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勇

读完钱振文的《西三条二十一号:鲁迅在1925》(海燕出版社2022年版),我立刻便断定,此书虽写鲁迅,却事关文学地理学。或者也可以说,这是一本把文学地理学落实成个案分析的示范之作。

我敢如此断言,一方面是基于此书的独特写法,另一方面也与我对钱振文的了解有关。记得20年前他刚来北京读博时便找我聊天,内容则是以文化地理学为武器,打入中国现代文学内部,做成一篇立意新颖的博士学位论文。后来他虽聚焦于《红岩》的文学生产,暂时离开了文化地理学,但这一视角或许已在他的心里落地生根。而他的工作环境——长期供职于鲁迅博物馆,西三条二十一号(亦即鲁迅故居)就在博物馆里面——也为他的文学地理学研究大开了方便之门。为了印证我的看法,我便去这本书之外寻寻觅觅,果然发现了钱振文的一些说法。对于这本书,他曾如此表白:

我研究的方法是还原,就是回到历史现场。还原的内容一个是地理空间,就是寻找和体验鲁迅当年生活在西三条胡同时的地理关系和空间感觉。根据知觉现象学的一个观点,历史最后会浓缩为地理。

…… ……

回到历史现场还有一个好处就是可以发现人物之间的地理关系。

(《用十年研究鲁迅一年》,《博览群书》2021年第5期)

您瞧,这不是文学地理学的路数吗?

把西三条二十一号的历史地理化之后,究竟得写些什么,该如何谋篇布局,其实是一件比较麻烦的事情,但据钱振文交代,台湾作家林耀德的《房间》一文帮他解决了这个难题:

林耀德说一个房间通常通过以下媒介得以显现:1. 来客;2. 信件;3. 窗口;4. 主人的作品;5. 垃圾……在思考整体结构的时候,除了第5种显现方式“垃圾”外,其他几种显现方式都给我很大启发。尤其是“来客”和“主人的作品”成为我书中最主要的章节。(同上文)

其实,垃圾也是可以成为其显现方式的。其典型事例是,当“张迷”戴文采在1988年无法采访到张爱玲时,她便只好在张爱玲隔壁租住一个房间,日夜关注其动静。但张爱玲深居简出,一个月之内只是出门丢了一次垃圾。就凭这包垃圾,戴小姐便写成一篇万字长文《我的邻居张爱玲》。鲁迅自然也扔垃圾,但在1925年前后,并未有哪个狗仔队队员潜入西三条二十号,去搜集隔壁情报,鲁迅因此躲过一劫,钱振文为文时也少了一条进入鲁迅房间的特殊通道,于是他只好借助“来客”和“主人的作品”,窥探其房间秘密了。

来客很多,西三条二十一号有时简直可以说门庭若市。而在这些来客中,我感兴趣的首推高长虹,而高长虹也正好是被钱振文浓墨重彩加以描述的对象之一。高长虹初次拜访鲁迅的时间是1924年12月10日晚上,从此他就成了鲁迅家里的常客。而通过高长虹本人的回忆文字,钱振文看到的是:“由于自视甚高,在和鲁迅的交往中,高长虹从一开始就摆错了自己的位置。”(P135)通过陈学昭的视角,高长虹又被“看”出了一些问题:鲁迅是神经质而怕羞,高长虹则是大胆而会说话,于是后者接近前者以至于投机一把便特别容易。而为了博得鲁迅的好感,陈学昭发现,“这人的头发式样,走路姿势,说话神气,学得都那么地像鲁迅先生,使我十分吃惊”(P140)。正是在这些铺垫的基础上,我们才看到了钱振文三言两语的评价:与鲁迅见面,大多数年轻人都自感渺小,压力山大,“只有极少数人像高长虹一样,有时候会产生或许自己也是天才的幻觉”(P147)。此外,钱振文还指出,要想完成国民性的改造,单枪匹马是不能解决问题的,鲁迅知道必须得有一支队伍,一批战士。“由此可知为什么鲁迅在第一次见高长虹时‘精神特别奋发,态度特别诚恳,言谈特别坦率,如果忽略个性上的特点和缺陷,高长虹算是一个鲁迅正在期待和寻找的‘思想革命战士。”(P167-168)——不轻易下判断、做结论,而是在反复还原历史现场,并在他人话语“互证”的基础之上才形成一点独家见解,这应该是这本书的主要特点之一。

