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庆明

一位朋友在德国工作多年,回国后,一次我们在餐桌上谈到老年人再婚遇到麻烦的问题,特别因老年人的财产继承和分割问题,闹得双方儿女不和,有的还打起官司时,我向他询问了有关德国老年人再婚的情况。

他说,德国老年人再婚,对于财产方面基本没什幺矛盾。他有一位邻居叫姆斯德宁,是位60多岁老人,老伴去世两年,他有一套很宽敞的住房,儿女也有住房,朋友经常看到他与一个年纪相仿的妇人,在他的居所,有时住上半年,有时住上几个月,然后又到她的家里住上一些日子。

因为很熟悉,有一回朋友问姆斯德宁,她到底是你老伴还是情人?他笑笑说,你看呢?

有一次姆斯德宁闲得无聊,到朋友家里。他说,我和她,都是失去老伴,我们通过别人介绍认识的,经过接触,很说得来,于是我们就这样同居了。我们没有履行结婚手续,那样太麻烦。

朋友问他,你儿女同意吗?

他说,儿女很支持他找老伴。

朋友又问他,你的财产,如房产,怎幺分割?儿女怎幺继承?

姆斯德宁听了大笑着说,我找老伴与财产没联系,因为我有房屋,她也有房屋,谁也不需要谁的,而且我们都有退休金,儿女们都有自己的工作和事业,经济上与我们分开。我们有一个观念,如果是为对方的财产而找老伴,那是非常可耻的事情,是被人瞧不起的。我们合得来,就在一起生活,合不来,就分开,不必吵嘴,好合好散,很自由,德国老年人再婚大都这样,很少因再婚为财产打官司,或闹得不愉快。我们看重的是两人相处得愉快不愉快。

朋友说的,他当时听了很羡慕德国老年人再婚没有矛盾的和谐生活。想想我们很多老年人再婚,儿女总是担心对方会把家里的财产吞没,找出种种理由反对,就是再婚了,也会因财产的分割和继承产生种种矛盾,甚至闹到法院,老人婚后的日子很不愉快。

德国老年人再婚的幸福生活说明两个情况:一是他们认为如果以谋取对方财产而找老伴,是非常可耻的事情。这观念与我们不一样,我们常常是先要说明房产要有对方的一半,否则就不与其结合。二是,他们很富有,老有保障,不像我们有一些老年人,自身虽有经济保障,可儿女是“啃老族”,老人不得不为儿女打算。因此,想让老年人的再婚生活过得幸福,就要不在金钱上面打算盘,一些固有的观念要彻底改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