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实 侍卫刚

摘要:供应链是指核心企业通过对产业链上下游的潜在控制能力,形成对采购、生产和销售的信息流、物流和资金流的把控,形成的整体功能网链结构;资产证券化则是以基础资产未来的现金流为支持发行可交易债券的一种新兴融资方式,两者结合的优势优势正在不断展现。

关键词:供应链金融;资产证券化;保理业务;

一、供应链金融与资产证券化

从实质上来看,供应链金融旨在为供应链范围内的企业提供金融服务,帮助其将真实生产和交易中产生的、无法迅速变现的资产盘活,由于企业在供应链的交易关系中产生的资产一般为应收账款、预付账款及存货,因此供应链金融模式也分为应收类、预付类和存货类。

应收类产品的主要作用在于为核心企业的上游融资,按照货物是否完成生产销售,又分为应收账款质押融资和订单融资。其中,应收账款质押融资即企业已经完成了货物的生产和销售,从而形成了应收账款的债权,将已经形成的债权作为质押进行融资;而订单融资则是尚未完成货物生产和销售,通常为了采购生产用原材料进行融资,实质上可以看做是一种信用融资,以未来销售形成的债权作为担保。

在应收账款质押融资的基础上,又诞生了保理公司和保理业务。保理业务是指以债权人转让应收账款为前提,提供的应收账款的催收、管理、担保和融资服务,保理公司即专业从事保理业务的机构。

票据池业务是另一种常见的供应链金融的应收类产品,主要由银行向客户提供票据托管、委托收款、票据池授信等一系列的结算及融资服务,银行提供票据池内票据为质押为客户提供融资额度,适用于票据流转量大的企业和对财务费用、经营绩效评价敏感并追求评价敏感并追求报表优化的大型企业、国有企业和上市公司。

预付类产品主要作用则在于为核心企业的下游融资,其业务模式主要分为未来货权融资和保兑仓融资两种,两者都是在买房缴纳一定保证金的前提下,银行为买房向核心企业采购产品融资,其核心区别在于融资后的货物的监管和控制由谁负责。未来货权融资模式下,货物由核心企业发往银行指定的第三方物流或监管机构,第三方机构根据银行的指令逐步向买房发货;而在保兑仓模式下,核心企业承担了第三方机构的作用,依据银行的指令向买房逐步发货。

存货类产品主要分类现货质押融资和仓单质押融资,其中现货融资依据是否允许部分货物自由进出,又分为静态质押和动态质押两种。具体来讲,静态质押是指以客户的动产做质押进行融资,质押的货物在客户还款前不允许出库;而动态质押则是设置一个质押底线,在底线智商的货物可以自由进出,适用与一些货物进出库频繁的客户。

二、供应链金融与资产证券化结合

供应链金融与资产证券化结合具备天然的共通之处,对于以应收账款和票据等作为基础资产开展的资产证券化业务来讲,其基础资产必须是在真实合法的交易背景中产生的,其次要求对基础资产未来的现金流做出必要的判断的评估,包括对整个产业链上下游进行风险识别。供应链本身是一个完整的闭合上下游关系链,在资金流、物流和信息流三者的控制上具备优势,为资产证券化业务的开展提供了良好的环境空间。

供应链金融的产品中,目前应收类和预付类产品与资产证券化更为匹配,存货类一般不满足资产证券化的要求,即已经形成了未来预期可以获得稳定现金流的基础资产,一般为应收账款或票据等。应收账款债权与合同债权资产证券化操作模式类似。以应收账款资产证券化为例,其基础资产就是基于买卖双方采购货物的贸易关系或者提供工程服务而形成的应收账款债权。贸易关系、工程服务关系中债权人已经提供了服务,除了设备有瑕疵,或服务质量问题,应收账款被撤销、抵消的可能性很小。此类基础资产真实、合法、有效,是较优质的基础资产。

在供应链金融及应收账款资产证券化的结合过程中,存在供应链核心企业的应收账款产生与其各个项目公司或者子公司等情况,此时为了借助主体的信用等级,操作上一般可以将各项目公司或子公司产生的应收或应付账款转移至母公司层级,但同时也涉及到了财务核算等内部协调工作,工作量会相应加大。应收类与资产证券化结合另一种常见的结合方式是保理资产证券化,其又分为正向保理模式和反向保理模式,正向保理模式即以供应链的核心企业的应收账款转让给保理公司,债务人为核心企业的下游经销商,作为资产证券化的基础资产。反向保理模式则是以核心企业为债务人,将核心企业上游供应商的应收账款转让给保理公司进行资产证券化操作。反向保理模式可以借助核心企业的信用,极大提升产品整体的评级水平,降低融资成本。此外,还有融资租赁形成的租赁债权、合同债权等与资产证券化结合的新融资模式,其方式与应收类产品类似。

三、供应链金融与资产证券化结合的优势

对于核心企业,可以更好的管理供应商或经销商,依据自身所处的行业地位采用不同的融资手段,当供应商资金链紧张时,可利用核心企业的信用融资,对核心企业上游采购价格及供货稳定性提供正面帮助。对于核心企业自身,充分发挥信用优势有助于降低产业链的整体资金成本。此外,核心企业还可通过提供自身信用在融资产品中赚取利差。

对于金融机构而言,首先,可盘活存量资产。其次,可通过核心企业迅速拓展业务规模,同时也控制了风险。最后,通过证券化产品设计,对于租赁公司、保理公司可达到出表效果,突破杠杆限制。

供应链金融与资产证券化结合的操作过程中,资金流、物流和信息流是关键,而供应链的系统建设是实现资金流、物流、信息流透明化的基础。相信未来随着供应链金融与资产证券化结合的进一步展开,新的模式与其优势会不断展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