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锐 王银辉

摘要:改革与创新,是个永续的话题。随着我国税收体系的不断调整与完善、税收制度的不断更新和修订,税务部门如何强化税收管理,做到与国际接轨,顺应大流,适当的参考与借鉴,做到“取其精华,弃其糟粕”,可谓改革创新之“捷径”。

关键词:税收管理;标准统一;大数据库;天网监控体系

一、厄瓜多尔税收体系概述

(一)现象上的“疑惑”:初到厄瓜多尔,作为财务出身的笔者来说,最大的感触是购买任何东西,无论是个人还是企业,都要求商家出具发票(1),甚至小到一瓶水、一包烟。因为在厄瓜多尔有明文规定,无论发生何种支出行为,只要没有发票,只能计入不可抵扣费用,且有不成文的规定,若不可抵扣金额过大,税务部门会重点监控。

(二)财务核算上的“疑惑”:一张发票,例如金额112美元(其中:货物价格100美元,增值税12美元),财务核算凭证为:

借:费用/材料100

增值税-进项税12

不可抵扣费用-所得税代扣1

不可抵扣费用-增值税代扣3.6

贷:现金112

应交税金-所得税代扣1

应交税金-增值税代扣3.6

通过上述凭证可以看出,购买该物品的实际承担成本为116.60美元。

(三)纠结了许久的“疑惑”,迎来了天开云散:随着时间的推移,笔者接触到了“截税(RETENCION)”这一概念,类似于国内的代扣代缴。在厄瓜多尔,截税分为“所得税截税”和“增值税截税”,正如上述凭证,“1”为所得税截税,“3.6”为增值税截税,也就是说,当购买物品的时候,买家要代扣卖家4.6美元(要求于次月某日之前代缴),实际只需支付107.40美元,但有一前提条件,购买行为发生时,作为买家,应当向卖家提供截税单,一是用于证明买家会代替卖家缴纳该部分截税,另外卖家需要在次月将截税单提交至税务局,用于抵减应交税金,若现场无法提供,按法律规定,买家应当在5日内持截税单到卖家处取回截税,相对应的凭证为:

借:现金4.6

贷:不可抵扣费用-所得税代扣1

不可抵扣费用-增值税代扣

3.6

二、厄瓜多尔“截税”的利与弊

在厄瓜多尔,往往会看到一道“景象”,采购物品时,会看到些许人手拿“截税单”在结算处排队等候退税。

(一)“景象”之弊端:从采购人员(2)来说,除了完成正常的采购工作以外,还得牢记手里的一摞截税单需要到不同卖家“退税”,而作为财务人员更得始终跟踪这一堆截税单的去向及资金回流情况,时间成本、误工费、人工费等等,往往得不偿失,因此大部分企业/个人会放弃“追讨”退税,从而造成了变相的多重纳税,这也是笔者认为的厄瓜多尔“截税”最大弊端:一是买家代扣代缴部分要按时缴纳至税务局;二是买家未取回的“截税”仍由买家企业承担,且只能记在不可抵扣费用。当然,解决这一弊端,对于像我国这种移动支付发达的国家来说,几乎不存在任何障碍。

(二)“景象”之靓丽:国外某些制度、政策的参考、借鉴,当然要充分了解当地文化,并结合自身国情,例如:在厄瓜多尔,法律明文规定“企业应当至少在第三年末开始盈利,若第三年仍无法盈利,公司管理局有权关停企业”;“企业若有偷税漏税嫌疑,经相关部门确定后,总经理及法人,具有签字权的财务人员(3)必受牵连,且付出的代价相当大”,换言之,尽管从表面看起来,法律法规条款略显死板,但实际上要求相当严格,用政府人员的话就是“企业存在的目的就是盈利,企业若连续三年仍不盈利,政府部门就可认定企业存在的目的不纯”(4)。

通过归纳总结,笔者认为厄瓜多尔“截税”体系仍有几点值得我们思考与借鉴:

1.双向控制,防止任何一方的偷税漏税:从买家角度来说,合规合法的发票必然会及时入账以用来抵扣成本、抵减税金,只要入账,财务系统(软件)(5)会自动核算所得税截税及增值税截税且不可人为更改,并要求于次月规定时间内上传至税务局,待税务局确认后自动从企业银行账户扣款。