而在“主人的作品”中,《秋夜》则更让我关注,因为此文是鲁迅搬家至西三条二十一号,在“老虎尾巴”写出的第一篇作品。何谓“老虎尾巴”?钱振文告诉我们,它名义上是鲁迅的书房,其实却是鲁迅的卧室。“不过,为了方便,鲁迅一般就在‘老虎尾巴写作和招待客人,所以也可以说‘老虎尾巴是鲁迅的工作室。”(P49)为什么鲁迅把他自己的工作室安放在“老虎尾巴”?钱振文的解释是:“鲁迅大概是个小空间和小角落的爱好者,所有孤独的灵魂和有隐居倾向的人,都喜欢居住在一个小角落里。”(P53)这是一个很有意思的发现。更有意思的发现还在于,虽然《秋夜》写于1924年9月15日,但又“很难说《秋夜》中描述的景象,就是鲁迅当天晚上的实际所见和体验”。因为据鲁迅日记,15日前后几天都是阴天。“因此,《秋夜》应该是鲁迅对自己在经历了一段时期沉寂之后,心灵发现和回归状态的表征。”(P77)发现了什么?又回归至何处?经过一番对“看见”之物的解读,特别是经过与《狂人日记》《故乡》《社戏》中那枚作为“超越的事物”之“月亮”进行对读之后,钱振文特别指出:

这里的“回进自己的房”其实是鲁迅的又一次“回心”,是在经历了 1923年7月以来又一轮绝望与虚无后的又一次自我确立,是《狂人日记》时代的一次反复。(P81)

对于那“两株树”,钱振文虽做过考证文章(参见《不在场的在场:早已消失但总被人念念不忘的两棵枣树的故事》,《博览群书》2015年第5期),但他在这本书中并没有过多解释。而依我看法,唯其是“回心”之作,唯其搬家之后心情大好,鲁迅才能在极度放松的情况下,以顽皮之态如此开头:“在我的后园,可以看见墙外有两株树,一株是枣树,还有一株也是枣树。”此为奇崛之笔,但奇崛的办法却是把句子写得童稚化、顽皮化、牙牙学语化。所以,仅仅在句法层面分析这一名句是远远不够的,更重要的是窥见鲁迅如此这般的心情。

除了《秋夜》《高老夫子》等散文和小说是写于“老虎尾巴”之外,“主人的作品”还有一项重要内容,这就是后来被命名为《两地书》的情书。因为“驱羊运动”让许广平有了许多苦闷,她便给鲁迅写下了第一封信(1925年3月11日),以便向自己的老师倾诉。而鲁迅在回复中则提供了一种著名的战法——壕堑战。但随着书信的往来,普通书信渐渐升格为情书,鲁迅最终也决定挺身而出。然而,代价也是沉重的,他因此被罢免了教育部的职务。而关于情书,钱振文特意点评道:

所谓情书,往往就是写一些看起来不起眼的小事,这些小事平常人视而不见,对情人来说,却可能分外明显。爱情中的人会把脚步停顿下来,把目光集中在当下,尤其是当下所在的房间和房间里的家具摆设。(P228)

如此一来,情书便为西三条二十一号提供了更多的空间细节,也为鲁迅创作《高老夫子》这篇小说提供了契机。而更触动我的是“三一八惨案”那天发生的事情。惨案发生时,鲁迅正在家里写《无花的蔷薇之二》,那是一篇讽刺陈源和章士钊的杂文。钱振文此处要交代的重点是,鲁迅写作前三段时还是岁月静好,所以文字轻松谐谑。而从第四段开始,则言辞峻急,成为对大屠杀的愤怒控诉,因为那时许羡苏已到鲁迅家里,报告了刘和珍、杨德群等人被杀的消息。这一细节非常重要,但我更在意钱振文中间插叙的这段文字:

