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海涛

一、施工工程竣工尾段财务清算的前期准备事项

前期准备阶段就是指在项目正式清算之前的某一段时期,这个时段可以是一个月或几个月,如果平时财务工作管理比较到位,前期准备阶段就会很短,工作量也会少,反之则越长。此期间的工作主要包括:

(一)加紧完成施工项目的双向结算

施工项目作为工程承接的总包方,既要与业主进行总包结算,同时也要与分包单位进行分包结算。如果不完成双向结算,施工项目的收入与成本就不能准确核算,考核就没有直接的基础数据。施工项目单位(或施工责任团队)要为施工项目制订双向清算时间表,确保双向结算按期完成或基本完成。

(二)收集经济业务信息,完善会计基础记录

财务部门需要将前期尚未登记入账的收入、成本、费用等做到应入尽入;加紧催收、清欠往来款项,将账上的应收账款、应付账款、暂借款、代收代付款、垫付款、保证金、押金、周转备用金、内部往来等做到应收尽收、应付尽付,保证往来账目清晰,会计记录完整。

(三)核实实物资产,保证账实相符

此阶段要对固定资产、临时设施、库存商品、原材料及辅料、低值易耗品进行实地盘点,对盘盈盘亏的资产进行会计记录,确保实物资产账实相符。

(四)清查项目税费,保证税费缴纳无误

施工项目应组织对各类税费进行清查,对未缴的税费,要及时缴纳,对多缴的税款要申请退回。

(五)其他或有事项

法务部组织清查项目管控过程中发生的或可能发生的其他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事项,尽早发现潜在的风险与损失,做好应对处理措施。

二、施工工程竣工尾段财务清算期间的清算方案

(一)资产管理或处置

清算开始后,财务上需要彻底对财务报表中的剩余资产进行清理。结合企业的实际情况,剩余资产主要包括货币资金、应收账款、预付账款、合同资产、其他应收款、原材料、低值易耗品等流动资产以及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长期资产。对待不同性质的资产,处理时应遵循以下原则或办法。

1.非实物资产处理

一是货币资金。一般无须作特别处理。项目上少量的零用现金上缴企业财务。

二是应收账款。对挂账的应收账款应由责任团队进行催收,必要时采取一切必要手段,甚至包括法律手段。对有业主破产、逃亡等特殊原因产生的坏账,应确认信用损失(坏账损失)计入项目成本,对前期已计提坏账准备的,则按实际发生额与账面余额的差额进行补确认。

三是预付账款。预付款主要包括分包合同款、购货款以及其他预付款,应督促分包单位或供货单位办理结算并尽快提供发票。预付账款如果确有收不回的情况,则应比照应收账款处理原则,作为信用损失计入项目成本。

四是合同资产。主要包括工程质量保证金及已完工未结算的工程款(待业主确权后转为应收账款)。对已结算但未开票、未收回的质量保证金,作为期后事项跟进。正常情况下,不允许有已完工未结算的工程款,如果项目施工尾段确有这种情况,应由施工项目责任团队跟进结算并收回款项。

五是其他应收款。其他应收款主要内容包括备用金、押金、内部往来、其他项目等。备用金、押金、其他应收项,督促项目团队限期收回,如果出现了收不回的款项,比照应收账款作坏账处理,计入项目成本。对内部往来款项要根据款项性质进行内部协调处理,余额无须作特别处理。

2.实物资产处理

实物资产主要包括原材料、库存商品、周转材料、低值易耗品、固定资产、在建工程、临时设施、无形资产及其他长期实物资产。实物资产处理方法包括移交、变卖、捐赠、投资,在企业的实际经营活动中,大多数是移交到新项目或变卖处置。

一是原材料、库存商品、周转材料、低值易耗品。先判断其是否有继续使用的价值,如果有,则应按账面价值进行转移交接,交接时应签订包括物料单价、数量以及价值的书面移交文件;如果物料不再具备使用价值,则可以按市场价格进行售卖,变卖的原材料价格必须公允,如果需要,还需要聘请第三方机构进行评估。对于发生变质、毁损等而不再具备自用价值或找不到收购单位的原材料或低值易耗品,应进行报废处理,损失(包括非正常损失对所得税的影响)计入项目单位成本。

