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济莘

摘 要:本文以信息不对称为理论基础,结合之前学者研究和现行《公司法》及《婚姻法》。以资本市场参与者大股东的视角,研究讨论了大股东离婚对于公司股价的影响。并对如何预防大股东离婚对公司股价带来经济后果给出建议。

关键词:大股东;离婚 ;股价暴跌

公司的股价一定程度上代表着公司的价值,同时也反映了投资者对于上市公司经营情况前景的判断。随着经济的发展,出现了两权分离,即所有权和经营权分离,代理现象随即出现。代理成本是指代理人违背委托人的利益为了自己的利益所带来的监管成本和损失。实际上,即使同时作为所有者和管理者的大股东也会为了自己的利益损害小股东,代理成本依然存在。第三方审计的出现是为了代表利益相关者来审计公司的财务信息,并对财务信息作出自己的主观判断。

资本市场的参与者无法获得具体的公司信息,外部审计活动传递的信息是公司对外的财务信息,而且这个信息是无法应对管理者对坏消息的故意隐藏。上市公司为了业绩和股票价格报喜不报忧,导致负面消息不断积累直至突破临界点而集中爆发,造成股价崩盘(Jin and Myers,2006)。因此,我认为投资者除了需要了解公司的财务信息,还需要了解公司的其他与投资有关的信息。

大股东离婚不单单是一个民事行为,还是一个经济行为。这个行为可能严重影响公司的股价。根据《婚姻法》规定,一旦离婚,双方共有财产将进行分割。上市公司属于股份制公司,股份有限公司中双方的股权规定如下:如果股权属于双方中一人的个人财产,那幺只分割股权的收益,而不分割股权。但是如果股权属于双方共有,那幺将分割股权。由于上市公司为股份公司,其股权可以用股票来计算,那幺将股票进行分割可以做到。但是,股份分割的结果是,股票集中度分散,同时可能造成大股东对公司的控制作用被稀释或解除。作为一个公司的大股东,每个人都不希望自己的权力被分化,那幺只能进行股份的购买,如双方约定购买价格。但是实际上,每个大股东都不可能拿出现金资产来购买这个股份,因此,公司借给大股东钱,公司为大股东做担保贷款或者大股东将股权抵押来贷款都是解决这个问题的方法。

这三个方法看似可以解决问题,但是都有自己的缺点。第一个方法,公司借给大股东钱,根据《公司法》规定,在不违反公司章程的情况下,需要经全体股东同意并履行法定程序,然后签订借款合同。否则,大股东可能涉嫌抽逃出资的行为。第二个方法公司为股东提供担保,我国《公司法》第16条规定,公司为公司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的,必须经股东会或股东大会决议除被担保人以外的半数通过。第一种方法和第二种方法都需要经过股东会的批准,担保行为本身影响着公司的对外业绩和财务报表的审计,同时这也是一个负向的投资信号影响着投资者的投资信念。而第三种方法也影响着股价,股权质押行为与上市公司未来股价暴跌之间显着正相关(张秋阳,2017)。

大股东离婚带来的股价暴跌风险实际上是投资者通过对财务报表和公司信息作出自己对未来预期收益的判断。若因大股东离婚带来的股权纷争可能对公司经营造成不利影响,继而影响投资者的收益。

同样,即使没有产生股权纷争,大股东选择分割股份或者抵押股份。一旦股份被稀释,控制权被分化,一旦股份抵押被行使,也代表者这个公司经营层面的变动。而公司为股东做担保则是未来可能存在的财务信息的不利影响,而财务信息不利的财务报表影响着投资者的决策。

实际上大股东离婚不仅仅是一个人身权利的问题,还是一个财产权利的问题,经济学认为人是理性人,大股东的离婚带来的股权问题,无论采取何种方式,都将会影响投资者的投资决策,这个离婚问题可以看作一个负向的投资信号,根据信号传递理论,投资者接收到信号作出理性决策,逃离这只股票,最终带来了股价的暴跌。

如何防范这种情况的发生。好的解决办法就是在股权的归属上进行明确的划分。首先,可以在婚前进行财产的公正。其次,在公司授予股权的时候,可以将股权进行专属授予。专属授予的财产属于被授予人自己。最后,在婚前进行婚后财产协议,在财产协议中规定和划分股权以及和个人有关收入的归属可以避免围绕股权归属和分割造成的经济后果。

参考文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2].中国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3]. "R2 around the world:New theory and tests.". Jin,L,Myers,S. The Journal of Finance . 2006 .

[4].《股权质押与股价暴跌风险关系研究》,张秋阳,《财讯》2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