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涛 中共云南省委党校 云南行政学院

民营企业二次创业的治理创新

赵涛 中共云南省委党校 云南行政学院

本文密切结合我国实际,运用企业理论,特别是治理理论和方法,从中国民营企业二次创业迫切需要治理创新入手,就其治理创新的主要内容、存在问题及其解决途径等进行了深入分析探讨。

中国民营企业 二次创业 治理创新

一、民营企业二次创业迫切需要治理创新

21世纪以来,继新经济和知识经济后“创业经济”又被提出,创业和创业精神日益成为理论界和实业界关注的热点。当前,以创新为本质的创业已经成为新世纪新经济条件下考虑问题的根本出发点之一,创业精神已经成为一种理念开始渗透到社会的各个层面。

当前,中国民营企业要获得第二次发展高潮,必须突破治理上的限制,进行治理创新。治理创新作为中国民营企业二次创业的核心任务,不仅在于其是提升中国民营企业素质的重要途径,也在于其是适应国际形势发展的需要和提高民营企业效益的要求。

二、民营企业二次创业治理创新内容众多

(一)基于概念的内涵探讨。公司治理是一个过程。协调是公司治理过程的基础。当前,我国民营企业的协调既包括企业内部的协调一致和企业外部利益相关者的协调一致。公司治理的多元主体,既涉及公共部门,也包括私人部门和公民社会,是上述主体的共同参与。公司治理是持续的互动。

(二)作为企业(或公司)中的管理方式——组织架构的治理。我国公司治理结构是采用“三权分立”制度,即决策权、经营管理权、监督权分属于股东会、董事会或执行董事、监事会。通过权力的制衡,使三大机构各司其职,又相互制约,保证公司顺利运行。

1.所有权和经营权的两权分离是公司治理的核心问题;2.公司治理问题的关键是对经营者尤其是高级经理人员的责、权、利的制衡,主要体现为对企业剩余索取权和控制权的安排;3.作为企业(或公司)中的管理制度——制度框架的治理;4.作为企业(或公司)中的具体实践——实务层面的治理。

三、民营企业二次创业中存在的治理问题

中国民营企业二次创业中的治理问题,主要有公司治理结构问题、公司治理制度或机制问题和公司治理实务问题等方面:

(一)公司治理结构单一且不合理

1.产权结构单一,带有强烈的血缘、亲缘和地缘“三缘”性质,存在严重的“一股独大”现象,家族控股比例极高;2.所有者与经营者、所有权与控制权合一。即使是一些发展迅速的中型民营企业,也基本上是所有者与经营者、所有权与控制权合一,而没有“明确划分股东、董事会和经理人员各自的权力、责任和利益”,更谈不上建立“三者之间的制衡关系”;3.“关键控制人问题”;4.对企业所有者缺乏一定的监督与制衡机制;5、组织结构简单且较为松散,普遍只建立从点到点直线管理式、简单的、单向的命令指挥链。

(二)公司治理制度或机制缺失。

1.不是“制度治理”,而是“个人治理”,主要表现为决策个人化,一些重大决策往往是大老板个人“拍脑袋”;2.学习观念滞后。一些民营企业家对环境变化不够敏感,对企业智力资本、技术诀窍等的开发、积累、运用观念严重滞后,生搬硬套过去的成功模式,眼睁睁看着“过去的资产变成现在的负债”;3.第一代创业者有激情,敢于冒险,但是缺少制度观念,不愿意也不善于自我约束。

(三)公司治理实务问题。

1.不是“过程导向”,而是“结果导向”:一是短期利益结果倾向严重;二是缺少一个系统的业务管理平台;三是缺少必要的书面记录和文字记载;2.公司治理过程中企业内部协调和外部利益相关者协调不一致;3.公司治理主体单一且高度集中;4.公司治理大多基于短期考虑,同时也缺乏相互之间的必要互动。

四、民营企业二次创业治理创新的有效途径

中国民营企业要获得第二次发展高潮,必须实现治理创新。当前,我国民营企业二次创业需要在治理结构、管理制度和实务三方面进行创新:

(一)公司治理结构创新

我国民营企业治理结构的创新,涉及企业内外多种因素的影响、干扰和制约,涉及相关方面和人员的责、权、利的重新调整和分配。治理结构创新的模式和方式可以有不同的选择,关键是要与企业的发展、企业自身状况、特点、文化相适应、相协调。

1.实现家族式企业向现代企业的转型升级。目前,我国大多数民营企业正处于由创业型企业向规范型企业的转变过程中,因而,要及时进行现代企业的规范,着手从家族式企业向现代企业的转变,着手去建立科学的决策管理制度,完成所有权与经营权的分离。2.改变我国民营企业高度集中的产权结构。完成所有权与经营权的分离,认真解决我国民营企业关键控制人问题,形成一定的监督与制衡机制,加强适应性组织结构建设,重视并推进利益相关者参与公司治理,建立具有监管动机的外部监管机构。

(二)公司治理制度或机制创新

1.培育外部环境。从系统角度改进与建设,建立有效的公司治理结构创造良好的外部条件。2.建立良好的制度体系,形成合理的制度结构。从发达国家的经验来看,要实现公司治理的目标,需要有竞争性的产品市场和资本市场、活跃的公司控制权市场、管理人员的激励与监督机制,更需要健全的《公司法》,还需要严格的审计和财务信息披露制度、严格的反欺诈法规以及高效率和高水平的司法系统、行政监管机构和自律性组织。3.保证制度创新,实现制度的规范化和制度化。要推动企业的发展壮大,成功实现二次创业,民营企业必须加快管理制度创新的步伐,形成具有自身特色的管理制度模式和创新思路。4.加强民营企业治理机制建设。

(三)公司治理实务创新

1.加强“过程导向”,确保民营企业二次创业的实务拓展;2.协调是公司治理过程的基础的协调治理,包括企业内部的协调一致和企业外部利益相关者的协调一致;3.公司治理的多元主体的治理;4.公司治理是持续的互动的治理。

[1]张玉利,李乾文,陈寒松.创业管理理论的最新评述及研究趋势[J].预测.2004(4).

[2]官爱兰.创业管理:民营企业持续发展的战略选择.企业经济,2005.12.

[3]张玉利,张维,陈立新.创业管理:理论与实践的新发展[M].北京:清华大学出版社,2004.

赵涛(1973-),男,白族,经济学学士、法学硕士,中共云南省委党校 云南行政学院经济管理教研部副教授。