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斌

(广西工学院鹿山学院土木工程系 广西 柳州 545616)

有关数据显示: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和社会经济的飞速发展,当今我国的青少年犯罪问题已成为一大社会问题,呈现出:低龄化,团伙化,恶性化等新特点。来自中国青少年犯罪研究会的统计资料表明,近年内,青少年犯罪总数已经占到了全国刑事犯罪总数的70%以上,其中十五、六岁少年犯罪案件又占到了青少年犯罪案件总数的70%以上。青少年是国家和民族的未来,因此,研究青少年犯罪的原因及预防、遏制青少年犯罪的方法极为重要。

1 青少年犯罪的原因

青少年正处于身体与心理快速成长的关键阶段,缺乏社会经验和明辨是非的能力,自我控制力差。若缺乏正确的引导,在一定内外因素作用下,好奇、冒险的心理极易导致犯罪行为产生。

1.1 受社会不良风气、低俗文化的影响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社会、经济得到全面发展,社会快速发展的同时也滋生了一些不良社会风气,拜金主义、享乐主义、腐朽生活方式的偏激倾向等毒气在社会上弥漫。文化市场上图书报刊、音像制品、文化娱乐、网络媒体等充斥着大量的封建迷信、凶杀暴力、淫秽色情以及其它有损人民群众健康的内容,对社会文化环境造成了一定程度的污染。正处于人生观、世界观形成阶段,缺乏社会经验和明辨是非的能力的青少年受到这些不良风气、低俗文化的影响,容易形成贪慕虚荣的心理,好攀比、讲排场、不思进取、好逸恶劳,缺乏社会责任感和远大理想抱负,不利于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的形成,当他们经受不住各种物质享乐的诱惑,在一定条件和某种因素的作用下,就有可能走上犯罪的道路。

1.2 家庭教育的缺陷

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一个健康和谐的家庭,优良的家风对孩子起着潜移默化的渗透作用,能从多角度、多方位、多层次上影响孩子。如果家庭结构破裂,子女缺乏正常的父爱和母爱,缺乏良好的家庭教育,将会对青少年的心灵健康产生极大的负面影响。他们目睹了家庭的变故,从而会使他们形成逃避、冷漠、怀疑、怨恨等等的心理,很难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甚至由于内心的痛苦无处排解,心理失衡,很可能迫使他们采取极端的手段处理问题。而生活在习惯于通过暴力解决问题家庭中的青少年,会形成一种用暴力来处理问题的思维定势,在心理上鲁莽凶暴、易于冲动、控制力差、胆大妄为与不计后果,一旦这些青少年犯罪心理形成了,遇上了犯罪动机,就会发生暴力型犯罪。其次,不正当的家庭教育方式也是青少年犯罪的家庭诱因。父母的过分溺爱与放任子女不良习惯和行为,使他们养成任性、执拗、蛮横、粗野、放纵等畸型性格,当其不断增长的需求欲望在家庭得不到满足时,就很容易采取犯罪的手段。有的家长则是使用简单粗暴的教育方式教育子女,导致子女离家出走、流浪在外,极易被社会不法分子拉下水。有的家长因其本身就有恶习,子女耳濡目染,自然而然沾染上不良习气,发展为违法犯罪。

1.3 学校教育管理不到位

许多学校还没有实现从“应试教育”向“素质教育”的根本转变,这在中学阶段尤其显着,重智育、轻德育的现象仍然存在。不少学校还是以分数高低来衡量学生的好坏,把学生分成“问题生”、“后进生”,被贴上“后进生”、“问题生”标签的学生自尊心和自信心受到极大地伤害,如果“问题生”得不到及时的关爱,从而将会导致他们自暴自弃、厌学、逃学、辍学,过早地流入社会,一旦受到社会闲散人员和不法分子的拉拢,很容易走上犯罪的道路。一些学校只重视课本教育,忽视法制教育,即使有的学校开始了,也大多流于形式,学生没有真正学到相关的法律知识,导致他们法律意识淡薄。

2 遏制青少年犯罪的对策

遏制青少年犯罪关键在预防,根本在教育,家庭、学校、社会各个方面应努力为青少年的成长、学习、生活提供一个优良的环境。

2.1 净化社会环境

社会不良风气、低俗文化等对青少年的影响是不容忽视的,有关部门应该切实加强对学校周边环境的整治,对网吧进行规范管理,如严禁未成年人员进入、严厉打击黄、赌、毒,净化社会风气。采取多种形式对青少年进行法制教育、行为规范教育和科学知识教育,引导他们建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

2.2 科学的、民主的、现代的家庭教育

马克思说过:“法官的行业是法律,传教士的行业是宗教,家长的行业是教育子女。”作为家长,必须以教育子女为天职,尽管孩子在入学后学校教育起着主导作用,但家庭德育仍然是经常起作用的重要因素。家长要给子女营造一个和谐、健康向上的家庭环境,多与他们交流思想,做子女的知心朋友,以取得子女的信任和尊重,帮助他们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随着社会的进步与发展,青少年也意识到与家长之间的社会关系应该是平等的,家长不能用专制、独断的思想方式教育和对待孩子,这就要求家长要与时俱进,学习现代的教育方式,掌握科学的、民主的、现代的家庭教育。家长更要做孩子的楷模,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这是预防犯罪的好方法。

2.3 学校真正落实素质教育

学校是青少年学习、成长的主要场所,全面推行素质教育,注重智育的同时更注重德育,使学生德、智、体、美、劳得到全面发展。配合素质教育的实施,强化普法意识,加强法制教育。针对青少年的生理和心理特点,开展系统的青春期教育。学校还要重点做好“后进生”、“问题生”的转化工作,主动关心和帮助他们,不要简单地放任不管。

2.4 加强法制教育

家庭、学校、社区等单位要对青少年进行经常性与专题性的法制教育。经常性教育可以是家长的言传身教影响孩子,也可以是学校、社区通过各种形式的课程、活动的方式进行法制常识的教学。还可以通过专题性的法制教学加大宣传力度,例如邀请司法、公安干警到学校举办“普法”讲座,或请监狱在押“少年犯”现身说法等,使学生学法、知法、守法,树立法纪观念。

总之,在社会与经济高速发展的今天,青少年所处的社会环境纷繁复杂,能接触到的新鲜事物更多,知识面更广,家长、学校、社会有责任与义务为青少年营造健康向上的成长、学校和生活环境,青少年更要自觉抵制负面因素的影响,远离社会不良风气,提高法律意识,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价值观和人生观,创造自己的美好人生。

[1]姚建银,秦冠英.对当前我国青少年犯罪问题的研究[J].法制与经济,2010,67-68.

[2]花祖球.论农村初中生违法犯罪的成因及对策[J].中华少年,2012,5 (上),2012年总期第9期.

[3]杨莉,曹毅,兰天.发挥学校育人作用 预防青少年犯罪[J].河北工程技术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11(12):70-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