许羡苏给鲁迅报信的时候,许广平正在鲁迅家里帮助鲁迅抄写《小说旧闻钞》。那天一早,许广平去给鲁迅送她抄好的稿子,被鲁迅故意留在家里接着抄稿。许广平回忆说:“我还记得‘三一八那天清早,我把手头抄完的《小说旧闻钞》送到鲁迅先生寓处去。我知道鲁迅的脾气,是要用最短的时间做好预定的工作的,在大队集合前还有些许时间,所以就赶着给他送去。放下了抄稿,连忙转身要走。鲁迅问我:‘为什么这样匆促?我说:‘要去请愿!鲁迅听了以后就说:‘请愿请愿,天天请愿,我还有些东西等着要抄呢。那明明是先生挽留的话,学生不好执拗,于是我只得在故居的南屋里抄起来。”(P284-285)

究竟是鲁迅生出某种预感,有意阻止了许广平上街,还是他就那么随口一说,结果却让许广平躲过一劫,如今已无法查考。但无论是哪种情况,都说明爱心在关键时候可以发挥作用,也说明鲁迅随后写《记念刘和珍君》为什么会长歌当哭,为什么能荡气回肠。此文中有言:“她不是‘苟活到现在的我的学生,是为了中国而死的中国的青年。”然而所谓“苟活”,是不是许广平也隐含在内?假如许广平走上十字街头,她是不是也会饮弹而亡?鲁迅这篇文章的主色调是愤怒,是悲恸,是“艰于呼吸视听”的“记念”,但其中是不是也藏着一些后怕以及作为“苟活者”的某种痛悔?倘如此,那么越是对这篇文章的创作动因理解得足够复杂,这悲音中隐秘的音符才越是能被人听到。

鲁迅的嗜好也该是许多读者关心的,恰恰在这里,钱振文描述得比较充分,算是满足了广大看客的好奇心。

通过引用鲁迅亲友的多种说法,钱振文把烟、茶、酒、糖看作鲁迅的嗜好。但文人嗜烟嗜酒容易理解,喜吃糖果之类的东西,却多少让人感到有些吃惊。在钱振文搜集的吃糖资料中,周家老佣人王鹤照的说法最为详尽:

鲁迅先生还喜欢吃一种叫“马尔顿”的糖,四个角子一瓶,糖五颜六色的,形状圆的,一瓶糖吃一个星期,这种糖只有教友会馆对面的一爿店里才能买到。

紧接着钱振文写道:

除了爱吃糖果,鲁迅还爱吃含糖的各种甜食,如日本的鸡蛋方糕、杭州的条头糕、北京的萨其马以及饼干、花生等各色零食。(P250)

如果说喜吃糖果可能是体内缺乏矿物质、维生素和糖分的某种表征,那么,“爱吸烟草”则与生理性缺失无关。在钱振文的梳理中,我们看到鲁迅吸烟并无固定品牌,而多以廉价者为多,如樱花牌、强盗牌、翠鸟牌、阿坡罗、哈德门等。关于鲁迅吸烟的数量、动作等等,不同的友人也各有描绘。

许寿裳说:

烟草用廉价品,每日大概需五十支。早上醒来便在卧帐内吸烟,所以住会馆时,他的白色蚊帐熏成黄黑。

常惠说:

先生生活简朴,有时吃饭时稍稍喝一点酒,而烟却抽得很多,抽的是廉价的“哈德门”烟,用一支竹烟嘴,一支未完又接上一支,一次连续吸几支。

郁达夫说:

鲁迅的烟瘾,一向是很大的;在北京的时候,他吸的,总是哈德门的拾枝装包。当他在人前吸烟的时候,他总探手进他那件灰布棉袄里去摸出一枝来吸;他似乎不喜欢将烟包先拿出来,然后再从烟包里抽出一枝,而再将烟包塞回袋里去。……不晓是为了怕麻烦的原因呢,抑或是怕人家看见他吸的烟,是什么牌。(P253)