从税务部门角度来讲,通过买家的代扣代缴行为,通过财务软件大数据库,必然会联查到卖家企业,即使卖家企业发票不入账,也无法中断买家与税务部门的数据链,无法摆脱财务大数据的跟踪,按规定纳税不可避免。

从卖家角度来看,实际上买家与卖家本身就是矛盾体,买家会积极入账用于抵消成本及税金,卖家会想方设法减少收入,少纳税(6),但是在整个税收核算、管理环节中,卖家始终处于被动,只能顺从。

2.强制执行,强制后就是习惯,也是企业的动力:从买家角度来说,为了减少重复纳税,必然会强化工作效率,比如说推行电子截税单,购买行为发生的同时委托财务人员开具电子截税单,现场退税;加强买家与卖家的互信度,买家采购时直接退税,后期按规定及时向卖家提供截税单。

从税务部门角度来讲,税收旱涝保收,无论买家、卖家如何规避,均可通过财务大数据库实时跟踪,其通过纳税时间的强制性,税收收缴速度快,不同企业,收缴周期最长为1个月。

从卖家角度来看,尽管税负较高,但面对税务部门的层层监控,大数据链的层层链接,只能是不断的强化企业管理,提升企业盈利能力,例如:提高产品竞争力、提高工人工作效率等。也因为税赋高企,且偷逃税行为违法成本太大,几乎所有企业都在同一水平线,比较公平地执行着既定价格,很少加入相互压价的恶性竞争中,保持着相对高的毛利。

三、对我国税务部门税收管理的建议

(一)加强财务软件监管力度,做到众多软件的核算标准统一。从国内财务软件发展整体趋势来看,目前过多注重推行的是“流程化管理”、“综合化管理”和“效率化管理”,可能在操作及核算规范等细节方面略有疏忽。建议以规范、统一财务软件开发为突破口,即使财务软件种类再多,也远远少于使用软件的企业数量,因此税务部门可以通过规范财务软件核算标准,统一财务软件核算流程,从而实现对大数据的跟踪与监控。

(二)归一大数据库,建立“税收管理天网监控体系”。相比厄瓜多尔,无论从地域、经济体量还是错综复杂环境上来说,中国都远远多于厄瓜多尔,因此短期内完成财务软件与税务部门的对接不现实,建议从财务软件开发企业入手,在部分地区或省市做试点,强制要求软件留端口,以备税务部门的随时数据对接。有利于降低财务人员陷入“税务筹划”法律风险,有利于规避不同企业不同“偷税、漏税、避税”行为而造成的不公平竞争,更有利于国家充分把控企业实际经营数据,为合理制定宏观税收政策夯实根基。

注释:

在厄瓜多尔,个人均可申请对外开具发票的权利,日常支出则可用来进行纳税抵扣。

在厄瓜多尔,截税单管理类似于国内发票管理,亦有唯一编码,只有财务人员有权开具,其他专业人员不可随意开具。另外,不同行业,所得税、增值税截税比例不同,且会随着不同行业发展进行调整。

在厄瓜多尔,有签字权的财务人员尽管薪酬由企业承担,但相当于政府委派,所有财务行为要对政府负责,且违法成本较高。

结合厄瓜多尔国情,毒品买卖相对泛滥,洗钱活动相对较多。也因如此短视,使得诸多跨国企业望而却步,致使该国工业基础十分薄弱,更惶论工业体系之完善。

在厄瓜多尔,财务软件同时与银行金融机构、税务局、公司管理局联网,发票入账严格,各类信息的输入缺一不可。

仅考虑员工分红及企业所得税,以利润总额为核算标的,税负高达36.25%。

参考文献:

[1]赵岩.大数据时代强化税收风险管理的思考[J].中国国际财经(中英文),2018 (04):200.

[2]曹锦阳,曹树武.新常态下税源管理专业化国际借鉴和创新拓展的探究[J].中国商论,2016 (01):143-149.

[3]张雷宝.税收治理现代化:从现实到实现[J].税务研究,2015 (10):70-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