二是固定资产处理。固定资产主要包括机器设备、办公设备、其他固定资产。对于办公设备及其他设备,应比照原材料处理原则进行处理。对于机器、机械等大型设备,原则上要转移至其他单位继续使用,资产交付手续与原材料相同。对于无利用价值或无法变卖的办公类或其他类固定资产,应比照原材料报废处理办法进行处置,损失计入项目成本。

三是临时设施,主要包括办公临时设施设备。临时设施在项目尾段期间全额转入施工成本中的其他直接成本。如果项目确实存在仍有使用价值的临时设施设备,则应视同固定资产处置处理。

3.无形资产处理

软件类无形资产如果必须与相关的办公设备或机器设备配套使用的,则应与对应的配套设备一同转移到新单位。如果需要对外转让,则应按固定资产对外转让原则连同固定资产一并处理。能单独作价转让的无形资产如专利、非专利技术、特许权使用费应找第三方机构评估后,按公允价格进行转让。

(二)成本核定

在项目尾段清算期间,需要对项目成本进行重新核定,包括既定成本、调整成本和或有成本。

1.既定成本

一是合同施工成本,主要包括下列内容:人工成本,主要是指项目上劳务派遣人员的工资及各项福利;分包款,主要是指为分包工程而支出的工程款项;材料成本,主要包括原材料及辅助材料;机械使用费,主要是指施工期间需要租用设施而发生的租赁费用;其他直接成本,主要是其他发生在项目上的直接费用,如试验检测费、测量费、设计费、咨询费及其他;间接费用,主要是指为项目间接发生的职工薪酬、劳务费、办公费、车辆使用费、业务招待费、中介机构费、保险费、物业费、招投标费用及其他费用;安全生产费,是指劳动保护费。对以上成本费用执行分析性复核,如果无异常,则按账面成本确认。

二是勘察设计成本,主要包括以下内容:人工成本,主要是指因勘察设计发生的劳务派遣人员的工资及各项福利;材料成本,主要是指因勘察设计发生的原材料及辅助料;其他直接成本,主要是指其他发生在项目上的与勘察设计直接相关的费用,如试验检测费、测量费、设计费、咨询费及其他;间接费用,主要是指为项目间接发生的与勘察设计直接相关的职工薪酬、劳务费、办公费、车辆使用费、业务招待费、中介机构费、保险费、物业费、招投标费用及其他费用;安全生产费指与勘察设计相关的劳动保护费。对以上成本费用执行分析性复核,如果无异常,则按账面成本确认。

三是其他综合成本,按实际内容发生确定,对其执行分析性复核,如无异常,则按账面成本确认。

2.调整成本

主要是指在账务清查中发现的应计未计的成本与费用,包括应计未计的坏账损失、应摊未摊的低值易耗品摊销费、资产盘盈盘亏净损失、资产处置损失以及考核调整应计入成本的研发支出等。

一是固定资产折旧及无形资产摊销金额。复核固定资产的折旧年限是否符合税务要求、残值率等是否合理,如无异议则应以实际账面计提的折旧及摊销金额为准进行确认,否则应进行补提。

二是安全生产费用,指为施工安全而计提的专项储备。安全生产费用是按合同总额的一定比例进行计提,原则上计提多少,使用多少。在项目结束时对“专项储备”进行清算,如果项目结束时确有余额,应冲减安全生产成本,如果出现负数余额,则应补提安全生产成本。

三是低值易耗品、周转材料的分摊金额。凡是采用非一次性摊销计入成本费用的低值易耗品、周转材料,在项目结束时,应将账面余额全部转入成本。其他按实际使用量分批计入成本费用的低值易耗品,应以账面金额为准进行记录。