当然,对鲁迅抽烟观察细微的还有许广平,她说:

我头一次到他北京寓所访问之后,深刻的印象,也是他对于烟的时刻不停,一枝完了又一枝,不大用着洋火的,那不到半寸的余烟就可以继续引火,那时住屋铺的是砖地,不大怕火,因此满地狼借着烟灰、烟尾巴,一天过了,察看着地下烟灰、烟尾巴的多少,就可以窥测他一天在家的时候多呢,还是外出。(P255)

而对于吸烟的坏处,鲁迅是心知肚明的,但他却苦于无法戒掉。鲁迅到广州后曾给许广平写信道:

我现在身体是好的,能吃能睡,但今天我发见我的手指有点抖,这是吸烟太多了之故,近来我吸到每天三十支了,从此必须减少。我回忆在北京的时候,曾因节制吸烟而给人大碰钉子,想起来心里很不安,自觉脾气坏得可以。但不知怎的,我于这一事自制力竟会如此薄弱,总是戒不掉。但愿明年能够渐渐矫正,而且也不至于再闹脾气的了。(P256)

然而直到1936年他再次罹患肺病,也只是减少到每天15支,而并未一戒了之。

我之所以大量抄录钱振文搜集的资料,一方面是对鲁迅的吸烟史兴趣颇浓,另一方面也是想在钱振文所论的基础之上稍做补充。钱振文借助周作人的分析,以“无用之用”加以归纳,我以为是准确的,但似乎还没有说透。书中写道:

要说“有什么用”,吸烟、喝酒、吃糖、喝茶,尤其是吸烟,比抄碑更“没有什么用”,也更“没有什么意思”,他只是不停地吸烟、喝酒、吃糖、喝茶而已,就像康德每天下午准时溜达到朋友家聊天一样“没有什么用”。(P259)

然而,鲁迅除了会把他的吸烟写进文章(例如《藤野先生》中“于是点上一枝烟,再继续写些为‘正人君子之流所深恶痛绝的文字”),以增加文章的动感、力度与柔韧度之外(“点上一枝烟”就像武松手中的哨棒。没有哨棒,武松也是可以打虎的,但是却不过瘾,不来劲,不圆满。鲁迅点烟写作亦可作如是观),还让吸烟这一行为本身具有了某种美学姿态。周作人说过:“我们于日用必需的东西以外,必须还有一点无用的游戏与享乐,生活才觉得有意思。我们看夕阳,看秋河,看花,听雨,闻香,喝不求解渴的酒,吃不求饱的点心,都是生活上必要的——虽然是无用的装点,而且是愈精炼愈好。”(《北京的茶食》)很可能,这才是“无用”的境界和意义。

虽然钱振文把吸烟看作鲁迅的一个“beautiful spot”(美人的黡子),虽然许广平“并不希望我们的文坛志士因热爱他而全盘模仿”(P260),但我还是看到了模仿者的心慕手追。当年我写王富仁先生,言及其抽烟时,便想到了他的研究对象鲁迅的“爱吸烟草”(参见拙书《人生的容量》所收录的此文,广东人民出版社2022年版),但当时钱振文的这本书还未面世,我对鲁迅吸烟这件事也只知大概。如今看到钱振文的详细梳理,更坚定了我对王富仁先生“全盘模仿”鲁迅的看法。就拿吸烟来说吧,可以说他比鲁迅有过之而无不及。鲁迅吸烟熏黄了蚊帐,而据我的老师童庆炳先生讲,王富仁吞吐的烟雾则钻进了墙壁,以至于后来有人住进他曾经住过的房屋,第一件事情是刮墙壁,去烟味。模仿得如此彻底之后,王富仁的鲁迅研究也达到了相当高的境界。这是不是吸烟的好处之一?

但我想,钱振文大概是不会同意我的观点的,因为他也曾是资深烟民,而意识到烟草的危害,又读过一本老外写的《这书能让你戒烟》后,他就三下五除二,快刀斩乱麻,把烟给戒了。在这一方面,他确实比鲁迅厉害。

(作者系北京师范大学文学院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