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阿祥

中华五千年文明史,也是一部酒的发展史、酒的文化史。

在中华传统文化观念中,酒可养老,如《诗经·豳风》:“十月获稻,为此春酒,以介眉寿”;酒可治病,如《汉书·食货志》:“酒,百药之长”;酒可壮胆,如俗语“酒壮怂人胆”“酒壮英雄胆”;酒以成礼,如《世说新语·言语》:“钟毓兄弟小时,值父昼寝,因共偷服药酒。其父时觉,且托寐以观之。毓拜而后饮,会饮而不拜。既而问毓何以拜,毓曰:‘酒以成礼,不敢不拜。又问会何以不拜,会曰:‘偷本非礼,所以不拜”;酒以成欢,如白居易《琵琶行》:“醉不成欢惨将别,别时茫茫江浸月”;酒以解忧,如曹操《短歌行》:“何以解忧?唯有杜康。”

相对言之,文人名士与酒更有缘分,酒也因此从日常生活的饮品升华为精神文化的象征。从竹林七贤开始,酒与名士结下难解之缘。

竹林七贤,即以嵇康、阮籍、山涛、向秀、刘伶、阮咸、王戎七位为代表的一派名士。当曹魏正始、嘉平之间,他们经常相聚于竹林之下,相聚后的主要事情就是清谈喝酒,除了嵇康以外的六位也都非常能喝。其实能喝酒、酒量大,与是不是名士没有必然关系,那幺竹林名士是如何喝酒的呢?

以刘伶为例,《世说新语》记载:“刘伶恒纵酒放达,或脱衣裸形在屋中。人见讥之,伶曰:‘我以天地为栋宇,屋室为裈衣。诸君何为入我裈中?”刘伶反击讥笑他的人说:天地是我的房屋,屋室是我的裤子,你们诸位干嘛钻到我的裤子里来呀?《世说新语》又记载:“刘伶病酒,渴甚,从妇求酒。妇捐酒毁器,涕泣谏曰:‘君饮太过,非摄生之道,必宜断之!伶曰:‘甚善。我不能自禁,唯当祝鬼神,自誓断之耳!便可具酒肉。妇曰:‘敬闻命。供酒肉于神前,请伶祝誓。伶跪而祝曰:‘天生刘伶,以酒为名,一饮一斛,五斗解酲。妇人之言,慎不可听。便引酒进肉,隗然已醉矣。”

这是说,夫人劝他戒酒,刘伶要夫人准备酒肉,他要敬祝鬼神,发誓戒酒,刘伶发的誓言却是“天生刘伶,以酒为名”,“妇人之言,慎不可听”,说完就又喝酒吃肉,酩酊大醉。

再如阮籍,《世说新语·任诞》记载:“阮公邻家妇有美色,当垆酤酒。阮与王安丰(戎)常从妇饮酒,阮醉,便眠其妇侧。夫始殊疑之,伺察,终无他意。”这叫我行我素,风流而不下流;至于阮籍的侄子阮咸,他与酒友们以大瓮盛酒,围坐畅饮,有时酒香引来群猪争饮,阮咸也不在乎。诸如此类的喝酒,才当得上名士吧。

问题在于,竹林名士为何如此喝酒乃至醉酒?竹林名士的肆意畅饮,看似是为了追求生命的密度,是为了享乐,其实他们喝的大多是闷酒、苦酒、含泪带血的酒。当时,司马师、司马昭阴谋篡窃之势已成,并且残酷地剪除异己,于是竹林名士借酒浇愁、借酒远祸、借酒装糊涂,毕竟喝酒有助于进入物我两忘的自然境界,酒后说错话、做错事可以有回旋的余地,久醉不醒也是逃避政治斗争、远离人事纠纷的有效手段。

比如阮籍曾经沉醉六十天不醒,借以拒绝司马昭为儿子司马炎的求婚;刘伶常常乘着鹿车,边走边喝,并对拿着铁锹的随从说:“若是我喝死了,你就掘地埋我。”这样的喝酒,是不是一种巨大的、深刻的乃至绝望的悲哀?这就是乱世的醉酒之旨吧。

在竹林七贤之后,酒与名士结下了难解难分之缘,如东晋名士王恭的名言:“名士不必须奇才。但使常得无事,痛饮酒,熟读离骚,便可称名士。” 也就是说,名士的外在表现是,无所事事,酣畅饮酒,又“吾将上下而求索”地清谈着人生的困惑、生死与说不清道不明的玄妙追求,比如治世的兰亭修禊、曲水流觞,就是如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