一场聚会,让我与辰,飞快得弄丢了彼此。

辰从我宿舍里收拾了行李走的时候,我正在上司面前大献殷勤。辰发短信给我,说你太忙,就不用来送我了。我简短地回复了一个好字,便又满面红光地去给一个出行的上司预定车票。赶到车站的时候,隔着一重重的人,瞥见辰站在检票口,神情落寞又满含希望地,回头找寻着什幺。我用力地朝辰挥着手,不过片刻,辰便被前行的人群拥挤着,看不见了。

这一别,便没有了辰的音讯。偶尔回家,听一个同学提起辰,说他大概去了内蒙古,在一个无名的小镇上,做生意,攒了一笔钱,要娶一个当地的女子,与她的家人一起,做一个逐水草而居的牧民。还有人说,辰去了新疆,并固执地在一个偏僻的山村里,做了一名手执教鞭的小学老师。又有人说,辰是我们那一届学生里,混得最差的一个,一直在打工,却总是被人骗,曾看见他和一群民工挤在一起,等人来挑。

各种的版本,流来流去,我不知道究竟哪一个才是真实。但我明白,正如歌里唱的,我终于失去了辰,在拥挤的人群中。辰这样决绝地与我断掉一切联系。扭头走自己的路,只是因为,他不愿成为我的负累;彻底地从我喧哗耀眼的生活里消失掉——是辰作为朋友送给我的最后一份礼物。

当青春散场,我们被无法预知的时光推着。背道而驰,愈走愈远,那段曾经一同走过的岁月,却变成夏日的夜空上,闪烁的星群里,最亮的那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