四是信用减值损失(含坏账准备)等资产减值损失。按应收款不同明细项目的账龄对应的不同计提比例进行计提,在项目结束时对“坏账准备”进行清理,如果项目结束时仍有余额,余额是否与应收款明细项目的账龄相匹配,如果余额超出应计金额,则应相应冲减资产减值损失,如是出现负数余额,则应补提资产减值损失。

五是研发支出。研发支出核算时是以企业整体为核算对象,但在项目结束时需要对研发支出进行核定,应将项目对应的研发支出或应承担的研发支出调整计入项目总成本。在保证分摊比例合理的情况下执行分析性复核,如无异常,以按账面分摊金额确认成本。

六是内部融资利息。根据公司资金管理办法,项目拆借了其他公司的资金或本公司其他项目的资金,应承担相应的利息。这个成本可能是账外台账,如果需要项目承担,在清算时调整记入项目成本。

3.或有成本

主要是指施工项目因质量问题或其他操作问题使公司处于诉讼状态中,很可能会导致企业未来需要承担的赔偿损失。项目会计人员应充分咨询法务部门,查询是否存在与承建工程项目直接或间接相关的诉讼案件,如果存在,应汇报给管理层,由管理层在综合评估后按或有成本计量原则确认对应的损失。

(三)税务清算

项目结束时,需要做好分包、分供税金抵扣清理工作,清理应交税金与费用。

1.增值税

以项目从立项到竣工验收为周期,时段内发生的全部销项税与进项税为基础进行清查。核实销项税额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存在多记或漏记的情况,清查每张开出去的发票是否与开票系统记录一致,与销项发票台账的记录是否一致。清查进项税是否存在少记或多记,清查全部进项发票是否与国家纳税系统中进项认证的结果一致,是否存在应作进项转出而实际未作转出的情况,是否存在专用发票应认证抵扣而漏抵扣的情况,是否与进项发票台账的记录一致。

2.城建税及附加费用

在核定应交增值税的基础上,对城建税及附加费用按既定的计算公式进行复核,注意市、县、建制镇与农村城建税及附加费计征上的不同,与销售额或增值税额直接相关的专项基金计算的比例是否正确,是否与当地的标准相匹配。

3.印花税

印花税金额小而税目繁多,重点复核大金额的合同印花税税率适用是否正确,与印花税合同台账的记录是否匹配。对价税分离的合同,印花税是否按不含税价格计算。

4.企业所得税

由于企业所得税是公司汇总申报纳税,除异地经营项目预缴企业所得税外,在企业进行年度汇算清缴时并没有区分各个施工项目的金额,为准确考核项目业绩,需要按项目单独计算项目的收入、成本、费用及应承担的企业所得税。企业所得税计算时仍需对项目招待费、资产减值准备等纳税调整项目进行调整计算,确保项目应承担的所得税计算准确。

5.个人所得税

确保个人所得税准确计算,按时申报。确认多次发放的奖金是否汇总申报纳入了个人所得税,是否充分享受了国家关于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员工是否每年度进行了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企业是否履行了代扣代缴义务。

三、施工工程竣工尾段期后事项阶段的关注事项

项目在交付后,原项目组人员需要解散或重组,但项目的事项并未结束。所以需要成立项目后续事项跟进小组,一般由法务人员以及财务人员组成,负责期后事项的对接与跟进。一是负责应收未收款项的跟催,保证应收款项在规定时间内收回或在有效诉讼时效内;二是要对接后期可能出现的质量诉讼或因项目施工引起的其他诉讼事项以及法务信函的回复;三是要对接对外往来函件的收集及汇报,收集并整理项目竣工前未收到的财税资料,配合管理者调整计算项目考核数据。

四、结语

施工项目竣工尾段财务清算工作在完成上述三个阶段的工作后,其真实利润已是一目了然。无论从企业管理者的角度,还是被考核者的角度,考核的基础数据都是完整的、准确的、真实的,充分保证了考核的公平与公正,这无疑会对施工项目管理水平的提升起到促进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